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深圳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
第三节 全国互联网产业政策汇总
2019-02-28 11:51  浏览:1292



一、中国互联网领域政策总况

1.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法律体系顶层架构基本形成


随着互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互联网立法承载的社会关系也日益丰富,立法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立法项目不断推出。目前,我国互联网领域法律体系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已经形成了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信息服务和网络社会管理三大基本的法律框架体系。


在网络安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将安全管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以《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代表的高层级立法推动完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立法已经从网络、设施、平台、应用、数据等多维度对网络安全进行管理,明确了网络安全管理体制,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等基本制度框架。同时,《网络安全法》的配套制度和规则正在抓紧完善。例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有关部委起草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为维护网络主权,保障网络安全、治理网络空间提供法律依据,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在网络信息服务领域,我国陆续在信息服务、出版服务、新闻服务等领域颁布实施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网络信息发布主体的自由性、网络文化体系的开放性等特点,增加了网络信息管理的难度。近期,我国在网络信息管理方面,针对更加细分的服务类型出台了管理规定。例如,国家网信办在2017年密集出台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跟帖评论服务、群组信息服务以及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等进行规范,明确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信部修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简化了许可和备案机制,建立了信用管理、惩戒制度等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完善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各项制度规章的深入落实加强了对网络信息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对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在网络社会管理领域,我国开展了一系列立法活动。《电子商务法》草案已经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审稿对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信息安全、交易安全保障、交易规则公示、信用评价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发票、先行赔付规则、物流快递服务、维权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法律规定。同时,互联网行业管理立法也在不断修订。工信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要求,修订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完善了域名许可制度,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活动,促进网络信息服务的健康发展。


2.落实“放管服”要求,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大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网络强国战略实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成效显著。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放”是前提,要求更为精准、更加精细清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监管服务的“盲点”。按照“依法行政”、“透明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工信部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审批等多项行政许可方面,通过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等手段,进行一系列改革。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原有在线申请表单减少超过50%的填写内容,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审批时长由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压缩至10天以内,并取消标志收费。各项改革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起到了促进作用,得到企业一致好评。同时,推动修订涉及工业和通信业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16件,修订和废止部门规章18件,推动废止国务院规范性文件12件,修订和废止部政策性文件455件。


二是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管”是基础,要求创新和加强政府管理,使市场和社会“活而有序”。一方面,各监管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如工信部建成了“信息通信市场主体信息库”和“违法不良记录信息库”两库。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针对网络交易落实价格监管职责,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属地化处置、联动、协调,强化取证手段。国家工商总局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适应年检改年报,加强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缓解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规模差异压力。同时工商总局还与360公司合作建设了“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应对电商假货和欺诈行为,360公司负责监测、汇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实现全国工商部门联动。另一方面,工信部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热点问题。在骚扰信息和通讯诈骗治理方面,截至20177月底,全国共关停违规语音专线6.1万条,关停“400”号码80.7万个,关停“一号通”和“商务总机”61.3万户。在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方面,摸底排查网络接入资源使用情况、企业持证情况,截至20177月底,下发违规线索303条。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服”是目的,要求在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过程中,要注意服务水平的提升,昀终实现更好的服务于人民。一方面,工信部积极建设“一个窗口”便捷服务。通过行政许可事项“一个窗口”查询系统,主动向申请人推送各项行政审批办理进程,目前,主要许可项目均实现网上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不断优化许可年检制度,连续两年实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绿色通道”快速年检,2016年和2017年,分别有符合条件的1402家和2955家企业得以快速通过年检。同时,深入推进提速降费和普遍服务工作,提前1个月取消手机长途和漫游费,推动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资费降低15-20%22省提前实现2020年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超90%目标,3.2万个村建设任务完成。


二、中国工业互联网政策情况

2015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多项产业政策,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尤其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后,工业互联网相关政策更是持续加码,可见国家对于工业互联网的重视程度及布局决心。


国家政策频出,从顶层制度上加速工业互联网落地。2015519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中国制造2025》,关注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20157月,国务院发布“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旨在推动互联网向传统产业渗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此后,国家又相继推出了多项政策推动智能制造、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


2017年底和2018年初,国务院、工信部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的密集推出点燃工业互联网行业发展热情。




近年来我国出台的主要制造强国政策






除国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外,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工业互联网的支持政策,以推动工业互联网落地。工业互联网落地的首要前提是“企业上云”,即通过网络,将企业的基础系统、管理及业务部署到云端,利用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数据等服务。近年来,全国多个地方出台了对“企业上云”的相关扶持政策,在鼓励企业上云上加大了行动力度。


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高度重视物联网发展,做好相关顶层设计,政策密集出台扫除障碍。物联网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动能。同时,物联网的有序繁荣发展需要多层次的关键技术和政策配合,人工智能技术、智能传感器技术、通信标准落地等都亟待政府推动扶持。下游应用场景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提前制定,也能帮助物联网发展扫除障碍,如车联网等。各国政府都在大力发展物联网相关产业,我国政策的及时推出显得尤为重要。


工信部制定《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2020年剑指国内物联网1.5万亿市场。规划所提的目标,至2020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包含感知制造、网络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在内的总体产业规模突破1.5万亿元,公众网络M2M连接数突破17亿。规划所提的重点领域示范工程有望迎来较大发展,包括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家居、车联网、智慧医疗及智慧节能。


从政策上可以看到,近期密集出台的政策都是与下游应用有关。包括智慧城市、车联网、智能制造。政策出台的微观化,预示下游相关领域已到爆发前夜。




相关政策密集发布



资料来源:工信部、发改委


电子政务以及数字经济两大发展主线,历经了前期政策的充分铺垫。除了从可追溯的数字福建窥见数字中国战略意义外,近期政策对于数字中国的电子政务、数字经济两大发展主线做了充分铺垫:以2017年为例,针对电子政务的发展;5月份国务院办公室发布39号文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致力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促进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针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总书记在12月份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电子政务、数字经济:一年多的时间里,政策充分铺垫




运营商在政策指引下纷纷布局物联网领域,制定补贴政策、探索应用领域等。

运营商物联网布局及补贴政策


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研究部




三、互联网领域政策具体情况

2015年“互联网+”正式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中央、地方、企业多层面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落实“互联网+”相关政策措施,纷纷推出产业发展举措,形成了中央、地方、企业多层面共同推进的格局。除了出台相关政策外,不同行业继续开展与“互联网+”相结合的相关业务,“互联网+”与垂直细分行业联系愈加紧密。年鉴将从政策颁布落实、企业参与以及相关峰会等方面呈现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情况。


1、国家部委“互联网+”政策落实情况

为响应国家号召,多部委和单位出台政策或采取措施推进“互联网+”。其中,国务院、国资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推出相应举措继续推进“互联网+教育”、以及工业互联网等的发展及落实措施。



国家部委

相关举措

国务院

65日,李克强谈“互联网+教育”:让偏远地区的孩子也能“走进”名校名师课堂,“互联网+教育”是促进起点公平的有效手段。

工信部、国资委

518日,工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2018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从加快宽带网络演进升级,加快释放网络提速降费红利,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五方面提出20项具体意见。

工信部

521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67日,工信部公布《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并初步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交通运输

524日,交通运输部积极探索高速公路收费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密切跟踪高速行驶状态下车辆识别、手机移动支付等新技术研发、试点和应用,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和车辆运行效率。



2、全国各省“互联网+”政策落实情况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继续贯彻落实“互联网+”政策,在众多领域纷纷提出各项详细具体的举措,推动“互联网+”发展。目前,我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已出台推动“互联网+制造”发展的实施政策,浙江省、重庆、吉林、福建、河南等进一步采取行动,加速工业互联网战略落地。广东、吉林、内蒙、青海等推出了互联网+医疗的政策;内蒙、贵州、江苏安徽等推出了互联网+政务相关措施。天津、河北、江苏、河南、青海等地分别与相关领域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辽宁、河北、江苏、安徽、山西、陕西等省市自治区还推出了各类“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在农业、交通、医疗、公安、养老等多个领域的应用落地,各种互联网+应用不断推出,日益渗透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地区

相关政策

北京市

517日,北京海淀工商登记“互联网+”全程电子化——海淀工商登记智能自助打照机将全部上岗,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在现场自行“秒”印营业执照。

525日,北京市地税局联合市住建委、规划和国土资源委等部门,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现房屋交易、税收征管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

67日,北京市大兴区质监局代码中心: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614日,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官方政务客户端——“北京昌平”APP正式上线,集信息发布、监督问政、综合服务于一体。目前,该APP下载量已达10万,预计年底突破30万,基本覆盖全区主要受众。

上海市

520日,老字号搭乘互联网精准营销,“上海购物”卖出新体验,包括人脸识别进店、智能化动线观测、虚拟购物篮、智能试鞋地垫等进入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体验中心。

526日,探路“互联网+车生活”平安产险首家3.0智能旗舰店落户上海,拥有人脸识别、体感互动、科技自助功能,深化全国AI服务布局。

61日,上海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禁止车辆设商业广告。

65日,浦东推出上海首个“互联网+”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站。

614日,上海成立“虹桥智谷”人工智能产业联盟、“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联盟,以及长宁区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等,为企业在成果应用转化、政策落地咨询、楼宇园区运营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

天津市

516日,京东集团与天津市河西区签署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和京东集团“互联网+”新经济发展合作协议》,双方共建京东云(天津)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京东云(天津)大数据智能应用中心、京津冀电商生态中心和京东云“产业创新”示范中心等。

611日,天津市纪委监委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能、加快管理创新的助推器,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为正风反腐插上科技的翅膀。

611日,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探索“互联网+供应链融资”模式,以“自动授信管理平台”为载体,以“自主循环贷”为工具,打造国内平行进口汽车贸易服务新模式。实现了“融资申请-贷款发放-贷款归还”全流程线上操作,提升业务效率。

612日,天津银行与蚂蚁金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各自在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优势,开创金融行业与前沿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重庆市

517日,重庆联通新基因创建网络新生态,新动能助力重庆新发展。

525日,重庆将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20202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

61日,依托“互联网+”全线并进重庆有线给城市装上“大脑”。

68日,重庆电信创新打造个性化网络应用,在重庆广大的农村地区,大力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惠农信息化应用,不断改善农村面貌,促进“三农”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613日,重庆市铜梁区联合重庆市农委、市商务委、农行重庆分行,与京东集团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四中心一空间”的“互联网+新经济”,让铜梁电商平台成为全市农特产品汇集地和出发地。

613日,“互联网+物业”重庆2018年将打造50个“智慧小区”。

黑龙江省

517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与哈尔滨市邮政物流公司举行“互联网+暖心包裹”快递送达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共同推进冰城公安为民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

531日,黑龙江省林业厅积极谋划新时代林业信息化工作,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学习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动龙江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67日,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启“互联网+”便民服务实现线上注册、个人信息查询,业务指南查询,服务网点查询等功能,并完成手机App主体功能开发,实现部分业务线上办理,通过线上服务功能扩展,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建设。

612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数据警务”重要组成部分的“互联网+政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数据警务”建设工程打造一片云、一张网、一键通,取得显著成效。

614日,黑龙江省首个专业电子户籍档案系统投用。

吉林省

519日,吉林省出台系列措施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将优先支持智能网汽车、能源清洁化利用、溯源食品等重点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525日,吉林省延边州“互联网+”推动现代农业实现新跨越。

530日,互联网+医疗”创新模式在我国东三省迈出关键一步。

530日下午,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腾讯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携手在“互联网+医疗”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助推吉林省健康医疗事业创新。

65日,吉林省地税局大力推行互联网+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只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

612日,吉林省靖宇县用互联网思维经营农业可以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助推农业实现个性化生产与集约化生产相结合。达到改造一产、提升二产、发展三产的目的,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

615日,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绿园分局立足工商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乡村实际,积极创新模式,探索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搭建“互联网+农业”合作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服务“三农”。

辽宁省

522日,大连海关在推进一流强关建设中大胆创新——依托“互联网+”实现服务网上办理。

524日,辽宁省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采取“互联网+电梯安全”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

528日,辽宁省将推动“互联网+社保”,开发养老待遇测算系统,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

62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

65日,辽宁省国税局814项涉税业务均可全程网上办理。

610日,辽宁省公安厅出台5项举措助推互联网经济稳步发展。

河北省

519日,浪潮云工业互联网平台(河北)正式发布,并宣布推出“河北新一代企业触网行动”,积极推动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快速落地,打造河北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产业新生态。

530日,河北移动推出互联网电视3.0产品,全方面提升用户体验,让用户从传统被动接收电视内容变为电视读懂用户、主动推荐内容,极大地满足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530日,河北沧州市质监局投资开发的“互联网+计量”服务平台启用,平台具有智能核心计量业务管理系统、计量器具管理平台和计量器具服务3个系统。

63日,河北邯郸打造“互联网+”菜市场,市民采购流程更加透明。

67日,河北省保定市积极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

山东省

524日,山东将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着力发挥现代科技、保险业等在智慧养老、老年健康领域中的作用。

530日,山东省海阳市商务局联合海阳明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来到发城镇上山东夼村开展“电商助农、脱贫致富”活动,通过“互联网+扶贫”,实现精准扶贫。

61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工业互联网山东(威海)创新中心,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促进行业应用。

江苏省

526日,江苏电力不断深化电子渠道移动互联应用,认真实践国网总部“互联网+电力营销”服务战略,借助国网自有电子渠道和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供电增值服务。

531日,江苏银行创新“互联网+党费”收缴模式,平台稳定,流程通畅,账务准确,业务功能设计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实践,可用性强,保护客户隐私。

64日,江苏省民政厅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用实实在在的信息惠民成果,助力民生幸福,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现代民政转型升级注入新活力,构筑新支撑。

68日,“互联网+认证”,江苏探索质量提升新路径。

612日,江苏省网上政务服务以设区市为单位向镇、村延伸,表明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正在提速。

612日,江苏省人民医院携手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同腾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互联网+医联体”建设,重点开发医院管理、智能影像、医疗服务、云端医学院等信息平台。

612日,互联网+政务服务五级覆盖提速。网上政务服务以设区市为单位向镇、村延伸,表明江苏省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正在提速。

浙江省

530日,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互联网+”专题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浙烟专卖商业”创新性战略工程。

613日,浙江政务服务“圈粉”无数,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注册用户就已超过1700万。浙江网民越来越喜欢和政府网上打交道。

