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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中国网络借贷创新与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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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中国网络借贷创新与异化-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一、问题的提出

P2P 网络借贷(称网络借款或网贷),作为点对点以信息引导为基础的资金匹配过程,是一种基于信用资金融通过程,是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之一。主要功能是满足于小额投融资者需求、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竞争、提高交易效率,在金融抑制的金融体系中,促进了金融市场化, 特别是利率市场化、资金运用市场化。网络借贷是互联网 + 背景下的金融创新的结果,是推动金融普惠的重要力量,因此,网络借贷被认为我国金融领域近年来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然而,随着网络借贷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网络借贷平台从金融信息平台,发展具有金融中介的金融组织,2018 年中国网络借贷平台频频“爆雷”,也突现了中国网络借贷的异化,因此,中国网络借贷显现了网贷创新与异化并存的格局。突出的表现是网络借贷信用风险规制失灵、刚性兑付、平台自我担保,资金归集、平台功能金融化、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种种问题表明网络借贷脱离原有金融制度设计的服务功能,价值目标倾向,甚至阻碍原有价值目标实现的变化,异化了网络借贷, 增加了网络借贷的风险,并进一步损害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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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8 年 8 月,累计网贷平台 6388 家,其中正常运营的 1589 家,转型及停业的 2430 家,问题网贷平台 2369 家 [1],占全部平台的 37.1% 之多,网贷平台出现了“爆雷潮”。给出借人造成了严重损失。随着问题平台的增多,网贷引发的社会安定、金融稳定事件不断增多,为此,早在 2018 年 8 月,互联网金融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行业从“无门槛、无规范、无监管”,步入严格规范、监管。中国网贷的迅速发展和问题高发一方面是创新的结果,另一方面是网贷异化的结果。因此,从一个理性的视角研究中国网贷的创新和异化,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中国网络借贷的创新

网络借贷从国外引入国内,为适应国内环境,其经历诸多变化,其既有创新,也多有异化。概括起来有六个创新点和六个异化处。

创新之一 :网贷运营模式从单纯信用贷发展到信用与担保并存

网络借贷在国外多以信用贷款为主,通过网络中介牵线搭桥(社区网络、网站平台等),依据其信用评级,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因此,早期的网络借贷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对借款人一般不需要担保、抵押、质押等保证。网贷引入国内后, 由于国内信用体系很不完善,征信系统不发达,仅以信用进行贷款是行不通的。为了适应中国的“水土”,国内网贷平台开始创新,多数平台引入了担保模式,一方面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担保物进行保证 ;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或第三方对出借人进行本息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时,由担保人进行代偿。网贷本息担保的引入,促进网贷业务在国人的发展,进而使网络借款这一互联网金融短时间内在国内得到快速发展。这种模式反过来却被国外网贷所借鉴,许多国外网贷平台由原先单纯的信用贷引入担保本息的模式。传入国内初期主要吸收了国外的线上信用小微贷款的模式,由于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的特殊性,这种模式在国内发展相当缓慢,到 2010 年底,经过几年的发展,国内网贷平台不足 20 家,网贷规模只有区区 2.5 亿元,以纯信用贷为基础的平台仅拍拍贷一家。为适应中国的市场环境,网贷首先进行了模式创新,在纯信用线上中介型的基础上,发展了担保型、债权转让型、混合模式等多种形式的网络借贷。

创新之二:丰富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 实现普惠金融

网络贷款主要是小微借款和个人融资,实现资金供求和需求的网络面对面结合。在网贷在国内实现了信用模式向担保、抵押模式的创新后,产品的创新接接踵而至。许多网贷平台不仅发布对资金的需求,还提供非标准债权的打包与转让(平台将非标准债权, 分割成小额标准化债权,在网络平台供投资人认购),产品接近信贷资产证券化,这是对民间借贷自身进行了创新。此外,抵押贷款(住房抵押、汽车抵押等)、供应链融资、资产支持型证券(如融资租赁类产品、票据类产品,等等)都成为网贷的品种。网贷产品多样化跳出了网贷对单一资金需求的框框,满足了不同群体对网贷新产品的需求,扩大了网贷的交易量,促进的网贷的发展, 因此,在短短几年里,中国网贷平台数量和交易规模快速增长,截止2016 年 6 月底,活跃的网贷运营平台 2349 家,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达到了 22075.06 亿元,网贷余额 6212.61 亿元 [3],年均增长 221%。创新之三 :网贷交易和风险控制实现线上线下共存,加强的风险防控

