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网!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通过 刷单、炒信最高罚两百万

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通过 刷单、炒信最高罚两百万

  • A-
  • A+
  作者:邢丙银    来源:澎湃新闻    2017-11-05
  • 分享

(原标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刷单、炒信最高罚两百万)

11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根据新法,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中国人大网 图

新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新法,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分享
关键词:
(编辑:邢丙银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12/1/2788.html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学会的宗旨:整合行业资源,服务互联网,普及互联网知识,打造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生态服务。
更多学习进入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学会》公众号

欢迎加入学会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成为会员

热门文章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

0755-328750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68号上步大厦18A 特别声明: 本会所有证书与官网一致为准。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博扫码加客服微信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1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