615日,浙江省发布工业互联网战略,提出将在中国率先推进建立“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和行业联盟,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联盟体系。其中,2018年浙江将首批建设510家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子平台。

福建省

521日,福建漳州供电应用“互联网+”服务客户需求。

523日,福建依托“互联网+”建城市系统智慧“触角”探入城市生活。

525日,福建省决定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下设立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专项。

613日,福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医保服务效能。

安徽省

525日,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务服务窗口制定了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明确指出,2018年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530日,安徽公安机关搭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平台,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

64日,安徽省旅发委积极开展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旅游窗口围绕审批事项“标准化”“最小颗粒化”“最多跑一次”等要求,牵头梳理9项办事事项,目前已实现网上可办事项、办理深度三级以上达100%

65日,《2018年安徽省财政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2018年年底前,安徽省财政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

67日,安徽省外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高效服务。

613日,安徽智慧工会云平台正式上线。这标志着安徽工会“一库、一卡、两网、两系统”全部建成,同时也意味着安徽“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初步成型。

广东省

529日,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打造粤西首个“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531日,珠海市在广东省内率先上线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

6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就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作出部署。这是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后,首个做出响应和具体部署规划的地方政府。

海南省

523日,海南公布第三批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海南省去年启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将传统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报、现场柜台受理方式“搬”到互联网,截至20183月底,全省“全程网办”已办结1898914件。

529日,海南三亚交警构建“互联网+车驾管服务”体系提升爱民温度。

内蒙古自治区

519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医院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2018年本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全部开展移动支付等便捷服务。

524日,呼和浩特推进工业互联网落地实施的首批企业完成了工业设备“上云”,多家重点工业企业安装运行采集设备,正式启动空压机上云、旋转机械上云等设备快速上云方案,实现生产设备的在线监测、故障分析、预警等功能。

528日,力促第三方交易平台规范化,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6项措施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530日,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合作,率先在内蒙古地区推出4G智能ETC业务,解决了制约车联网发展的车与互联网连接和车辆消费支付通道问题。截至目前,共向1.5万客户提供4G智能ETC服务。

6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

613日,内蒙古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人体生物特征识别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了人脸和声纹等人体生物特征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养老保险认证开启了“不见面认证”的新模式。

山西省

517日,山西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税务,山西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积极对接互联网多渠道办税方式,持续加大办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网络、手机、自助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渠道,并将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521日,山西省“智慧农业”让农民种地更有“范儿”。植保无人机在空中盘旋喷药;温室大棚的光线能自动调整;果蔬需要快速生长时光线直射,需要慢生长时则可斜射;扫二维码就能查到农产品的种子来源、施肥、用药情况……,这是山西智慧农业的一个缩影。

524日,以互联网助力乡村振兴,山西省实现淘宝村“零突破”。

526日,山西省经信委制定了《山西省轻工业2018年行动计划》,提出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加强与各大电商平台的合作,强化线上覆盖率等。

613日,智慧采购落地山西,焦煤集团旗下的西山煤电近日携手京东企业购,利用“互联网+”技术从采购端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河南省

524日,河南省正在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服务模式,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推动城乡社区建立“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525日,全国首家支付宝未来药店落户河南郑州张仲景大药房。未来药店只需手机扫码即可实现身份信息识别、社保卡绑定、家用医疗器械租赁、在线支付结算、远程问诊及会员管理等诸多功能。

531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将“智慧公安建设”纳入高质量公安建设布局,把大数据作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和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进行研究部署。

61日,由河南省工信委主办,河南移动、河南联通、河南电信共同承办的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对接大会上,来自省内外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与河北省10家制造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涉及金额1.88亿元。

612日,郑州中医院启动互联网医院开启“互联网+医疗”新时代。

613日,河南省39个试点县已建成互联网土地执法监察平台,利用“互联网+”开启土地执法监察新模式,执法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随时随地掌握辖区各地国土资源违法及执法监察情况。

江西省

521日,为加强互联网应用安全管理,保障涉税数据安全,江西省分宜县地税局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多举措加强互联网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611日,江西南康电商培训让农副产品搭上“互联网快车”。

湖北省

518日,2018中国武汉互联网产业发展论坛在武汉正式举行,来自湖北省商务厅、武汉互联网产业商会等的业内人士热议“乡村振兴”。

61日,湖北三网店跻身亿元俱乐部湖北进入消费新赛道。

66日,湖北移动搭建互联网数据中心助力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

湖南省

517日,58集团携手湖南省残联开启“互联网+助残”助力残疾人就业。

517日,中国家装企业东易日盛所推出的由“互联网+”所衍生出的新一代高品质互联网家装领军品牌速美超级家,采取全信息化系统深度互联网化的商业模式。

528日,根据《湖南省“十三五”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互联网+民政”为创新驱动,以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民政综合业务云平台和虚拟化云机房建设为重点,深入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528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线试运行已进入扫尾冲刺阶段,将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方便群众,全力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531日,提高智能技术普及使用率湖南铺开“互联网+智慧工地”建设。

61日,广西-湖南联手推进“互联网+人社服务”,通过服务平台进行数据省际联网,统一相关操作标准,可以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共享、跨省区档案调动、远程阅档、证明打印异地联网办理等功能。

陕西省

63日,陕西延安“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平台上线试运行。

610日,陕西省慈善协会开创“互联网+慈善”工作新模式。

613日,陕西渭南市开通全省首批“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流程业务。

甘肃省

524日,甘肃电力实施“互联网+营销服务”建设,加快传统线下服务向互联网线上服务模式转变,推行“台区经理制”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办电业务“一站式”受理。

531日,兰州通过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深圳市回收渠道逐步形成线上投废,线下物流的“互联网+”回收新模式。

61日,甘肃镇原县“互联网+黄花菜”跑出加速度。

613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数据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到2025年把甘肃省建成网络强省、数字经济大省。

614日,国网甘肃电力公积金管理中心构建“互联网+公积金”智慧服务平台。

四川省

516日,四川省供销社与天府商品交易所联合组建的国有大宗农产品流通体系服务平台“四川大宗农产品交易网”正式揭牌成立,实现互联网+农业+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517日,中国电信四川公司携手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四川通信学会,联合发布《助力数字四川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智慧生活走进现实。

517日,四川首家互联网银行业务已覆盖全国近300个城市,服务用户超过1300万,管理信贷资产余额27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金额660亿元。

525日,成都市多部门联合出台“互联网业党建20条”,进一步加强成都市互联网业党的建设工作,促进互联网业健康发展。

530日,2018年四川力争80%以上餐饮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后厨监管也要“互联网+”。

68日,四川开展“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能上网的服务事项全上网。

611日,四川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打破信息孤岛跨部门跨区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贵州省

524日,由贵州省委网信办、大数据局牵头推动,多彩贵州网自主研发建设的多彩宝“互联网+”益民服务平台,让群众衣食住行更方便。

527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互联网+服务新格局。

527日,全国网络扶贫深度贫困地区行活动在贵州启动,13家全国网信知名企业与贵州省10个深度贫困县结对帮扶,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530日,“互联网+”大数据示范区项目落户贵阳高新区,预计6年内形成12亿元产值。

61日,贵州立足自身实际,密切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坚持把大数据助力脱贫攻坚作为落实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举措,让“大数据+大扶贫”成为政府提升扶贫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68日,贵州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发力网上办事大厅2018年办事已逾600万件。

云南省

63日,云南省政协机关打造“互联网+政协履职”,政协数字资产管理系统建立了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网盘、部门空间、共享空间三种模式,满足登录用户的不同办公需求,实现了协同办公。系统采用云技术功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

525日,广西南宁首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现“不见面审批”“群众最多跑一次。

61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广西首个“人脸识别在线违章处理”服务,南宁车主可以在线扣分,尽享“互联网+”带来的便捷服务。

61日,“广西-湖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数据省际联网”在长沙启动,这标志着桂湘两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正式实现“一网办通”。

65日,南宁市利用"互联网+"建公务用车平台已投入试运行。

612日,广西钦州钦南区水产养殖积极拥抱“互联网+”,互联网搭建高效便捷销售平台,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

西藏自治区

61日,西藏商事制度改革,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少走路,为做好工商部门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为经济增长提质增效提供环境保障。

新疆

612日,互联网和实体融合助推乌鲁木齐工业发展,乌鲁木齐市经信委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180家工业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流通环节应用了信息技术,发展工业互联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

6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伊牧云公司通过搭建的智慧畜牧业平台,将传统农牧业与互联网有机结合,引导养殖企业参与到智慧畜牧业中,运用大数据,推进农业互联网建设。

61日,宁夏固原原州区地区冷冻蔬菜品牌试水“互联网+农业”。

青海省

525日,青海积极推动传统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截至目前,青海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9.5%,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59.2%,电子商务应用率达47.7%,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得到提升。

525日,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与腾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互联网+医疗健康”助力“健康青海”建设。

3、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相关企业参与情况

电信运营商和腾讯、阿里、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继续参与互联网+,多数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开展相关领域的“互联网+”业务。

企业

相关举措

阿里巴巴

65日,阿里入股卫宁健康,互联网+医疗时代来临。双方近期沟通意向,双方拟在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展开深度、全面的合作,并进一步推动双方战略合作升级,但具体结算方式、合作方式等还需要双方进一步磋商。

612日,阿里健康正携手阿里云、支付宝、钉钉等展开未来医院计划——开互联网医院、建云医联体。

614日,阿里巴巴和微博联合发布“U微计划”,打造社交消费全域解决方案联合发布“U微计划”,主打社交+消费全域解决方案。

腾讯

530日,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腾讯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携手在“互联网+医疗”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助推吉林省健康医疗事业创新,增强当地百姓在健康医疗领域的满意度。

530日,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腾讯正式签订“数字健康深圳”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携手在“互联网+医疗”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建设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构建微信电子健康码,实现“互联网+”全流程卫生健康服务;依托腾讯觅影建设深圳医学影像人工智能平台,探索相关诊断标准。

61日,“长三角城市群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与腾讯签署合作协议,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做支撑,共同建设长三角地区“互联网+医联体”,这也是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项目。

61日,重庆有线与腾讯合作打造“互联网+智慧广电”,重庆有线通过腾讯云开放平台提供的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结合自身的平台、网络、用户、终端及服务资源,和腾讯联手打造了内容制播、城市服务、支付缴费等云服务平台。

61日,腾讯在“云+未来”峰会上强调。为此,腾讯云推出“零售超级大脑”,助力零售业实现流量与用户、数据与技术、线上与线下的连接。

614日,广东新能源汽车新政鼓励互联网企业造车,广东最有希望获得“准入”的互联网及电信企业分别是腾讯与华为。实际上,这两家也已经在汽车领域广泛布局。

615日,腾讯地图上线“世界杯看球地图”功能陪伴球迷一起体验世界杯。

百度

61日,百度搜索给互联网内容“分级”,推出“简单搜索”,主打语音、图片等智能搜索方式,其中少儿模式尤其值得点赞。它可以通过声纹识别技术,识别出儿童用户,自动开启少儿版搜索模式,滤掉了有黄暴等嫌疑、不利于小朋友身心健康的搜索结果。

62日,无广告还有AR表情百度手机输入法摆脱品类同质化。

612日,广东电网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服务成功上线,网上营业厅将为客户提供24小时智能在线客服,“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服务将全面铺开。广东电网公司与百度携手推动电力产业的智能化升级战略合作的第一站应用落地。

614日,百度与车企的合作进一步扩张,百度与宝马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将围绕车家互联展开合作,共同探寻下一代人车交互新模式。

615日,百度国际旗下的智能输入法Facemoji接入GIF搜索引擎公司Tenor,强势推出了GIF自动预测功能。

中国电信

516日,中国电信滁州分公司联手医院启用“互联网+医疗健康”护理平台。

517日,中国电信“翼联工业互联网平台”已先后精彩亮相于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工业大数据大会;完成了高端柴油发动机智能工厂建设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项目;代表上海市参与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中国电信已然抢占了工业互联网时代云平台发展的重要先机。

531日,中国电信携手上海斯瑞科技有限公司在智能连接、智能平台和智能应用三个层面展开合作,共同助力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

61日,由网易与中国电信联合打造的企业执行加速平台“马上办”,旨在为各类企业的沟通反馈提速,提升企业执行力,助力企业内部管理更智能。

66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中国电信新疆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新疆软件园举行中国电信工业互联网(新疆)基地和天山翼云数据中心揭牌仪式。

中国联通

516日,中国联通宣布,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研究院(以下简称雄安产业互联网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电信运营商在雄安成立的第一家产业互联网公司,并于当日发布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67日,中国联通与中国电子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中国联通与中国电子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特点,整合优势资源,在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数据中心、国产化。

613日,中国联通已经联合合作伙伴大举进军无人机研究,已为工业无人机用户提供了一种高性价比的“互联网+无人机”测控模式,相关产品已首次成功应用一个石油系统的无人机巡线任务中,巡线里程达500公里。

中国移动

65日,广西移动与浪潮软件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探讨整体行业解决方案,覆盖政府、金融、教育、电力、医疗、烟草、卫生、文教、企业、制造业、军队等行业,并共同推动解决方案在全区及各城市的标杆树立和复制推广,通过各行业、各类场景化互联网应用的深入创新,助力广西社会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重构。

614日,中国移动与百度签署了一份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共同探索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机遇,并结合双方自身属性优势,进行市场、技术、业务等多维度上的合作。

614日,广电总局已经批准中国移动开展IPTV传输服务。此举意味着,中国移动用户可以依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规定,通过IPTV体验直播电视、时移电视和视频点播等服务。

614日,由江苏移动承建的江苏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在运行9个月后,正式开通国际远程会诊、远程教学功能,为江苏省中医院中医惠侨基地提供信息化支撑,促进国际间医疗资源共享。



四、互联网正在进入“监管趋严”的时代

自从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领导人在多个场合发表了支持互联网行业发展、支持互联网创业的号召,各级主管部门出台了许多政策文件。在这一时期,互联网行业经历了比较宽松的监管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业绩增长。但是,2018年以来,我们看到监管环境变化,互联网行业正在进入“监管趋严”的时代,规范化运作、注重社会影响成为政策重点。