最初网贷是纯线上模式,网贷平台只作为单纯的网络中介,负责 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从用户开发、信用审核、合同签订到 贷款催收等整个业务主要在线上完成。由于纯线上模式存在着数据获 取难度大,对借款人信用把握不准确,坏账率高。为更多地获取客户 征信数据和交易,网贷平台开启了线上线下双模式,网贷最初的纯线 上模式在国内演变成线上线下共存的 O2O 模式。网贷 O2O 模式发展, 一方面创新信用审核方式,弥补了信用数据收集难,信用评估不准确的不足 ;另一方面, 线上模式拓展了网贷的市场空间,发掘更多的新客户,方便了资金出借人,同时有效开发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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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四 :突破体制、机制樊篱,为普惠金融提供了现实的平台

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新金 融。尽管国内将网贷平台定义为金融信息中介, 但是一个重要的事实是 :网贷平台实现了资金融通,金融脱媒的功能。一个普通的公司参与到社会金融体系中,这在中国金融特许经营和金融抑制还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是一种制度性突破。其次,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作为主体的金融模式,网贷整合了互联网形成了新的金融主体。在国内,所有涉及到金融功能的业务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经营企业需要得到政府的许可,没有许可就是金融单位就是非法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但经营第三支付需要经营许可, 而网贷平台尽管目前加强监管的条件下,依然没有许可的要求,只有合规的要求。无许可从事资金相关的服务,表明网络借贷突破了机制的樊篱,这无疑在中国金融体系大网上拉开了一个“豁口”。最后,网贷是实现普惠金融最好的手段之一,网贷整合了网络技术、大数据、云计算、资金出借人、借款人、第三方担保机构,实现了技术与金融的结合,让更多的人参与金融,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实现普惠金融。

创新之五 :网贷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力量,市场的力量起决定性的作用

中国一直把市场化作为改革方向,近 40 年中国经济的成绩无不与市场化的方向改革密切相关,未来的市场化依然是中国改革发展的动力。市场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市场机制的作用,对于企业、行业来说就是企业化运作。网贷是一个彻底的市场化运作。参与主体市场化。各参与主体,平台、资金出借人、第三方担保、借款人等参与主体均来自自发的市场中,各主体均遵循着“经济人”-- 有限理性、自利的人的市场规则。监管方式市场化,在中国网贷发展的初期,政府“有形的手”几乎没有参与, 当前尽管正在加强了网贷监管,但监管的原则依然以“合规”为手段。所以, 网贷的发展,政府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几乎没有干预网贷的发展,为中国网贷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创造了外部条件。网贷利率市场化。利率是资金的价格, 市场化的重要成果是价格形成机制,利率市场化。在网贷活动中,利率的形成是完全在市场作用下形成的。最后,自由主义市场理念也是网贷参与人的市场的体现。数以千计的网贷平台、多层次的利率,让资金供求双方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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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六 :创新了民间借贷方式,提升了借贷公平和效率

网贷的本质是民间借贷,与传统的民间借贷手段的差别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现资金借贷。互联网具有超越时空、个性化、交互性的特点,打破了民间借贷地域性、熟人圈子的局限,让借贷交易变得更标准、更透明、更真实。网络化的资金供给方和最终资金需求方直接建立借贷关系,资金链条较短,借贷关系扁平化,因此,提高了借贷的效率。由于网贷平台在借贷关系中扮演着第三方通道的角色,平台能够在借贷双方之间以公允身份对借贷行为及其条款进行客观性的评价,并最终得到双方的认可,形成市场伦的利率。由于网贷是通过网络进行,借贷管理变得更为有迹可循,监管成为可能,改变了传统民间借贷无法监管的局面。因此,网贷是实现中国民间借贷“划时  代”[4] 的突破。


三、中国网络借贷的异化

网络借贷作为一个全新的事物,在面对中国的市场环境,进行了许多创新的同时,也出现异化。异化(aIienation)是哲学和社会学的概念,在此是指网络借贷金融功能开始脱离原有金融制度设计的服务功能、价值目标取向,甚至阻碍原有价值目标实现的变化 [5]。

异化之一 :网络借贷平台自身对本息担保

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 [6],一般不具有担保职能和资格。网贷平台提供担保,违背了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中介本质属性。然而,当前国内绝大多数网络贷款平台为了增加平台的信用,通过运用平台自身资本对出借款人的本息进行担保。需要强调的是网贷平台为自身提供担保,这里不包括网贷平台借用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的第三方担保和风险准备金担保。至于平台的风险准备金担保,实质是平台的增信手段,为增加平台信用,平台从借款人的借款额中收取一定比例风险作为风险准备金,或平台提取一定比例信息中介收入作为风险准备金,这种增信方式也值得商榷。平台对他人的信用进行担保,尽管这种担保没有严格的法律禁止,但这种担保违背了企业和市场经济人的法则。

