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网!
首页 > 资讯中心 > 互联网要闻 > 行业快讯 > 国家统计局:有97家企业统计数据造假,其中54家已过公示期

国家统计局:有97家企业统计数据造假,其中54家已过公示期

  • A-
  • A+
来源:新京报    2018-10-22
  • 分享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97家企业统计数据造假被多部门联合惩戒


国家统计局介绍,2017年以来,该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直接核查了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建议地方任免机关、纪检机关、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务责任,对发现的企业统计违法行为转交省级统计机构立案查处。

其中,有97家企业承认是为了获取企业自身利益,编造不真实统计数据,且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被统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不仅被行政处罚,而且推送到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按照有关规定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54家企业已过公示期,未再发现统计违法现象,从上述网站移除,仍在公示期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43家。


通报提出,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四川省、贵州省统计机构已将国家统计局移送的案件中已认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在省级统计机构网站进行了公示,但未按照有关规定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未按规定推送严重失信企业的案件及企业名单。


国家统计局表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少数企业事业单位,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于不顾,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惩。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要以此为戒,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结语: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从总体上保证了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依然存在,个别地方还很严重。



http://www.isz.org.cn/


  • 分享
关键词:互联网学会          国家统计局           信用中国        信息共享         统计数据 
(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9/2/7815.html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学会的宗旨:整合行业资源,服务互联网,普及互联网知识,打造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生态服务。
更多学习进入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学会》公众号

欢迎加入学会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成为会员

热门文章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

0755-328750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68号上步大厦18A

特别声明: 本会所有证书与官网一致为准。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博扫码加客服微信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1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