(一)互联网行业过去几年面临着比较宽松的监管环境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首次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年11月,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举行,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20153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入了“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两个概念,马化腾在当年两会提出了将“互联网+”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提案。很快,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互联网行业创新的法规、通知,并且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了两个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一项重点行动、七项保障支持。2017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充分肯定了移动互联网对我国经济、民生和安全的重要作用,要求充分发挥我国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在细分行业方面,国务院出台了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方案,印发了“互联网+流通”“互联网+政务”“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个指导意见。可以说,2015-17年,互联网行业的监管环境比较宽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互联网+”政策时间表



时间

事件

20149

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11

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举行,来自100多个国家/地区的代表出席,李克强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

20153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写入“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提出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

20155

国务院印发《关于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加速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升级转型。

20156

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视为“发展的动力之源”。

20157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一项重点行动、七项保障支持,几乎涵盖所有互联网细分行业。

201512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互联网+”联盟成立。

2016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此前商务部已经发布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20165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

20169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

20171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缩小数字鸿沟。

20177

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201711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基本形成国际竞争力。

20184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86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资料来源:新华网,人民网


进入2018年,国家仍然在发布与“互联网+”相关的文件和公报,部际联席会议仍然按期举行,对互联网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没有停止。但是政策重点发生了一些转变:更强调“互联网行业对传统行业的推动作用”,而不是单纯促进互联网行业自身的增长。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供给侧改革时期,“调结构”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互联网行业当然也需要“调结构”。这种变化是正常的,是行业发展成熟之后的必由之路。


互联网是一个新兴行业,普遍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现象,监管部门一直在“保增长”和“调结构”之间寻找平衡。2014-17年,监管部门更重视互联网对整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将焦点放在“保增长”一边;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更重视互联网行业的社会影响、合法合规,将焦点放在“调结构”这边。从长期看,互联网行业不是“法外之地”,有序监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从短期看,监管环境趋严肯定会对业绩增长有一些抑制作用,使行业进入自己的“供给侧改革”时期。

(二)各部委出台的配套措施和“简政放权”行为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两大政策的推动下,国家各部委纷纷出台配套措施,扶持互联网行业发展,鼓励创新业态、创业公司做大做强。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各部委、各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过去几年互联网行业的增长速度不会这么快,许多“独角兽公司”根本不会诞生。我们以互联网金融和网络游戏两个行业作为案例。


互联网金融:在线支付、在线消费金融、P2P、在线金融产品分销、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早在2013年以前就发展起来了。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央行副行长李东荣在当年“两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要发挥它的正面作用。20157月,央行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


截止2015年,互联网金融的“牌照体系”已经基本健全,“一行三会”分别监管七张牌照。在执行过程中,央行强调“简政放权,适度监管”,对互联网公司的金融创新采取鼓励方针;地方金融办在监管中发挥着较大作用,它们对本地注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态度一般比较友好。


互联网金融的“七张牌照”



牌照类型

颁发机构

监管依据

第三方支付

央行

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

互联网基金销售

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互联网银行

银监会

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

互联网保险

保监会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互联网信托

银监会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消费金融

银监会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网络小额贷款

银监会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来源:Gov.cn整理



然而,从2017年开始,在央行的“去杠杆”要求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的监管压力明显增加,尤其以消费金融、小额贷款等行业最为严重。2017-18年,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大型企业纷纷表态:将重心从“金融服务”转向“金融技术服务”,严格控制资产负债表规模和风险。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经从宽松转向严格。


网络游戏:在国务院关于互联网行业的文件里,没有明确出现过游戏行业;但是,国务院倡导的“简政放权”“创业便利化”,本身就是对游戏行业最大的扶持。在历史上,中国的游戏行业监管呈现“职权不清、政出多门”的态势,2009年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关于《魔兽世界》审批权限的争执令人记忆犹新。20147月,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孙寿山在ChinaJoy大会


上宣布了游戏行业的三大“简政放权”政策:扩大游戏企业属地管理试点、简化网络游戏审批流程、简化移动游戏网上出版管理办法。


2016年,广电总局加强了对游戏版本号的管理,要求无版本号的游戏一律不得开展商业运营。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文化部、广电总局都采取了高效务实的态度,国产手游获得了“备案绿色通道”,没有版本号的游戏也被设立了一定的宽限期。在取得版本号之前,部分游戏可以以“不删档测试”等名义提前开始免费运营,《绝地求生之刺激战场》就是例子。


2016年4月推出的“国产移动网络游戏备案绿色通道”



资料来源:全国文化市场技术服务平台


2018年,游戏行业面临的监管风云突变:游戏版本号于328日以后暂停发放,至今尚未恢复;文化部的游戏备案通道一度关闭;830日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了“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政策。虽然在2017年,《王者荣耀》等热门游戏就引发过舆论争议,但是监管政策并未实质性变化;现在,监管趋严已经成为事实。


(三)“扶持互联网”不等于“扶持消费互联网公司”


从政策文件看,国家对互联网的扶持并没有结束: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互联网+7次之多,创下历史纪录;2018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政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两个指导意见,再加上去年11月的“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指导意见,可以说“互联网+”在国家经济战略中还占据着一席之地。然而,国家“扶持互联网”不等于扶持我们所熟知的互联网行业——归根结底,互联网上市公司大部分是消费互联网公司,而国家现阶段的政策重点在于“让互联网给传统产业赋能”。


201711月发布的《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为例,文件列举了六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工程,全部围绕通信技术、关键设备、工业应用和信息安全等领域,完全没有提到与消费互联网行业的联系,甚至没有提及电子商务、物流等领域。在讨论对工业互联网的金融支持时,也完全没有提及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作用。


无独有偶,在20184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只提到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重点在于鼓励医疗行业的“互联网化”,而不在于鼓励互联网行业进军医疗健康行业。


“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指导意见中的六个关键工程



工程名称

重点

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内网、外网和标识解析体系的建设升级。支持工业企业以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工业无线等技术改造内网,以IPv6、软件定义网络以及新型蜂窝移动通信技术改造外网。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工程

从工业互联网平台供给侧和需求侧发力,开展四方面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验证、百万家企业上云、百万工业APP培育。

标准研制及试验验证工程

开发通用需求、体系架构、测试评估等总体性标准;开发网络与数字化互联接口、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等基础共性标准;面向重点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开发行业应用导则、特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相关标准的试验验证。

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

推进工业互联网新型网络互联、标识解析等新兴前沿技术,搭建技术测试验证系统,支持技术、产品试验验证。加快工业互联网关键设备产业化,研发推广关键智能网联装备,开发工业大数据软件。

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工程

以先导性应用为引领,组织开展创新应用示范,逐步探索工业互联网的实施路径与应用模式。

区域创新示范建设工程

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能力提升。引导企业提升自身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能力。



资料来源:Gov.cn


总而言之,国家仍然在扶持“互联网”的发展,但是侧重于互联网对传统行业尤其是制造业、民生行业的升级改造,而不是鼓励消费互联网行业的扩张。从资深圳市场的角度看,“工业互联网”属于通信、电子和软件行业,而非一般意义上的互联网行业。对于现有互联网巨头而言,制造业、信息安全、民生领域不是其强项,它们的业务集中在消费者(C端)而不是商业组织(B端),不会是现阶段国家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四)互联网监管“新常态”:严格执行政策,重视社会影响

互联网行业的规模已经很大,任何一个细分市场都具备举足轻重的经济和社会意义。2018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互联网的“社会影响”和意识形态作用;这种重视,不一定以新政策、新文件的形式体现,也可以是对原有政策的强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公司普遍开始加强自我审核、自我控制,以免触碰监管底线造成实质性损失。


1、游戏行业:监管风险还在积累,尚未释放完毕


2018年815日,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援引了彭博关于“中国网络游戏审批暂停”的报道。在当天的腾讯第二季度分析师电话会议上,腾讯高层明确表示:游戏版本号将在不久的将来恢复发放,而且广电总局已经推出了“绿色通道”机制,允许部分游戏在没有版本号的情况下开始收费。此后,金山软件、游族网络等公司管理层也在财报电话会议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游戏行业的监管风险似乎正在化解。


然而,“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政策的提出,让整个游戏行业措手不及。事实上,在82日发表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限制网络游戏的说法;在830日公布的正式稿中,却增加了“限制新增运营游戏数量,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的政策。这说明,“总量调控”政策是8月以后才制订出来的,主管部门对游戏行业的态度没有松动,反而呈现继续收紧的态势。

《绝地求生之刺激战场》迄今未取得版本号



资料来源:游戏官网


8月31日,《南方都市报》又报道了“开征35%游戏税”的说法,但是很快遭到了GameLook等专业媒体的辟谣。这种缺乏依据的传闻能够引发市场恐慌,说明投资者和游戏业界人士对监管风险的预期已经很高。“游戏税”不太可能在近期推出,因为主管部门的思路并非“分享游戏行业的利润”,而是“控制游戏的社会影响”。


面对仍在积累的监管风险,游戏行业也在主动应对。在2018年的ChinaJoy大会上,腾讯、网易等主流游戏公司强调两个战略方向:第一是游戏出海,让游戏成为中国的“文化名片”;第二是功能性游戏,包括教育类、实用类、历史文化类,让游戏发挥直接的社会效益。游戏出海确实成为了2018年的一大亮点,腾讯的《绝地求生之刺激战场》《王者荣耀海外版》、网易的《荒野行动》均在海外取得佳绩;但是,要依靠海外市场弥补国内监管趋紧造成的负面影响,在短期还是做不到的。


2、视频行业:监管行动反复发生,范围越来越大


包括长视频、短视频在内的网络视频行业,2018年成为监管行动的焦点。火山、快手、抖音、西瓜、秒拍……几乎所有主流短视频应用都遭到了广电总局的约谈或行政处罚;在长视频应用中,B站受到批评之后下架一个月。爱奇艺、腾讯、优酷等三大视频平台虽然没有受到处罚,但是也面临着节目审核趋严、选秀节目被严格监管、冠名及赞助强化管理等限制。


视频行业面临的监管压力不是暂时的,而是持续的。快手、火山、抖音等短视频应用,2018年以来都被广电总局约谈过不止一次;长视频平台的内容审核越来越严,与电视内容的审核尺度几乎已无差别。监管风险爆发的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罚款;暂停部分功能;下架部分内容;强化内容审核;暂时下架整个应用,等等。


2018年以来,主管部门对视频、短视频平台的监管行动

法律规定

对电商行业的影响

自然人网店依法办理登记

个体经营者需要进一步规范化,淘宝、微信公众号、拼多多等小商户密集的平台可能受到影响。

明确电商经营者的纳税义务

天猫、京东第三方等B2C平台基本不受影响,严格意义上的C2C平台和网店受影响较大。

商家侵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强制提出电商平台的监督义务,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难以存活,平台合规成本提升。

规范跨境电商发展

跨境电商平台面临更规范、更严格的税收、通关、检验和支付管理,告别野蛮生长时代。

来源:广电总局官网整理


总体看来,2018年广电总局对短视频行业的监管更严,因为长视频行业已经在过去几年中受到了几轮监管行动的洗礼,而短视频行业一直处于比较宽松的环境。所以,我们看到主流短视频应用轮流被约谈或处分,而长视频应用只是对部分内容做了处理。短视频行业的复杂程度和变化速度也明显高于长视频行业,对监管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无论如何,视频行业所面临的监管环境,仍然比传统电影电视媒体宽松:网络视听节目暂不需要获得放映许可证(龙标),以内部审核为主;短视频也是基本依靠平台内部审核;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内容,往往可以在修改之后重新上线。这说明,主管部门并不希望“扼杀”网络视频行业的创新能力,只是希望对网络视频的社会影响力施加较强的控制。


3、直播行业:监管风险提前释放,不确定性在电竞


2018年以来,网络直播行业反而成为了受监管影响最小的互联网细分行业。陌陌、YY等直播龙头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增速并未明显减缓,虎牙、映客实现了上市,斗鱼、花椒也有上市的计划。这是因为直播行业早已提前释放了监管风险,实现了规范化运营。


2014-16年,广电总局对直播行业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主要是打击色情及低俗内容、打击非法经营直播平台。从那以后,各大直播平台都建立了严格的内容管制,包括管理员巡视、定期截图、事后追责,对不合规的广告、赌博等行为严厉打击。结果,直播平台出现了头部集中的趋势;秀场直播以陌陌、YY、映客、花椒、9158、六间房等为主,电竞直播以斗鱼、虎牙、熊猫、企鹅电竞、B站等为主。


直播行业的经验,给其他互联网细分行业带来了一个启示:严格监管很可能导致头部集中,用户、资源进一步被少数大公司占据。监管不一定会“摧毁”一个行业,反而可能成为市场整合的推动力。在这种整合完成之后,少数头部公司可能享受更长、更稳定的业绩增长期。以上现象完全有可能发生在游戏、视频、电商等行业。


进入2018年,电竞直播成为了直播行业的焦点。中国代表队在雅加达亚运会上摘得LOLAOV两个表演项目的金牌,引发了官方媒体的喝彩。目前,电竞直播的处境非常微妙:一方面,游戏行业仍在面临严峻的监管风险,作为游戏传播方式的电竞直播不可能不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电竞已经成为“为国争光”、输出中国文化的重要手段,主管部门似乎应该予以优待。在可见的未来,以上矛盾仍然会存在下去。


中国代表队在雅加达亚运会摘得LOLAOV项目金牌





资料来源:东方体育

对于电竞直播行业而言,还有一个现实的监管问题:是否可以大规模进行竞猜活动?与体育赛事一样,电竞赛事也是竞猜的热门标的,但是电竞直播平台普遍不敢展开大规模竞猜活动。在理论上,如果不涉及真实金钱兑换,电竞竞猜有可能获得批准,这样将大幅度提高电竞直播平台的活跃度。无论如何,主管部门现在尚未就此问题明确表态。


4、电商行业:绝不是独立于监管风险的“世外桃源”


部分投资者和媒体认为:在互联网细分行业中,电商行业受到的监管风险较小,因为它与文化内容和意识形态无关。然而,831日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说明:电商行业绝不是“世外桃源”,主管部门非常重视电商行业的合规和自律,今后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


《电子商务法》监管要点

名称

代码

市值(95日)

主营业务

有才天下猎聘

6100HK

132亿港元

中高端人才招聘

中国有赞

8083HK

81亿港元

微信电商SaaS

微盟

待上市

待上市

微信电商SaaS

极光数据

JGUS

10亿美元

互联网大数据服务

资料来源:Gov.cn整理


《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要点包括:自然人网店纳入监管范围,这将对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拼多多等自然人商户密集的电商平台造成较大压力;明确电商经营者的纳税义务,对于C2C平台来说影响很大,因为中小网店尚未全面纳入税务体系;电商平台要为商家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这给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规范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在税收、海关、检验等环节将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