异化之二 :网络贷款没有显著降低融资成本

网络贷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手段,理论上是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普惠”金融。网贷平台的融资成本一般包括资金成本和交易成本。据网贷之家统计,2015 年网贷行业主流综合收益率区间为 12%-18%,总体综合收益率为 13.29%[7],这主要是资金成本,除了资金成本之外,借款人还要付出认证调查费、担保费、提现费、平台费、风险准备金等,其实际融资成本可能超过 30% 以上[8],2015 年全国民间借贷利率为 23.5%[9],目前网络贷款的实际融资成本高过民间贷款。因此,网络借贷并没有显著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国外相关研究也表明,网络贷款对交易成本影响甚小。Ashta A 和 Assadi D(2009)研究了网络贷款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发现网络贷款平台只是充当了借贷双方的中间人,借贷双方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与传统金融中介相比,网络贷款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微乎其微。

异化之三 :信息披露不及时,透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

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而存在,尽可能帮助资金出借人和借款人消除信息不对称。然而当前国内大多数网贷平台对这个问题采取模糊的态度,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透明度不够都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及时披露、信息透明度高对平台的出借人有较强的保护作用。出借人在平台选择、出借对象方面能够根据信息做出合理的判断。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网贷行业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严重削弱了贷款人对行业的信任。近年来网贷平台“跑路”“自融”等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网贷平台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造成网贷平台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一是我国的网络贷款平台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缺乏外部监管,信息披露成为网贷平台的自主选择项目。二是网络贷款平台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借口,拒绝披露网络贷款的具体信息。三是信息不透明,由于网贷平台在借款人和资金出借人中间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对双方信息经过平台时有一定的过滤, 此外,网贷平台为出借人提供了本息担保,刚性兑付,平台认为信息透明度问题不是网贷过程的原则性问题,甚至有意让信息不对称,因此,产生了更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异化之四 :金融脱媒与资金池、资金存管不规范,资金归集与管理的异化

随着经济金融化、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的金融中介的地位在下降,社会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间接融资并重转换。金融脱媒的本质是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金融脱媒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网贷借贷就是借贷双方的资金直接供求,是金融脱媒的一种方式,本是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然而,一些网贷平台在无政策硬性约束的条件下, 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意无意地建立平台资金池,或将客户资金存管在平台账户上,从而形成平台“自有资金”。由于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没有进行严格的分离,资金监管难度大,客户资金的风险大。为保证资金安全,防止挪用客户资金,通行的做法是建立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而这种制度广泛运用于证券账户的客户保证金,大宗交易等。然而,网贷平台面对着大量客户沉淀资金,有意无意地建立资金池,资金存管不规范,不将客户资金和平台资金进行分离,从而模糊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的界线,达到挪用客户资金的目的。在众多倒闭、跑路的平台中多采用资金池、资金存管不规范这种方式。


异化之五 :网贷平台金融化,异化为类金融组织

网络贷款是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但是网贷平台是一个金融信息中介,而不是一个金融机构。但随着网贷平台的不断发展,竞争加剧,业务模式的混合和业务的多元化,网贷平台过度创新,甚至异化,从一个金融信息中介逐步异化为类金融的组织,从事担保、吸收存款、筹集资金以及银行信贷等业务,这些业务属于传统的金融业务,本不属网贷平台的业务, 因此,网贷平台创新已经越过了网贷平台的底线,异化成金融组织,从事着非法金融的业务。网贷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行超范围违法经营之实,无疑将平台的风险无限放大。

异化之六 :大数据、云计算变成噱头,征信缺乏社会性

网贷平台是建立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的现代技术基础上,这些技术可解决运营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资金期限和量的匹配问题、风险识别和市场征信等问题。初一看,网络借贷搭上了互联网金融高大上这班现代快车,于是,网贷成了这个时代最有潜力的新事物,网贷平台当然地认为自己属于高科技行业, 强调了互联网背景。其实不然,国内网贷平台科技含量不高,过分强调金融属性,许多是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改装”而来,那些高大上的科技,根本就用不上,更多的是一个噱头,因此,网贷平台无法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来有效进行风险控制。

在国外,网络借贷建立在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里, 信用贷款成为可能,于是社交媒体、征信系统都需要大数据支持,因此,在信用系统完善的社会里,这些成为理所当然的工具。由于我国缺乏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征信系统,社会征信体系匮乏、各平台间的征信不能通用,信用缺乏社会性。原来凭借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进行的风险识别,最后也化为泡影。


