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网!
首页 > 资讯中心 > 互联网要闻 > 行业快讯 > 国家卫健委发文:公立医院抓紧开展网络支付业务

国家卫健委发文:公立医院抓紧开展网络支付业务

  • A-
  • A+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18-11-04
  • 分享

原标题:卫健委发文敦促公立医院抓紧开展网络支付业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区域共享网络支付平台建设。通过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优化就诊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以指导公立医院开展网络支付业务,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通知》提出,要构建科学规范的网络支付管理运行机制。首先要严格账户和资金管理。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网络支付结算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切实履行资金存放管理责任,加强账户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用于网络支付业务结算的银行账户,应当是以单位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符合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是要规范对账和结算管理制度。医院应当每日对网络支付业务的账务进行核对。如有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确保医院信息系统、银行结算账户账款保持一致。对于发生单边账项的情况,医院应当明确处理流程,核实交易的真实性,确认交易最终完成后,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和账务处理。


此外还在强化退费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要求。


《通知》尤其指出要周密做好网络支付业务开展前的评估论证 。首先要对运用网络支付业务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医院在全面开展网络支付业务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论证选用商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的信息平台是否能与现行的医院信息系统相融合,评估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安全技术防护等级是否达标等,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要对合作机构资质严格审核。医院应当严格审核合作商业银行或支付机构资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定合作机构。在与支付机构合作时,应当对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进行查验,并且优先选择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机构。


此外,还要明确相关责任。医院应当重视网络支付业务的合同管理,组织法律、信息技术、财会、医务等人员参与网络支付服务的谈判及合同订立,应当就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和变更、资金结算周期、结算手续费标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事项,与支付机构、商业银行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对于开通支付平台公众服务窗的情况,由于其中预约挂号、报告查询、线上缴费等功能涉及患者信息和医院业务数据等,应当要求服务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患者的身份及诊疗信息。


《通知》还强调要在加强对公立医院开展网络支付业务的指导、研究推行电子医疗收费票据的措施、协调推进网络支付与医保结算的对接等方面提出要求,以加强网络支付业务开展后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工作。


结语:消费升级将继续成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最大动力。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更注重体验,大额消费的比重正在上升。在中青年群体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军的当下,新型服务性消费比重提升,电子商务是人们获取商品服务的重要来源之一。


(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9/2/8017.html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学会的宗旨:整合行业资源,服务互联网,普及互联网知识,打造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生态服务。
更多学习进入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学会》公众号

欢迎加入学会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成为会员

热门文章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

0755-328750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68号上步大厦18A

特别声明: 本会所有证书与官网一致为准。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博扫码加客服微信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1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