理论上,中国电商行业早已进入“品牌时代”:京东以自营电商和大型第三方为主,阿里巴巴的收入驱动力是品牌化的天猫平台。但是,在阿里旗下的淘宝平台,以及近年来兴起的拼多多、微信电商系统,仍然存在数量庞大的个体和中小企业商家;即便是中高端品牌,也不仅仅需要天猫或京东旗舰店,还需要数量庞大的小型分销网店。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条件下,它们能否承受高昂的合规成本,还是个未知数。


电商行业和互联网金融行业是密不可分的:后者为前者提供支付手段和信贷资源,以促进前者的消费金额增长。2017年以来,在央行的“去杠杆”政策压力下,互联网金融公司纷纷缩小资产负债表,表示今后将向“金融技术服务商”转型。这样,电商消费者可用的信贷资源规模很可能缩小,成本也可能变高。从长期看,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将为电商消费者对接传统金融机构的资源,实现新的供需平衡;但是,这个转型过程不会是一蹴而就的。


此外,中国电商行业正在进入“社交电商”和“内容电商”的时代——拼多多的崛起证明了前者,阿里巴巴重磅投资文化娱乐产业则象征着后者。电商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业,它与游戏、社交、视频、资讯等互联网业态的关联程度越来越高。在淘宝平台内部,就存在着淘宝直播、淘宝头条、微淘群等大量“泛内容”功能。既然如此,电商行业也就暴露于内容产业面临的监管风险之下,投资者应该严肃对待这一风险。


(五)监管趋严的时代,互联网投资者去哪里找增长

监管环境趋严,不意味着互联网行业缺乏投资机会。互联网市场的规模足够庞大,总能找到一些投资亮点。未来几个季度,投资者应该关注如下趋势:监管风险上升导致的“头部集中”趋势;方兴未艾的“B端”(面向商家)互联网商业模式;互联网出海。尤其是后两个趋势,将在未来持续创造新的“独角兽”公司。


1、互联网资源进一步向头部集中

20179月的深度报告《移动互联网下半场的生存之道》中,我们将主流互联网公司划分为“五个圈子”,以用户基数为横轴,用户黏性为纵轴。用户基数的衡量标准是MAU(月活)、DAU(日活)、注册用户等;用户黏性的衡量标准是月均使用频率、使用时间、付费用户占比、竞争对手的替代性等。我们划分的“五个圈子”如下:


霸主:用户基数和用户黏性均达到最高水平,目前仅有腾讯、阿里巴巴两家。它们都拥有庞大、完整的生态系统,不但通过旗下各应用提供服务,还以战略投资的方式渗透到互联网的每个角落。

潜在霸主:用户基数和用户黏性很强,仅次于“霸主”,而且有成为“霸主”的可能性,典型的例子有蚂蚁金服、今日头条、微博、美团、快手等。不过,大部分“潜在霸主”已经投靠了某个“霸主”——蚂蚁金服、微博是“阿里系”成员,美团、快手是“腾讯系”成员。只有今日头条尚未接受来自“霸主”的投资,有自成一系的可能性。


主流互联网公司的“五个圈子”



资料来源:中为咨询研究部整理


昔日霸主:用户基数庞大,但是用户黏性不足,主要是PC互联网时代崛起的“上一代霸主”,因为没有充分适应移动互联网的环境而跌落。典型的例子有百度、奇虎360等。“昔日霸主”可以以转型、并购等方式找到新的活力,但是道路非常漫长。

局部霸主:在某一细分市场有很高的用户渗透率和用户黏性,但是用户总量有限,很难迈出原有市场。例如,RPG游戏领域的网易、二次元领域的B站、数字阅读领域的阅文、陌生人社交领域的陌陌,以及各种垂直电商应用,都是典型的“局部霸主”。它们的增长,要么依靠进一步发掘现有市场的用户和变现,要么依靠横向扩张。

迷惘者:有一些用户基数和用户黏性,但是都不够高,而且缺乏进一步上升的空间。这种公司,要么是从更高的层级滑落的,要么是在创业上升的过程中未能找准定位,陷入“迷惘”的状态。典型的例子有唯品会、搜狐、美图等。如果找到正确的定位,“迷惘者”可能崛起;它们也可以通过接受“霸主”或“潜在霸主”投资的方式,进入更大的生态系统。


在监管环境趋严的时代,预计行业资源和用户将进一步向头部集中,以“霸主”为核心的生态系统的掌控力将进一步增强。逻辑很简单:首先,在任何一个行业,头部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对监管的理解能力都是最强的,例如腾讯、网易受到游戏监管的影响肯定小于中小公司。其次,横跨多个行业的互联网巨头更不容易受到某一垂直行业监管的影响,通过重新调配资源、并购整合等方式找到新增长点。


未来几年,我们可能看到直播行业的历史在整个互联网行业重演:监管行动对全行业造成了短期的抑制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出局的速度更快,导致大企业的市场份额攀升;在监管尺度稳定下来之后,大企业继续享受规范化、可持续的增长。这样看来,腾讯、阿里巴巴两巨头仍将是最受益的,而各个细分市场的龙头公司也比中小公司地位更好。


2、端互联网生意:冉冉升起,瓜熟蒂落的模式

投资者熟知的“互联网行业”,实际上是“消费互联网行业”——绝大部分互联网上市公司都是从消费者获利,无论是以直接的(收费、自营电商)还是间接的(广告、佣金)方式。互联网公司做的是C端(消费客户)生意,而将B端(商业客户)留给了软件、通信等公司。


2017年以来,以上局面出现了微妙的变化,“B端互联网公司”纷纷上市:人才招聘行业的猎聘、微信电商SaaS领域的有赞和微盟、互联网数据服务领域的极光数据……这些公司不仅是从商业客户收费,而且并不严格依赖“流量变现”模式。例如,对猎聘这样的中高端招聘平台来说,流量(个人用户)与商务客户(雇主、猎头)的地位同等重要;对有赞、微盟这样的电商技术服务和运营商来说,流量属于客户,它们自身并不占有流量。不能简单地以互联网“流量思维”去判断这种公司。


2017年以来上市的部分“B端互联网公司”

名称

代码

市值(95日)

主营业务

有才天下猎聘

6100HK

132亿港元

中高端人才招聘

中国有赞

8083HK

81亿港元

微信电商SaaS

微盟

待上市

待上市

微信电商SaaS

极光数据

JGUS

10亿美元

互联网大数据服务

资料来源:Wind


B端互联网公司”的崛起,是一个商业模式上的进步:过去,投资者和企业家都认为,中国的B端生意很难做,远远没有C端生意那样的规模效应和可复制性。现在,中国企业用户对高水平、信息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付费意愿也越来越强。在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的情况下,企业用户反而更需要提高自身效率,“B端互联网”的机遇也更大。


在传统互联网公司中,“B端业务”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阿里云已经成为阿里巴巴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腾讯云虽然规模较小,但是得到了腾讯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百度希望通过开发IOT(智能家居、汽车等物联网)操作系统,将广大OEM硬件商转化为自己的客户。前程无忧的主要收入来源本来就是企业用户,与猎聘网类似;58同城、携程均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服务业务,而且战略地位很重要;搜狗有大量收入来自为腾讯提供的搜索技术支持;宝尊电商的主要收入来自电商品牌的代运营服务费。今后,传统互联网公司的“B端化”趋势仍将持续。


老牌互联网上市公司的“B端业务”一览

公司名称

主要B端业务

B端收入规模及重要性

阿里巴巴

云计算

规模较大,战略上很重要

腾讯

云计算

规模一般,战略上较重要

百度

IOT操作系统

规模较小,战略上很重要

前程无忧

人才招聘

主要收入来源

58同城

蓝领招聘和商户服务

规模较大,战略上很重要

搜狗

为腾讯提供搜索技术支持

规模较大,战略上很重要

宝尊电商

品牌电商代运营

主要收入来源

携程

企业商旅服务

规模一般,战略上较重要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


B端互联网公司”对监管不是免疫的,但是拥有一定的缓冲空间。例如,电商行业监管的趋严会影响一些网店的销售额,这种影响不会立即、完整地传导到技术支持和代运营商;游戏行业确实受到了监管的很大影响,但是游戏公司购买数据服务的意愿反而可能提高。在互联网整体监管风险尚未充分释放的情况下,“B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优势比较明显,可以成为投资者的“避风港”。


互联网出海:承载“一带一路”与“文化输出”使命

20188月的ChinaJoy大会上,腾讯、网易、完美世界、盛大游戏等主流游戏公司的管理层不约而同地将“游戏出海”列为主题发言的重点,提出将游戏打造为中国的“文化名片”。《王者荣耀海外版》入选了雅加达亚运会表演项目,《荒野行动》《绝地求生之刺激战场》分别在日本和欧美市场取得了不错的战绩。开拓海外市场,不会受到国内监管行动的影响,而且符合主管部门的“文化输出”“软实力输出”方针。



《王者荣耀海外版》包括超人、蝙蝠侠等欧美动漫人物



资料来源:游戏官网


2017年以前,中国的游戏出海产业已经非常发达,IGG、智明星通、昆仑万维、游族网络等公司都拥有庞大的海外手游和页游业务。但是,当时中国游戏出海呈现“局部化”“碎片化”的局面:在地理上,以东南亚及部分欧美国家为主;在类型上,以SLGARPG、休闲等为主;腾讯、网易等游戏巨头在出海方面投入的资源不多。2017年以后,情况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网易提出了2020年海外收入占游戏收入1/3的宏伟目标,腾讯也在产品、市场等各个环节加强海外投入。海外市场不再是“国内市场的补充”,而是“游戏行业最重要的增长引擎”。


电商行业的出海势头同样不可阻挡。20183月,蚂蚁金服董事长彭蕾卸任,转任阿里巴巴控股的东南亚最大电商平台LazadaCEO,阿里同时向Lazada增资20亿美元。此外,阿里在印度市场也早已形成与亚马逊正面对抗的局面。电商出海,尤其是向东南亚、南亚等发展中地区的出海,无疑符合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我们相信,虽然其他电商平台的海外扩张速度略慢于阿里,但是也会在海外倾注更多的资源。


互联网金融行业同样如此:2017年以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海外的主战场还限于“中国游客”和“海外华人”群体,现在则已经深入本地。以香港为例,微信支付、支付宝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关联关系,支付宝还与长江和记实业达成合作,并开设无人零售店。蚂蚁金服、腾讯等互联网金融巨头会将触角进一步伸向东南亚、日韩乃至欧美市场。


互联网出海可以达到两层目的:第一,中国互联网公司在部分海外市场拥有商业模式、技术和财力上的优势,可以以海外收入的增长弥补国内市场遇到的问题;第二,主管部门在鼓励“一带一路”和“文化输出”,出海是响应国家号召,有助于争取政策支持。中国产生谷歌、亚马逊、Facebook这样的全球性互联网巨头只是时间问题。


六、《“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一)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产业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一批企业的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第一方阵,高铁、通信、航天装备、核电设备等国际化发展实现突破,一批产值规模千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集群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融合,加快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涌现了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有力支撑。


未来510年,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信息革命进程持续快速演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经济繁荣程度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超材料与纳米材料等领域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传统工业体系分化变革,将重塑制造业国际分工格局。基因组学及其关联技术迅猛发展,精准医学、生物合成、工业化育种等新模式加快演进推广,生物新经济有望引领人类生产生活迈入新天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助推绿色低碳发展大潮,清洁生产技术应用规模持续拓展,新能源革命正在改变现有国际资源能源版图。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深度融合,数字创意产业逐渐成为促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创意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正在兴起。创新驱动的新兴产业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的主要动力,引发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格局重构,全球创新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我国创新驱动所需的体制机制环境更加完善,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配置持续优化,新兴消费升级加快,新兴产业投资需求旺盛,部分领域国际化拓展加速,产业体系渐趋完备,市场空间日益广阔。但也要看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水平还不高,一些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新兴产业监管方式创新和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还不适应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产业结构加速升级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全面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发展壮大一批新兴支柱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国际合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原则。

坚持供给创新。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全面提升技术、人才、资金的供给水平,营造创新要素互动融合的生态环境。聚焦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价值和国际竞争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破除旧管理方式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束缚,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加快新兴企业成长壮大。


坚持需求引领。市场需求是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要强化需求侧政策引导,加快推进新产品、新服务的应用示范,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供给,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产业集聚。集约集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要以科技创新为源头,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提升产业集群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为途径,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形成创新经济集聚发展新格局。


坚持人才兴业。人才是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首要资源。要针对束缚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问题,加快推进人才发展政策和体制创新,保障人才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全面激发人才创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加大力度培养和吸引各类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坚持开放融合。开放融合是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要以更开放的理念、更包容的方式,搭建国际化创新合作平台,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推动我国优势技术和标准的国际化应用,加快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全球配置,全面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


(四)发展目标。

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平均每年带动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


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全球产业发展新高地。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建成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先发优势,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等领域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可及性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产业新体系。发展一批原创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的行业排头兵企业,活力强劲、勇于开拓的中小企业持续涌现。中高端制造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比重大幅提升,支撑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和技术创新中心,打造百余个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集群。


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我国成为世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制造中心和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主导地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五)总体部署。

以创新、壮大、引领为核心,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促进一批新兴领域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柱产业,持续引领产业中高端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发展需要和产业基础,大幅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加快发展壮大网络经济、高端制造、生物经济、绿色低碳和数字创意等五大领域,实现向创新经济的跨越。着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新方向,超前布局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物技术和核技术领域一批战略性产业,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遵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突出优势和特色,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区域增长新格局。把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契机,以更开放的视野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完善有利于汇聚技术、资金、人才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营造适应新技术、新业态蓬勃涌现的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二、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发展,拓展网络经济新空间

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到2020年,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总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


(一)构建网络强国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开展智能网络新技术规模应用试点,推动国家骨干网向高速传送、灵活调度、智能适配方向升级。全面实现向全光网络跨越,加快推进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提供每秒1000兆比特(1000Mbps)以上接入服务,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实现带宽100Mbps以上灵活选择;多方协同推动提升农村光纤宽带覆盖率,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的地区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实现带宽50Mbps以上灵活选择。推动三网融合基础设施发展。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演进升级和应用,推动骨干企业新增网络地址不再使用私有地址。