四、网络借贷创新与异化的规制建议

(一)保护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互联网金融当今中国社会最具有代表性的创新之一,网络借贷则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网贷发展历程中,网贷的快速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也体现了互联网的创新。尽管网贷从出现到如今的种种问题和异化现象,但其创新是不可忽视。对网贷中出现的创新要加以保护,不能因为其 存在问题和出现的异化加以规范,对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切不可出现网贷“爆雷”潮而一禁了之,对于网贷应采取疏 堵结合,保护创新。不能因为网络借贷发展出现异化,将其 扼杀。创新是对国内金融的促进,异化将导致对创新的否定。

(二)防止异化加剧,避免风险渗透,加强网络借贷合规经营监管

提倡创新,但创新不能脱离事物的本质。当前国内网络 借贷和网络借贷平台一些“创新”已经超出其本质,并发生 多处异化。网络借贷和网贷平台平台发展壮大,应该从本质 出发,提倡创新,但不盲目创新,脱离事物的发展规律,因此, 创新不能违背网络借贷和网贷平台的本质特征。对网络借贷 首先是对其合规性进行监管,防止网络借贷和网贷平台进一 步异化造成区域性或系统性的风险。



(三)尊重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网贷发展中的作用

从网贷参与主体、利率机制的形成、产品的创新都是市 场机制发发挥作用的结果。中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关 键还是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网络借贷和网贷平台是中 国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创新内容,在网络借贷发展中,突出地 表现是与中国国情结合,创新诸多网络借贷模式。但金融创 新与金融风险往往是一脉相承,在金融创新中把控好风险。网贷如同在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平静的湖水中丢下了一个互联网金融“石子”,掀起了阵阵涟渏。网贷在利率市场化、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中产生过“鲶鱼效应”。过去多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止步不前中,网络借贷出现一定程度上 推动了中国金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如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不能不归功于网络借贷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如何做好监管和创新之间的平衡,考验立法者和监管者智慧。


(四)以互联网的思维对网络借贷的进行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传统的金融抑制体系中,长期存在的监管问题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网络借贷遵循着网络经济发展的规律, 本着“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对网络借贷和网贷平台进行监管。针对当前网络借贷和网贷平台的种种异化现象,监管要加紧补上,监管一直在追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当前合规经营监管中,一些监管方式并没有遵循互联网的精神。由于监管不当,许多网贷平台“死”在合规的路上, 并出现严重的恶意“逃废债”现象。网络借贷从过去的“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事物,一夜间让全部网络借贷平台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毕竟,中国网络借贷经历了近十年的“野蛮”生长,期间也积累了不“合规”因素,要在短期内达到全面合规,现实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 对于网贷平台合规经营的监管应当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

(五)利用发展网贷的机遇,推动中国金融改革深化


网络借贷创新或异化都与我国传统的金融抑制体制和整体的金融环境相关联。中国金融改革在供给侧改革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涉及到重大的利益调整。中国金融业的一些沉疴宿疾需要纵深改革才能革除,由于受到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改革止步不前 , 高杠杆、金融脱实向虚、金融主体单一,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阻碍中国金融改革向纵深推进。如果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臂之力推动中国金融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六)市场化的改革是中国金融的方向

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已成为共识,但如何推进却有不同的意见。网络借贷是网络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具有鲜明市场特色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其快速发展的势头、市场化利率机制作用充分展示了市场力量。利用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贷的发展,首先形成金融市场化改革共识 ;其次建立适合市场化运用的金融机制体制 ;最后重点突破,从推进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进而全面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 ;中国网贷发展的路正长,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因素,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前行。


参考文献

[1] 网贷之家 .【网贷平台排名】最新网贷平台排名 _ 网络借贷平台排名 _ 网络贷款平台排名 - 网贷之家 [EB/OL]. [2018/9/9 星期日 ]. 

[2] 宋旺 , 钟正生 . 理解金融脱媒 : 基于金融中介理论的诠释 [J]. 上海金融 , 2010(06):12-17.

[3] 网贷之家 . 2016 年全国网贷行业半年报 [R].2016.

[4] 百度经验 . 网贷与“网上民间借贷”的区别 _ 百度经验 [EB/OL]. [2016/8/18 星期四 ]. 

[5] 朱统 . 论我国网络贷款平台的异化 [J]. 蚌埠学院学报 , 2015(03):103-107.

[6]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Z]. 2015.

[7] 银率网 . 网贷行业 2015 年年度报告 [R].2016.

[8] 俞萍丽 . 网贷融资成本最高超 30% 超过小贷公司和民间融资 - 财经频道 - 新华网 [N]. 钱江晚报 .

[9] 甘犁 《.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R]. 成都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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