加快构建新一代无线宽带网。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城镇及人口密集行政村深度覆盖和广域连续覆盖。在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大力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联合研发、试验和预商用试点。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提高频谱利用效率,保障频率资源供给。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研制新型通信卫星和应用终端,探索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研究平流层通信等高空覆盖新方式。


加快构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推动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建设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可管可控的广播电视融合传输覆盖网。加速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双向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推动下一代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传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地面无线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创建移动、交互、便捷的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新业态。


专栏1 宽带乡村示范工程

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促进三网融合,加快光缆、卫星通信进行政村建设,按需实现光纤入户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向自然村和住户延伸覆盖,利用卫星、移动通信等技术创新加强对海岛、边远地区、山区等覆盖,加快普及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农业、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应用,支撑扶贫攻坚。


统筹发展应用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在全国适宜地区布局,有序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基于现有各类通信网络实现物联网集约部署。持续强化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合作。加强海外海缆、陆缆、业务节点、数据中心、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加快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信息港。


(二)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

深化互联网在生产领域的融合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构筑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云、智能服务平台等制造新基础,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构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农业、能源、金融、商务、物流快递等深度融合,支持面向网络协同的行业应用软件研发与系统集成,推动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拓展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应用。加快行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交通、旅游等服务智慧化。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基于云计算的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快形成新的生产和流通交换模式。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建立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促进交通、旅游、养老、人力资源、日用品消费等领域共享平台企业规范发展,营造分享经济文化氛围。


专栏2 “互联网+”工程

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11个重点行动,建设互联网跨领域融合创新支撑服务平台。促进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公有云和行业云平台建设。加强物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织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构建工业互联网技术试验验证和管理服务平台。创建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


(三)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公开共享和应用拓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统筹布局建设国家大数据公共平台,制定出台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和开放目录,鼓励社会公众对开放数据进行增值性、公益性、创新性开发。加强大数据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使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保护数据资源权益。


发展大数据新应用新业态。加快推进政府大数据应用,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治理数据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发展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服务业创新,推动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可视化软硬件产品,培育大数据相关产业,完善产业链,促进相关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强化大数据与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采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研究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专栏3 大数据发展工程

整合现有资源,构建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健全大数据共享流通体系、大数据标准体系、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实现信用、交通、医疗、教育、环境、安全监管等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重点领域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促进大数据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顺应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等发展趋势,着力培育建立应用牵引、开放兼容的核心技术自主生态体系,全面梳理和加快推动信息技术关键领域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发展面向新应用的芯片。加快16/14纳米工艺产业化和存储器生产线建设,提升封装测试业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紧布局后摩尔定律时代芯片相关领域。实现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及规模应用。推动智能传感器、电力电子、印刷电子、半导体照明、惯性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专栏4 集成电路发展工程

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加快先进制造工艺、存储器、特色工艺等生产线建设,提升安全可靠CPU、数模/模数转换芯片、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等关键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提高代工企业及第三方IP核企业的服务水平,支持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协同创新,推动重点环节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协同创新。


大力发展基础软件和高端信息技术服务。面向重点行业需求建立安全可靠的基础软件产品体系,支持开源社区发展,加强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硬件等领域操作系统研发和应用,加快发展面向大数据应用的数据库系统和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中间件,支持发展面向网络协同优化的办公软件等通用软件。加强信息技术核心软硬件系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国内企业在系统集成各环节向高端发展,规范服务交付,保证服务质量,鼓励探索前沿技术驱动的服务新业态,推动骨干企业在新兴领域加快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端软件外包业务。


加快发展高端整机产品。推进绿色计算、可信计算、数据和网络安全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高性能安全服务器、存储设备和工控产品、新型智能手机、下一代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成套装备、先进智能电视和智能家居系统、信息安全产品的创新与应用,发展面向金融、交通、医疗等行业应用的专业终端、设备和融合创新系统。大力提升产品品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


(五)发展人工智能。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促进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打造国际领先的技术体系。

加快人工智能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类脑研究等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快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等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软硬件开发。加快视频、地图及行业应用数据等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和基础资源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建设支撑大规模深度学习的新型计算集群。鼓励领先企业或机构提供人工智能研发工具以及检验评测、创业咨询、人才培养等创业创新服务。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应用。在制造、教育、环境保护、交通、商业、健康医疗、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鼓励各行业加强与人工智能融合,逐步实现智能化升级。利用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动专业服务机器人和家用服务机器人应用,培育新型高端服务产业。


专栏5 人工智能创新工程

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开发,实现类人神经计算芯片、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应用系统的产业化,将人工智能新技术嵌入各领域。构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开放的骨干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六)完善网络经济管理方式。

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国有电信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调整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


三、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

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塑造中国制造新形象,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2020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


(一)打造智能制造高端品牌。着力提高智能制造核心装备与部件的性能和质量,打造智能制造体系,强化基础支撑,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形成若干国际知名品牌,推动智能制造装备迈上新台阶。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系统。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开展集计算、通信与控制于一体的信息物理系统(CPS)顶层设计,探索构建贯穿生产制造全过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具有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精准控制自执行等特征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供重点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推进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测试验证平台,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迈上新台阶。构建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全面突破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精密测量等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重点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中高端工业机器人。加快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加工中心研发与产业化,突破多轴、多通道、高精度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精密、高速、高效、柔性并具有网络通信等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及集成制造系统。突破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开展首台套装备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质量与可靠性。


打造增材制造产业链。突破钛合金、高强合金钢、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搭建增材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工艺技术水平。研制推广使用激光、电子束、离子束及其他能源驱动的主流增材制造工艺装备。加快研制高功率光纤激光器、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及高性能电子枪等配套核心器件和嵌入式软件系统,提升软硬件协同创新能力,建立增材制造标准体系。在航空航天、医疗器械、交通设备、文化创意、个性化制造等领域大力推动增材制造技术应用,加快发展增材制造服务业。


专栏6 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工程

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二)实现航空产业新突破。加强自主创新,推进民用航空产品产业化、系列化发展,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和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产品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和舒适性,全面构建覆盖航空发动机、飞机整机、产业配套和安全运营的航空产业体系。到2020年,民用大型客机、新型支线飞机完成取证交付,航空发动机研制实现重大突破,产业配套和示范运营体系基本建立。


加快航空发动机自主发展。依托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突破大涵道比大型涡扇发动机关键技术,支撑国产干线飞机发展。发展1000千瓦级涡轴发动机和5000千瓦级涡桨发动机,满足国产系列化直升机和中型运输机动力需求。发展使用重油的活塞式发动机和应用航空生物燃料的涡轮发动机,推进小型发动机市场化应用。


推进民用飞机产业化。加快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完成大型客机研制,启动宽体客机研发,突破核心技术。加快新型支线飞机工程研制和系列化改进改型,开展新机型国内外先锋用户示范运营和设计优化,提高飞机航线适应性和竞争力。大力开发市场需求大的民用直升机、多用途飞机、特种飞机和工业级无人机。


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提高航空材料和基础元器件自主制造水平,掌握铝锂合金、复合材料等加工制造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高可靠性、长寿命、环境适应性强、标准化、低成本的航空设备和系统,实现适航取证。加快航空科研试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结构强度、飞行控制、电磁兼容、环境试验等计量测试和验证条件投入,加强试飞条件建设。突破一批适航关键技术,加强适航审定条件和能力建设,加快完善运输类飞机等各类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政策,建成具有完善组织机构、充足人力资源、健全规章体系、先进硬件设施和较强国际合作能力的适航审定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数字化示范工厂,显著提高航空产品制造质量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积极推进构建国际风险合作伙伴关系,建成功能完备的航空产业配套体系。


发展航空运营新服务。落实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培育通用航空市场,促进通用航空制造与运营服务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航空租赁。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先进航空运营体系,促进服务模式创新。加强飞行培训,培育航空文化。开发综合化、通用化、智能化的通信、导航和控制系统,发展面向全面风险管控和多类空域融合运用的技术体系和装备,形成安全运营支撑体系。


专栏7 新一代民用飞机创新工程

以重大专项和民用飞机科研为支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系统、部件和材料,提高系统集成能力,重点发展系列化单通道窄体、双通道宽体大型飞机,系列化新型涡桨/涡扇支线飞机及先进通用航空器,着力开展新型民用飞机示范运营和市场推广,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保障和客户服务体系。C919MA700完成适航取证并交付用户,ARJ21实现批量生产交付;一批重点通用航空器完成研制和市场应用。


(三)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建设自主开放、安全可靠、长期稳定运行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加速卫星应用与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主体功能完备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满足我国各领域主要业务需求,基本实现空间信息应用自主保障,形成较为完善的卫星及应用产业链。


加快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星座和专题卫星组成的遥感卫星系统,形成“高中低”分辨率合理配置、空天地一体多层观测的全球数据获取能力;加强地面系统建设,汇集高精度、全要素、体系化的地球观测信息,构建“大数据地球”。打造国产高分辨率商业遥感卫星运营服务平台。发展固定通信广播、移动通信广播和数据中继三个卫星系列,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地区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实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建设卫星导航空间系统和地面系统,建成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形成高精度全球服务能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遥感卫星等建设。


提升卫星性能和技术水平。掌握长寿命、高稳定性、高定位精度、大承载量和强敏捷能力的卫星应用平台技术,突破高分辨率、高精度、高可靠性及综合探测等有效载荷技术。优先发展遥感卫星数据处理技术和业务应用技术。提升宽带通信卫星、移动多媒体广播卫星等技术性能。加强卫星平台型谱化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微卫星发展。


推进卫星全面应用。统筹军民空间基础设施,完善卫星数据共用共享机制,加强卫星大众化、区域化、国际化应用,加快卫星遥感、通信与导航融合化应用,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卫星+”应用模式。面向防灾减灾、应急、海洋等领域需求,开展典型区域综合应用示范。面向政府部门业务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开展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智慧海洋、边远地区等的卫星综合应用示范。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深入发展,打造空间信息消费全新产业链和商业模式。推进商业卫星发展和卫星商业化应用。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建立“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


专栏8 空间信息智能感知工程

加快构建以遥感、通信、导航卫星为核心的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加强跨领域资源共享与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空间信息全面应用,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预警、防灾减灾与应急指挥等提供及时准确的空间信息服务,加强面向全球提供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四)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系列化、标准化、平台化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研制先进可靠的系列产品,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现代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创新体系,打造覆盖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全产业链布局。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形成中国标准新型高速动车组、节能型永磁电机驱动高速列车、30吨轴重重载电力机车和车辆、大型养路机械等产品系列,推进时速500公里轮轨试验列车、时速600公里磁悬浮系统等新型列车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完整产业链。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综合能力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竞争力。


推进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面向大城市复杂市域交通需求,推动时速120160公里、与城市轨道交通无缝衔接的市域(郊)铁路装备,适应不同技术路线的跨座式单轨,自动导轨快捷运输系统等研发与应用,构建时速200公里及以下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平台,建立完善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标准和规范,领跑国际技术标准。


突破产业关键零部件及绿色智能化集成技术。进一步研发列车牵引制动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电传动系统、智能化系统、车钩缓冲系统、储能与节能系统、高速轮对、高性能转向架、齿轮箱、轴承、轻量化车体等关键系统和零部件,形成轨道交通装备完整产业链。加强永磁电机驱动、全自动运行、基于第四代移动通信的无线综合承载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优化完善高速铁路列控系统和城际铁路列控技术标准体系。


(五)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海域发展和多元化发展,实现主力装备结构升级,突破重点新型装备,提升设计能力和配套系统水平,形成覆盖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主力海洋工程装备。加快推进物探船、深水半潜平台、钻井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海洋调查船、半潜运输船、起重铺管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等主力海工装备系列化研发,构建服务体系,设计建造能力居世界前列。


加快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突破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浮式液化天然气储存和再气化装置、深吃水立柱式平台、张力腿平台、极地钻井平台、海上试验场等研发设计和建造技术,建立规模化生产制造工艺体系,产品性能及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关键配套系统和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产学研用相结合,提高升降锁紧系统、深水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水下钻井系统、柔性立管深海观测系统等关键配套设备设计制造水平,大力发展海洋工程用高性能发动机,提升专业化配套能力。


专栏9 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发展工程

推动大型浮式结构物等新型装备、3600米以上超深水钻井平台等深远海装备、海洋极地调查观测装备等研究开发,实现科研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促进总装及配套产业协调发展。完善海洋工程装备标准体系。


(六)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到2020年,力争使若干新材料品种进入全球供应链,重大关键材料自给率达到70%以上,初步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向材料强国的战略性转变。


推动新材料产业提质增效。面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需求,扩大高强轻合金、高性能纤维、特种合金、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显示材料、动力电池材料、绿色印刷材料等规模化应用范围,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推动优势新材料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端制造企业的供应链协作,开展研发设计、生产贸易、标准制定等全方位合作。提高新材料附加值,打造新材料品牌,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新材料技术成熟度评价体系,研究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组建新材料性能测试评价中心。细化完善新材料产品统计分类。


以应用为牵引构建新材料标准体系。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需求,加强新材料产品标准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的衔接配套,加快制定重点新材料标准,推动修订老旧标准,强化现有标准推广应用,加强前沿新材料标准预先研究,提前布局一批核心标准。加快新材料标准体系国际化进程,推动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钨钼、钒钛、锂、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发,推进共伴生矿资源平衡利用,支持建立专业化的特色资源新材料回收利用基地、矿物功能材料制造基地。在特色资源新材料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各环节,推广应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与工艺。发展海洋生物来源的医学组织工程材料、生物环境材料等新材料。


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突破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技术,拓展纳米材料在光电子、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应用范围,开发智能材料、仿生材料、超材料、低成本增材制造材料和新型超导材料,加大空天、深海、深地等极端环境所需材料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带动性的创新成果。


专栏10 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

加强新型绿色建材标准与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衔接,加快制定轨道交通装备用齿轮钢、航空航天用碳/碳复合结构材料、高温合金、特种玻璃、宽禁带半导体以及电子信息用化学品、光学功能薄膜、人工晶体材料等标准,完善节能环保用功能性膜材料、海洋防腐材料配套标准,做好增材制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标准布局,促进新材料产品品质提升。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在航空铝材、碳纤维复合材料、核电用钢等领域开展协同应用试点示范,搭建协同应用平台。


六、超前布局战略性产业,培育未来发展新优势

以全球视野前瞻布局前沿技术研发,不断催生新产业,重点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核心领域取得突破,高度关注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掌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储备、拓展战略空间。


(一)空天海洋领域。

显著提升空间进入能力。突破大推力发动机、大直径箭体设计、制造与先进控制等关键技术,发展重型运载火箭,保障未来重大航天任务实施。发展快速、廉价、可重复使用的小载荷天地往返运输系统。超前部署具有高空间定位精度的空间飞行器自主导航和飞行技术。


加快发展新型航天器。加强超高分辨率、超高精度时空基准、超高速安全通信、高性能星上处理、大功率电源、新型材料等关键技术研发,研制新型应用卫星。建立先进的载人空间科学实验平台和生命支持系统。发展空间飞行器轻量化小型化技术,推进应用型微、纳、皮卫星规范有序发展。部署和发射新型试验卫星。加快发展临近空间飞行器、可重复使用航天器等面向未来任务的新型航天器。


加快航空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产品研发。超前部署氢燃料、全电、组合动力等新型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未来航空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多用途无人机、新构型飞机等战略性航空装备。前瞻布局超音速商务机、新概念新构型总体气动技术、先进高可靠性机电技术、新一代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新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加工技术。


发展新一代深海远海极地技术装备及系统。建立深海区域研究基地,发展海洋遥感与导航、水声探测、深海传感器、无人和载人深潜、深海空间站、深海观测系统、“空—海—底”一体化通信定位、新型海洋观测卫星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大力研发深远海油气矿产资源、可再生能源、生物资源等资源开发利用装备和系统,研究发展海上大型浮式结构物,支持海洋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点。大力研发极地资源开发利用装备和系统,发展极地机器人、核动力破冰船等装备。


(二)信息网络领域。

构建未来网络新体系。着眼于提升当前网络体系架构可扩展性、安全性、可管控性、移动性和内容分发能力,系统布局新型网络架构、技术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开展实验网络建设,研究构建泛在融合、绿色带宽、智能安全的新型网络。


加强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面向万物互联需求,发展物联网搜索引擎、E级高性能计算、面向物端的边缘计算等技术和产品。开展深度学习、认知计算、虚拟现实、自然人机交互等领域前沿技术研发,提升信息服务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布局太赫兹通信、可见光通信等技术研发,持续推动量子密钥技术应用。


推动电子器件变革性升级换代。加强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硅基器件、硅基光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等领域前沿技术和器件研发,形成一批专用关键制造设备,提升光网络通信元器件支撑能力。统筹布局量子芯片、量子编程、量子软件以及相关材料和装置制备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量子计算机的物理实现和量子仿真的应用。加强类脑芯片、超导芯片、石墨烯存储、非易失存储、忆阻器等新原理组件研发,推进后摩尔定律时代微电子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生物技术领域。

构建基于干细胞与再生技术的医学新模式。加快布局体细胞重编程科学技术研发,开发功能细胞获取新技术。完善细胞、组织与器官的体内外生产技术平台与基地。规范干细胞与再生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转化机制,持续深化干细胞与再生技术临床应用。发展肿瘤免疫治疗技术。


推进基因编辑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编辑技术体系,开发针对重大遗传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等的基因治疗新技术。建立相关动物资源平台、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基地,促进基于基因编辑研究的临床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加强合成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突破基因组化学合成、生物体系设计再造、人工生物调控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人工生物及人工生物器件临床应用和产业化。推动生物育种、生态保护、能源生产等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构建基础原料供给、物质转化合成、民生服务新模式,培育合成生物产业链。


(四)核技术领域。

加快开发新一代核能装备系统。加快推动铅冷快堆、钍基熔盐堆等新核能系统试验验证和实验堆建设。支持小型和微型核动力堆研发设计和关键设备研制,开展实验堆建设和重点领域示范应用。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不断完善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实验堆概念设计、关键技术和重要部件研发。


发展非动力核技术。支持发展离子、中子等新型射线源,研究开发高分辨率辐射探测器和多维动态成像装置,发展精准治疗设备、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中子探伤、辐射改性等新技术和新产品,持续推动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


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

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根据各地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因时施策,加快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调共享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一)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支持创新资源富集的中心城市形成以扩散知识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发挥策源地城市科研人才密集、学科齐全、国际交流频繁等优势,支持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强化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大力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支持建设新兴交叉学科研究中心,推进信息、生命、医疗、能源等领域原创性、颠覆性、支撑性技术开发,推动产学研用联动融合,形成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辐射源”。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契机,加快改革攻坚,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制度障碍,探索建立适应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体制机制。发挥策源地城市改革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重大改革举措。大力推动科技中介新业态发展,支持海外人才、科研人员、高校师生在策源地城市创业创新,支持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在策源地城市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和孵化器,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高地。鼓励策源地城市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全国转移扩散。


(二)壮大一批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依托城市群建设,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重点,发展知识密集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10个左右具有全球影响力、引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志性产业集聚区,推动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区、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区、国际合作承载区。在东部地区打造国际一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群,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经济与科技人才联动,形成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和北方腹地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同体;发挥长三角城市群对长江经济带的引领作用,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等都市圈为支点,构筑点面结合、链群交融的产业发展格局;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全面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延伸布局产业链和服务链,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和海洋经济;围绕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推动海峡西岸地区生物、海洋、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依托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大力推进成渝地区、武汉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支持昆明、贵阳等城市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促进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促进天山北坡、兰州—西宁等西北地区城市群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东北地区大力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光电子、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产业,以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为支点,支持东北地区城市群打造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集群。充分发挥现有产业集聚区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采用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培育百余个特色鲜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完善政府引导产业集聚方式,由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智、引技并举转变,打造以人才和科技投入为主的新经济;由“引进来”向“引进来”、“走出去”并重转变,充分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资源;由注重产业链发展向产业链、创新链协同转变,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依托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基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由产城分离向产城融合转变,推动研究机构、创新人才与企业相对集中,促进不同创新主体良性互动。避免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防止园区重复建设。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功能平台集聚。


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发展,拓展合作新路径

贯彻国家开放发展战略部署,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新机制,建设全球创新发展网络,推动产业链全球布局,拓展发展新路径。


(一)积极引入全球资源。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鼓励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促进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跨国公司、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畅通吸纳海外高端人才的绿色通道,为海外人才来华工作和创业提供更多便利。


(二)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积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签署落实政府间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合作协议。推动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参与国际多边合作互认机制。以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引导龙头企业到海外建设境外合作园区。创新合作方式,提升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加强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构建全球创新发展网络。建立健全国际化创新发展协调推进和服务机制,加强驻外机构服务能力,利用二十国集团(G20)、夏季达沃斯等平台开展新经济交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搭建各类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跨国并购和投资基金,支持一批城市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创新中心,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一批海外研发中心,构建全球研发体系,形成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科研机构、法律机构、中介机构高效协同的国际化合作网络。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和组织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


(四)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全球布局,在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确定不同推进方式和实施路径,推动产业链资源优化整合。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地方政府和部门创新方式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国内企业、中外企业组团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产业链“走出去”,将“走出去”获得的优质资产、技术、管理经验反哺国内,形成综合竞争优势。推动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龙头企业海外拓展,与国际大企业开展更高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十、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营造发展新生态

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制度建设,汇聚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全面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生态环境。


(一)完善管理方式。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电信、新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修改和废止有碍发展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放管结合,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既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对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看得准的“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业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看不准的领域,加强监测分析,鼓励包容发展,避免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切实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执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各项部署,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有企业中率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企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打破可再生能源发电、医疗器械、药品招标等领域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对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作用,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对接和服务创新,加强信用记录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身份网上认证等服务。


加强政策协调。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加强工作沟通,避免相关政策碎片化。持续开展产业发展状况评估和前瞻性课题研究,准确定位改革发展方向。建立高层次政企对话咨询机制,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定期发布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发展工作。


(二)构建产业创新体系。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等载体,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着力完善促进“双创”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双创”宣传,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营造全社会关注“双创”、理解“双创”、支持“双创”的良好氛围。


强化公共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创新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探索实行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监督相对分开的组织管理机制。构建企业主导、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在重点产业领域采取新机制建立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统筹部署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设施和平台开放共享。按照科研基地优化布局统筹部署,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相关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计量科技创新联盟,加强认证认可创新。落实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支持关键领域新技术标准应用。


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导企业,引领带动上下游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发布,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跟踪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新建一批快速维权中心。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侵权查处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推动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额度。


加强知识产权布局运用。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实施知识产权行业布局和区域布局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引导设立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高端检索分析工具等开发应用,引导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开发知识产权投贷、投保、投债联动等新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股权化、证券化。鼓励企业综合运用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手段打造自有品牌。


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建立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制度,推动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及动向监测。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完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研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环境信息,跟踪研究重点产业领域国际知识产权动向,引导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提交机制,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并购和维权行动。


(四)深入推进军民融合。

构建军民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促进军民科技创新体系相互兼容、协同发展,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依托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发展。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在军工单位集中、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支持军工企业发挥优势向新能源、民用航空航天、物联网等新兴领域拓展业务,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加强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面向建设航天强国,统筹规划军民卫星研发和使用,加强地面站网整合建设与信息共享,积极发展军民通用化程度高的动力系统、关键部件和基础材料。适应空域改革进程,加强空域管制系统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航空产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面向建设网络强国,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系统军民合建共用,组织实施安全可靠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相关应用示范工程。面向建设海洋强国,适应军地海洋资源调查、海域使用、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环境保护和岛礁建设需求,发展军民两用高性能装备和材料技术。开展军民通用标准化工程,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


(五)加大金融财税支持。

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研究推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探索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以及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丰富并购融资和创业投资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鼓励探索开发高收益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合法合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探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建设数字创意、软件等领域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推动发展一批为飞机、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产业服务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工作。


创新财税政策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服务创业创新的作用,完善管理规则,做好风险防控,高效开展投资运作,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国际化投资基金。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双创”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循环经济等支持力度,推进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城市矿山”、智能装备等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六)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

培养产业紧缺人才。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依托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分行业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在国家相关人才计划中予以重点支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合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招生比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推动相关企业为职业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提供岗位。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支持在线培训发展。


鼓励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探索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和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落实国家对科研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使用、流动、评价、激励体系。


充分利用全球人才。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引进培养一批高端人才。研究优化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与出入境便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本规划实施工作,加强各专项规划、地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鼓励相关省(区、市)联合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差别化、特色化协同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挥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密切跟踪产业发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紧任务落实,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重点工作

负责部门

1

构建网络强国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家网信办、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三网融合基础设施发展,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快构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互联网+”行动,组织实施“互联网+”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网信办、农业部、国家能源局、人民银行、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组织实施集成电路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发展人工智能,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创新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完善网络经济管理方式,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网信办、国务院法制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打造智能制造高端品牌,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实现航空产业新突破,组织实施新一代民用飞机创新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组织实施空间信息智能感知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质检总局、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组织实施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构建生物医药新体系,组织实施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提升生物医学工程发展水平,组织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速生物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推进生物制造技术向化工、材料、能源等领域渗透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组织实施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创新生物能源发展模式。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提升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牵头,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工程。

国家能源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组织实施节能技术装备发展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组织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综合创新示范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组织实施资源循环替代体系示范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组织实施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创新提升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组织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提升创新设计水平,组织实施创新设计发展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文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超前布局战略性产业,重点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核心领域取得突破。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工程院、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积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签署落实政府间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合作协议。推动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参与国际多边合作互认机制。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以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提升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

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构建全球创新发展网络。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有企业中率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企业违法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打破可再生能源发电、医疗器械、药品招标等领域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对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建立高层次政企对话咨询机制,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工程院、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加强相关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落实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支持关键领域新技术标准应用。

质检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跟踪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额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新建一批快速维权中心。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侵权查处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1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建立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2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并购和维权行动。

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3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研究推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

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4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鼓励探索开发高收益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

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鼓励建设数字创意、软件等领域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

人民银行、银监会牵头,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6

探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对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7

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8

推动发展一批为飞机、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产业服务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

商务部、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海洋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9

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工作。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0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国际化投资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1

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双创”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循环经济等支持力度,推进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城市矿山”、智能装备等示范应用。

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2

进一步完善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3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依托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引进培养一批高端人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4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合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招生比例。

教育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5

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6

引导和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7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8

研究优化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与出入境便利。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9

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

国家统计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萌发,大数据的形成、理论算法的革新、计算能力的提升及网络设施的演进驱动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智能化成为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人工智能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将进一步带动其他技术的进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突破,正在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机遇、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引擎。为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抓住历史机遇,突破重点领域,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与集成应用,发展高端智能产品,夯实核心基础,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完善公共支撑体系,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系统布局。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立足国情和各地区的产业现实基础,顶层引导和区域协作相结合,加强体系化部署,做好分阶段实施,构建完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体系。

重点突破。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集中优势力量和创新资源,支持重点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加快产业化与应用部署,带动产业整体提升。

协同创新。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支持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

开放有序。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人工智能共性技术、资源和服务的开放共享。完善发展环境,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四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0年,一系列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取得重要突破,在若干重点领域形成国际竞争优势,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进一步深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人工智能重点产品规模化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水平大幅提升,智能服务机器人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无人机等产品具有较强全球竞争力,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等扩大临床应用,视频图像识别、智能语音、智能翻译等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人工智能整体核心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智能传感器技术产品实现突破,设计、代工、封测技术达到国际水平,神经网络芯片实现量产并在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开源开发平台初步具备支撑产业快速发展的能力。

——智能制造深化发展,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关键技术装备中加快集成应用,智能化生产、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预测性维护等新模式的应用水平明显提升。重点工业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人工智能产业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具备一定规模的高质量标注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建成并开放,人工智能标准体系、测试评估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形成,产业发展环境更加完善。


二、培育智能产品

以市场需求为牵引,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推动智能产品在工业、医疗、交通、农业、金融、物流、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发展智能控制产品,加快突破关键技术,研发并应用一批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群体实时协同等特征的智能化设备,满足高可用、高可靠、安全等要求,提升设备处理复杂、突发、极端情况的能力。培育智能理解产品,加快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智能分析决策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设计一批智能化水平和可靠性较高的智能理解产品或模块,优化智能系统与服务的供给结构。推动智能硬件普及,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家居、健康管理、移动智能终端和车载产品等领域的应用,丰富终端产品的智能化功能,推动信息消费升级。着重在以下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一)智能网联汽车。支持车辆智能计算平台体系架构、车载智能芯片、自动驾驶操作系统、车辆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构建软件、硬件、算法一体化的车辆智能化平台。到2020年,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


(二)智能服务机器人。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清洁、老年陪护、康复、助残、儿童教育等家庭服务机器人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巡检、导览等公共服务机器人以及消防救援机器人等的创新应用。发展三维成像定位、智能精准安全操控、人机协作接口等关键技术,支持手术机器人操作系统研发,推动手术机器人在临床医疗中的应用。到2020年,智能服务机器人环境感知、自然交互、自主学习、人机协作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智能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实现批量生产及应用,医疗康复、助老助残、消防救灾等机器人实现样机生产,完成技术与功能验证,实现20家以上应用示范。


(三)智能无人机。支持智能避障、自动巡航、面向复杂环境的自主飞行、群体作业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新一代通信及定位导航技术在无人机数据传输、链路控制、监控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开展智能飞控系统、高集成度专用芯片等关键部件研制。到2020年,智能消费级无人机三轴机械增稳云台精度达到0.005度,实现360度全向感知避障,实现自动智能强制避让航空管制区域。


(四)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推动医学影像数据采集标准化与规范化,支持脑、肺、眼、骨、心脑血管、乳腺等典型疾病领域的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技术研发,加快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的产品化及临床辅助应用。到2020年,国内先进的多模态医学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对以上典型疾病的检出率超过95%,假阴性率低于1%,假阳性率低于5%


(五)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支持生物特征识别、视频理解、跨媒体融合等技术创新,发展人证合一、视频监控、图像搜索、视频摘要等典型应用,拓展在安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到2020年,复杂动态场景下人脸识别有效检出率超过97%,正确识别率超过90%,支持不同地域人脸特征识别。


(六)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支持新一代语音识别框架、口语化语音识别、个性化语音识别、智能对话、音视频融合、语音合成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在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开展推广应用。到2020年,实现多场景下中文语音识别平均准确率达到96%5米远场识别率超过92%,用户对话意图识别准确率超过90%


(七)智能翻译系统。推动高精准智能翻译系统应用,围绕多语言互译、同声传译等典型场景,利用机器学习技术提升准确度和实用性。到2020年,多语种智能互译取得明显突破,中译英、英译中场景下产品的翻译准确率超过85%,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的智能互译准确率显著提升。


(八)智能家居产品。支持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产品中的应用,提升家电、智能网络设备、水电气仪表等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发展智能安防、智能家具、智能照明、智能洁具等产品,建设一批智能家居测试评价、示范应用项目并推广。到2020年,智能家居产品类别明显丰富,智能电视市场渗透率达到90%以上,安防产品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突破核心基础

加快研发并应用高精度、低成本的智能传感器,突破面向云端训练、终端应用的神经网络芯片及配套工具,支持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算法库、工具集等的研发,支持开源开放平台建设,积极布局面向人工智能应用设计的智能软件,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软硬件基础。着重在以下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一)智能传感器。支持微型化及可靠性设计、精密制造、集成开发工具、嵌入式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基于新需求、新材料、新工艺、新原理设计的智能传感器研发及应用。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型生物、气体、压力、流量、惯性、距离、图像、声学等智能传感器,推动压电材料、磁性材料、红外辐射材料、金属氧化物等材料技术革新,支持基于微机电系统(MEMS)和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集成等工艺的新型智能传感器研发,发展面向新应用场景的基于磁感、超声波、非可见光、生物化学等新原理的智能传感器,推动智能传感器实现高精度、高可靠、低功耗、低成本。到2020年,压电传感器、磁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气体传感器等的性能显著提高,信噪比达到70dB、声学过载点达到135dB的声学传感器实现量产,绝对精度100Pa以内、噪音水平0.6Pa以内的压力传感器实现商用,弱磁场分辨率达到1pT的磁传感器实现量产。在模拟仿真、设计、MEMS工艺、封装及个性化测试技术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在移动式可穿戴、互联网、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的系统方案设计能力。


(二)神经网络芯片。面向机器学习训练应用,发展高性能、高扩展性、低功耗的云端神经网络芯片,面向终端应用发展适用于机器学习计算的低功耗、高性能的终端神经网络芯片,发展与神经网络芯片配套的编译器、驱动软件、开发环境等产业化支撑工具。到2020年,神经网络芯片技术取得突破进展,推出性能达到128TFLOPS16位浮点)、能效比超过1TFLOPS/w的云端神经网络芯片,推出能效比超过1TOPS/w(以16位浮点为基准)的终端神经网络芯片,支持卷积神经网络(CNN)、递归神经网络(RNN)、长短期记忆网络(LSTM)等一种或几种主流神经网络算法;在智能终端、自动驾驶、智能安防、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实现神经网络芯片的规模化商用。


(三)开源开放平台。针对机器学习、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等共性技术和自动驾驶等重点行业应用,支持面向云端训练和终端执行的开发框架、算法库、工具集等的研发,支持开源开发平台、开放技术网络和开源社区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鼓励骨干龙头企业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同的新型产业生态。到2020年,面向云端训练的开源开发平台支持大规模分布式集群、多种硬件平台、多种算法,面向终端执行的开源开发平台具备轻量化、模块化和可靠性等特征。


四、深化发展智能制造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鼓励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的探索应用,支持重点领域算法突破与应用创新,系统提升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着重在以下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一)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的自检测、自校正、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增材制造装备的加工精度和产品质量,优化智能传感器与分散式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数据采集系统(SCADA)、高性能高可靠嵌入式控制系统等控制装备在复杂工作环境的感知、认知和控制能力,提高数字化非接触精密测量、在线无损检测系统等智能检测装备的测量精度和效率,增强装配设备的柔性。提升高速分拣机、多层穿梭车、高密度存储穿梭板等物流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实现精准、柔性、高效的物料配送和无人化智能仓储。

2020年,高档数控机床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实现批量生产及应用;增材制造装备成形效率大于450cm3/h,连续工作时间大于240h;实现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在机床、机器人、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集成应用;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的工业现场视觉识别准确率达到90%,测量精度及速度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开发10个以上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二)智能制造新模式。鼓励离散型制造业企业以生产设备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应用机器学习技术分析处理现场数据,实现设备在线诊断、产品质量实时控制等功能。鼓励流程型制造企业建设全流程、智能化生产管理和安防系统,实现连续性生产、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管理。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增强人工智能指引下的人机协作与企业间协作研发设计与生产能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提高对用户需求特征的深度学习和分析能力,优化产品的模块化设计能力和个性化组合方式。搭建基于标准化信息采集的控制与自动诊断系统,加快对故障预测模型和用户使用习惯信息模型的训练和优化,提升对产品、核心配件的生命周期分析能力。

2020年,数字化车间的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智能工厂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航空航天、汽车等领域加快推广企业内外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新模式;服装、家电等领域对大规模、小批量个性化订单全流程的柔性生产与协作优化能力普遍提升;在装备制造、零部件制造等领域推进开展智能装备健康状况监测预警等远程运维服务。


五、构建支撑体系

面向重点产品研发和行业应用需求,支持建设并开放多种类型的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和云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标准和测试评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等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着重在以下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一)行业训练资源库。面向语音识别、视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基础领域及工业、医疗、金融、交通等行业领域,支持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并推动共享,鼓励建设提供知识图谱、算法训练、产品优化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云平台。到2020年,基础语音、视频图像、文本对话等公共训练数据量大幅提升,在工业、医疗、金融、交通等领域汇集一定规模的行业应用数据,用于支持创业创新。


(二)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人工智能产业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并完善基础共性、互联互通、安全隐私、行业应用等技术标准,鼓励业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构建人工智能产品评估评测体系,对重点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智能水平、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提升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质量。研究建立人工智能技术专利协同运用机制,支持建设专利协同运营平台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到2020年,初步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体系,建成第三方试点测试平台并开展评估评测服务;在模式识别、语义理解、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建成具有基础支撑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三)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高度智能化的下一代互联网、高速率大容量低时延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快速高精度定位的导航网、泛在融合高效互联的天地一体化信息网部署和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建设,逐步形成智能化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国90%以上地区的宽带接入速率和时延满足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需求,10家以上重点企业实现覆盖生产全流程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建设,重点区域车联网网络设施初步建成。


(四)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重点产品或行业应用,开展漏洞挖掘、安全测试、威胁预警、攻击检测、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先进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漏洞库、风险库、案例集等共享资源建设。到2020年,完善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产业布局,形成人工智能安全防控体系框架,初步建成具备人工智能安全态势感知、测试评估、威胁信息共享以及应急处置等基本能力的安全保障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智库等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部省合作,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探索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突破发展。面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应用。建立人工智能产业统计体系,关键产品与服务目录,加强跟踪研究和督促指导,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等现有资金以及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标志性产品及基础软硬件研发、应用试点示范、支撑平台建设等,鼓励地方财政对相关领域加大投入力度。以重大需求和行业应用为牵引,搭建典型试验环境,建设产品可靠性和安全性验证平台,组织协同攻关,支持人工智能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及适配,支持创新产品设计、系统集成和产业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合作,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多方资本参与产业发展。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偿政策中,探索引入人工智能融合的技术装备、生产线等关键领域。


(三)鼓励创新创业

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语音、智能传感器、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制造业创新中心,设立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联合开展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鼓励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解决方案大赛,鼓励制造业大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双创”平台,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加强技术研发与应用合作,提升产业发展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培育人工智能创新标杆企业,搭建人工智能企业创新交流平台。


(四)加快人才培养

贯彻落实《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以多种方式吸引和培养人工智能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支持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成长。依托重大工程项目,鼓励校企合作,支持高等学校加强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引导职业学校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鼓励领先企业、行业服务机构等培养高水平的人工智能人才队伍,面向重点行业提供行业解决方案,推广行业最佳应用实践。


(五)优化发展环境

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为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行业对接,推动行业合理开放数据,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业务,促进人工智能与行业融合发展。鼓励政府部门率先运用人工智能提升业务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组织拓宽交流渠道,广泛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八、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是21世纪的“钻石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关键时期,全球新一代信息产业处于加速变革期,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处于创新突破期,国内市场需求处于爆发期,我国大数据产业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抢抓机遇,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民生公共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有重大意义。为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一、我国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基础

大数据产业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国信息产业迅速壮大,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经济日益繁荣,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技术创新取得了明显突破,应用势头良好,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息化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对数据资源的采集、挖掘和应用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国面向公众的政府网站达8.4万个。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十二五”期间近300个城市进行了智慧城市试点。两化融合发展进程不断深入,正进入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信息消费蓬勃发展,网民数量超过7亿,移动电话用户规模已经突破13亿,均居世界第一。月度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835M。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大型集团企业积累沉淀了大量的数据资源。我国已成为产生和积累数据量最大、数据类型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大数据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突破。在软硬件方面,国内骨干软硬件企业陆续推出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基础平台产品,一批信息服务企业面向特定领域研发数据分析工具,提供创新型数据服务。在平台建设方面,互联网龙头企业服务器单集群规模达到上万台,具备建设和运维超大规模大数据平台的技术实力。在智能分析方面,部分企业积极布局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在语音识别、图像理解、文本挖掘等方面抢占技术制高点。在开源技术方面,我国对国际大数据开源软件社区的贡献不断增大。


大数据应用推进势头良好。大数据在互联网服务中得到广泛应用,大幅度提升网络社交、电商、广告、搜索等服务的个性化和智能化水平,催生共享经济等数据驱动的新兴业态。大数据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驱动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推动制造业向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电信、金融、交通等行业利用已积累的丰富数据资源,积极探索客户细分、风险防控、信用评价等应用,加快服务优化、业务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


大数据产业体系初具雏形。2015年,我国信息产业收入达到17.1万亿元,比2010年进入“十二五”前翻了一番。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4.3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大型数据中心向绿色化、集约化发展,跨地区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企业达到295家。云计算服务逐渐成熟,主要云计算平台的数据处理规模已跻身世界前列,为大数据提供强大的计算存储能力并促进数据集聚。在大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应用领域涌现出一批新模式和新业态。龙头企业引领,上下游企业互动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日趋活跃,大数据技术、产业与服务成为社会资本投入的热点。


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日益增强。形成了大数据标准化工作机制,大数据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开展了大数据技术、交易、开放共享、工业大数据等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部分标准在北京、上海、贵阳开展了试点示范。一批大数据技术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平台、产业联盟、投资基金等形式的产业支撑平台相继建成。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大数据成为塑造国家竞争力的战略制高点之一,国家竞争日趋激烈。一个国家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各国纷纷将大数据作为国家发展战略,将产业发展作为大数据发展的核心。美国高度重视大数据研发和应用,20123月推出“大数据研究与发展倡议”,将大数据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进行管理和应用,20165月进一步发布“联邦大数据研究与开发计划”,不断加强在大数据研发和应用方面的布局。欧盟2014年推出了“数据驱动的经济”战略,倡导欧洲各国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此外,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也出台了类似政策,推动大数据应用,拉动产业发展。


大数据驱动信息产业格局加速变革,创新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信息产业格局面临巨大变革。大数据推动下,信息技术正处于新旧轨道切换的过程中,分布式系统架构、多元异构数据管理技术等新技术、新模式快速发展,产业格局正处在创新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面临加快发展重大机遇。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发展大数据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推动大数据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能够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创造新机遇,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开辟新途径,是支撑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建设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为大数据产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是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


我国大数据产业具备了良好基础,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低。数据质量不高,数据资源流通不畅,管理能力弱,数据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利用。二是技术创新与支撑能力不强。我国在新型计算平台、分布式计算架构、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呈现方面与国外仍存在较大差距,对开源技术和相关生态系统影响力弱。三是大数据应用水平不高。我国发展大数据具有强劲的应用市场优势,但是目前还存在应用领域不广泛、应用程度不深、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尚不完善。数据所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不健全,尚未建立起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数据开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五是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和业务应用等各类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起步期,是大数据产业崛起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从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转变。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以强化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推动数据开放与共享、加强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应用创新为重点,以完善发展环境和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打造数据、技术、应用与安全协同发展的自主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大数据的资源掌控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价值挖掘能力,加快建设数据强国,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发展原则

创新驱动。瞄准大数据技术发展前沿领域,强化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层次,以企业为主体集中攻克大数据关键技术,加快产品研发,发展壮大新兴大数据服务业态,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的协同创新,培育市场化、网络化的创新生态。

应用引领。发挥我国市场规模大、应用需求旺的优势,以国家战略、人民需要、市场需求为牵引,加快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和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促进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大数据应用,形成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

开放共享。汇聚全球大数据技术、人才和资金等要素资源,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走开放式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道路。树立数据开放共享理念,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信息流通。

统筹协调。发挥企业在大数据产业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形成政产学研用统筹推进的机制。加强中央、部门、地方大数据发展政策衔接,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协同发展合力。

安全规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增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监管,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动与规范利用。


(三)发展目标

2020年,技术先进、应用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突破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30%左右,加快建设数据强国,为实现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技术产品先进可控。在大数据基础软硬件方面形成安全可控技术产品,在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和处理平台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等算法和工具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大数据应用全面支撑智能制造和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在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广泛深入应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生态体系繁荣发展。形成若干创新能力突出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数据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10家国际领先的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和500家大数据应用及服务企业。形成比较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建设10-15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创建一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形成若干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健全覆盖技术、产品和管理等方面的大数据标准体系。建立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大数据产业和应用联盟及行业组织。培育一批大数据咨询研究、测试评估、技术和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1-2个运营规范、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

——数据安全保障有力。数据安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和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国家战略和市场应用需求。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制度较为完善。


四、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强化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

以应用为导向,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推动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创新技术服务模式,形成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技术产品体系。

加快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围绕数据科学理论体系、大数据计算系统与分析、大数据应用模型等领域进行前瞻布局,加强大数据基础研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整合产学研用资源优势联合攻关,研发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可视化和安全等关键技术。突破大规模异构数据融合、集群资源调度、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大数据基础技术,面向多任务的通用计算框架技术,以及流计算、图计算等计算引擎技术。支持深度学习、类脑计算、认知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处理和知识发现能力。结合行业应用,研发大数据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突破面向大数据的新型计算、存储、传感、通信等芯片及融合架构、内存计算、亿级并发、EB级存储、绿色计算等技术,推动软硬件协同发展。


培育安全可控的大数据产品体系。以应用为牵引,自主研发和引进吸收并重,加快形成安全可控的大数据产品体系。重点突破面向大数据应用基础设施的核心信息技术设备、信息安全产品以及面向事务的新型关系数据库、列式数据库、NoSQL数据库、大规模图数据库和新一代分布式计算平台等基础产品。加快研发新一代商业智能、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语义搜索等软件产品。结合数据生命周期管理需求,培育大数据采集与集成、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大数据交互感知、基于语义理解的数据资源管理等平台产品。面向重点行业应用需求,研发具有行业特征的大数据检索、分析、展示等技术产品,形成垂直领域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及服务。


创新大数据技术服务模式。加快大数据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数据即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降低大数据应用门槛和成本。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需求,发展数据采集、清洗、分析、交易、安全防护等技术服务。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模式融合,促进海量数据、大规模分布式计算和智能数据分析等公共云计算服务发展,提升第三方大数据技术服务能力。推动大数据技术服务与行业深度结合,培育面向垂直领域的大数据服务模式。


专栏1: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

突破技术。支持大数据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等重大项目。着力突破服务器新型架构和绿色节能技术、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技术、可信数据分析技术、面向大数据处理的多种计算模型及其编程框架等关键技术。


打造产品。以应用为导向,支持大数据产品研发,建立完善的大数据工具型、平台型和系统型产品体系,形成面向各行业的成熟大数据解决方案,推动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树立品牌。支持我国大数据企业建设自主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提高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产业化和国际化应用。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公司。


专栏2:大数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培育数据即服务模式。发展数据资源服务、在线数据服务、大数据平台服务等模式,支持企业充分整合、挖掘、利用自有数据或公共数据资源,面向具体需求和行业领域,开展数据分析、数据咨询等服务,形成按需提供数据服务的新模式。

支持第三方大数据服务。鼓励企业探索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交换等新商业模式,培育一批开展数据服务的新业态。支持弹性分布式计算、数据存储等基础数据处理云服务发展。加快发展面向大数据分析的在线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图像理解、语音识别、空间分析、基因分析和大数据可视化等数据分析服务。开展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试点示范。


(二)深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

加强工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推动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的应用,推进工业大数据与自动控制和感知硬件、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数据驱动的工业发展新模式,支撑中国制造2025战略,探索建立工业大数据中心。

加快工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及物联网应用的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提升工业网络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快工业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光通信器件等数据采集设备的部署和应用,促进工业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工业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汇聚传感、控制、管理、运营等多源数据,提升产品、装备、企业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推进工业大数据全流程应用。支持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在重点工业领域各环节应用,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水平,助推工业转型升级。加强研发设计大数据应用能力,利用大数据精准感知用户需求,促进基于数据和知识的创新设计,提升研发效率。加快生产制造大数据应用,通过大数据监控优化流水线作业,强化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优化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提升经营管理大数据应用水平,提高人力、财务、生产制造、采购等关键经营环节业务集成水平,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实现经营活动的智能化。推动客户服务大数据深度应用,促进大数据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中的创新应用。促进数据资源整合,打通各个环节数据链条,形成全流程的数据闭环。

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模式。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工业大数据与物联网、云计算、信息物理系统等新兴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深度集成与应用,构建制造业企业大数据“双创”平台,培育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利用大数据,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与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项目对接,促进协同设计和协同制造。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定制,推动发展顾客对工厂(C2M)等制造模式,提升制造过程智能化和柔性化程度。利用大数据加快发展制造即服务模式,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专栏3: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工程

加强工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快大数据获取、存储、分析、挖掘、应用等关键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重点研究可编程逻辑控制器、高通量计算引擎、数据采集与监控等工控系统,开发新型工业大数据分析建模工具,开展工业大数据优秀产品、服务及应用案例的征集与宣传推广。

建设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中小企业大数据运用能力。支持面向典型行业中小企业的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行业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以及对产品、市场和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控、预测预警,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

重点领域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示范。支持面向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离散制造企业,以及石油、化工、电力等流程制造企业集团的工业大数据平台开发和应用示范,整合集团数据资源,提升集团企业协同研发能力和集中管控水平。

探索工业大数据创新模式。支持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探索工业大数据创新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推进工业大数据核心技术突破、产业标准建立、应用示范推广和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三)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

加强大数据在重点行业领域的深入应用,促进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创新,在政府治理和民生服务中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与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发展。

推动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推动电信、能源、金融、商贸、农业、食品、文化创意、公共安全等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推进行业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和利用,充分释放大数据在产业发展中的变革作用,加速传统行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及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

促进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创新。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数据孤岛,创新合作模式,培育交叉融合的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支持电信、互联网、工业、金融、健康、交通等信息化基础好的领域率先开展跨领域、跨行业的大数据应用,培育大数据应用新模式。支持大数据相关企业与传统行业加强技术和资源对接,共同探索多元化合作运营模式,推动大数据融合应用。

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动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促进大数据在政务、交通、教育、健康、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探索大众参与的数据治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能力,为群众提供智能、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促进大数据在市场主体监管与服务领域应用,建设基于大数据的重点行业运行分析服务平台,加强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提高行业运行监管和服务的时效性、精准性和前瞻性。促进政府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为企业创新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4:跨行业大数据应用推进工程

开展跨行业大数据试点示范。选择电信、互联网、工业、金融、交通、健康等数据资源丰富、信息化基础较好、应用需求迫切的重点行业领域,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平台。基于平台探索跨行业数据整合共享机制、数据共享范围、数据整合对接标准,研发数据及信息系统互操作技术,推动跨行业的数据资源整合集聚,开展跨行业大数据应用,选择应用范围广、应用效果良好的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成立跨行业大数据推进组织。支持成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大数据应用推进组织,联合开展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和标准研究,加强跨行业大数据合作交流。

建设大数据融合应用试验床。建设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应用试验床,汇聚测试数据、分析软件和建模工具,为研发机构、大数据企业开展跨界联合研发提供环境。


(四)加快大数据产业主体培育

引导区域大数据发展布局,促进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多层次、梯队化的创新主体和合理的产业布局,繁荣大数据生态。

利用大数据助推创新创业。鼓励资源丰富、技术先进的大数据领先企业建设大数据平台,开放平台数据、计算能力、开发环境等基础资源,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大型企业依托互联网“双创”平台,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服务。组织开展算法大赛、应用创新大赛、众包众筹等活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大数据企业与科研机构深度合作,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之间的通道,形成数据驱动的科研创新模式。

构建企业协同发展格局。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利用国内外技术、人才和专利等资源,加快大数据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和专业型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加快服务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生态链各环节企业加强合作,构建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优化大数据产业区域布局。引导地方结合自身条件,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确重点发展方向,深化大数据应用,合理定位,科学谋划,形成科学有序的产业分工和区域布局。在全国建设若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大数据制度创新、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产业集聚、数据要素流通、数据中心整合、大数据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系统性探索试验,为全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积累经验。在大数据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的地区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和协同作用,以点带面,引领全国大数据发展。统筹规划大数据跨区域布局,利用大数据推动信息共享、信息消费、资源对接、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专栏5: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工程

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支持地方根据自身特点和产业基础,突出优势,合理定位,创建一批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形成若干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基础设施统筹整合,助推大数据创新创业,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强化服务与应用,完善配套措施,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在大数据技术研发、行业应用、教育培训、政策保障等方面积极创新,培育壮大大数据产业,带动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形成科学有序的产业分工和区域布局。建立集聚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评估。


(五)推进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大数据标准化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加快大数据重点标准研制与推广。结合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涵盖基础、数据、技术、平台/工具、管理、安全和应用的大数据标准体系。加快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和重点应用领域行业标准的研制。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地区开展标准试验验证和试点示范,加强宣贯和实施。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强化标准对市场培育、服务能力提升和行业管理的支撑作用。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等各类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套。

积极参与大数据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我国大数据标准化组织与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组织我国产学研用资源,加快国际标准提案的推进工作。支持相关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并承担相关职务,承办国际标准化活动,扩大国际影响。


专栏6:大数据重点标准研制及应用示范工程

加快研制重点国家标准。围绕大数据标准化的重大需求,开展数据资源分类、开放共享、交易、标识、统计、产品评价、数据能力、数据安全等基础通用标准以及工业大数据等重点应用领域相关国家标准的研制。

建立验证检测平台。建立标准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检测平台,重点开展数据开放共享、产品评价、数据能力成熟度、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等关键标准的试验验证和符合性检测。

开展标准应用示范。优先支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立标准示范基地,开展重点标准的应用示范工作。


(六)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

统筹布局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大数据统计及发展评估体系,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合理布局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现有数据中心资源,整合改造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避免资源和空间的浪费。鼓励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广泛推广可再生能源、废弃设备回收等低碳环保方式,引导大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向绿色集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高速互联方向发展。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优化网络结构,提升互联互通质量。

构建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形成一批大数据测试认证及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大数据相关开源社区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开发者、企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大数据开源项目,增强在开源社区的影响力,提升创新能力。

建立大数据发展评估体系。研究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评估体系,对我国及各地大数据资源建设状况、开放共享程度、产业发展能力、应用水平等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编制发布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引导和评估全国大数据发展。


专栏7:大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共性技术支持、知识产权、投融资对接、品牌推广、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推动大数据企业快速成长。

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测试认证平台。开展大数据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规模质量等方面的测试测评、认证评估等服务。

建立大数据开源社区。以自主创新技术为核心,孵化培育本土大数据开源社区和开源项目,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


(七)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针对网络信息安全新形势,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利用大数据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构建强有力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产品研发。重点研究大数据环境下的统一账号、认证、授权和审计体系及大数据加密和密级管理体系,突破差分隐私技术、多方安全计算、数据流动监控与追溯等关键技术。推广防泄露、防窃取、匿名化等大数据保护技术,研发大数据安全保护产品和解决方案。加强云平台虚拟机安全技术、虚拟化网络安全技术、云安全审计技术、云平台安全统一管理技术等大数据安全支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软件系统漏洞挖掘和加固。

提升大数据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支撑能力。综合运用多源数据,加强大数据挖掘分析,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感知、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基于大数据的新型信息安全产品研发,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中的应用,保障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网络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大数据平台和国家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监测与预警平台,促进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数据采集与共享,建立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情报共享和研判处置体系。

专栏8: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

开展大数据安全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研究,研发数据来源可信、多源融合安全数据分析等新型安全技术,推动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测等新型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

支持建设一批大数据安全攻防仿真实验室。研究建立软硬一体化的模拟环境,支持工业、能源、金融、电信、互联网等重点行业开展数据入侵、反入侵和网络攻防演练,提升数据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在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联动的大数据发展协调机制,形成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应用的良性格局,协同推进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的发展。加强资源共享和沟通协作,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解决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大数据发展部省协调机制,加强地方与中央大数据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等政策的衔接,通过联合开展产业规划等措施促进区域间大数据政策协调。组织开展大数据发展评估检查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大数据发展统筹机构或协调机制的作用,将大数据产业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推动制定公共信息资源保护和开放的制度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开放数据的范围,提高开放数据质量。加强数据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强化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设立专门的数据保护职位。研究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推进流通环节的风险评估,探索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合规应用的监督和审计,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建立个人信息泄露报告制度,健全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的防泄露、防篡改和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关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推动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强重要敏感数据跨境流动的管理。推动大数据相关立法进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研究制定地方性大数据相关法规。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结合《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战略文件,制定面向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扶持政策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大数据基础技术、重点产品、服务和应用的发展。鼓励产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惠及面广的大数据项目优先予以信贷支持,鼓励大数据企业进入资深圳市场融资,为企业重组并购创造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建设多层次人才队伍

建立适应大数据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加强大数据人才培养,整合高校、企业、社会资源,推动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培养大数据领域专业型人才和跨界复合型人才机制。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培训机制,加强大数据人才职业实践技能培养。鼓励企业开展在职人员大数据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依托社会化教育资源,开展大数据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鼓励行业组织探索建立大数据人才能力评价体系。完善配套措施,培养大数据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吸引海外大数据高层次人才来华就业、创业。


(五)推动国际化发展

按照网络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开拓国际市场,输出优势技术和服务,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企业和产品。充分利用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和平台,加强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产品研发、数据开放共享、标准规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坚持网络主权原则,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等国际规则体系建设,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


九、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一、背景情况

云计算是信息技术发展和服务模式创新的集中体现,是信息化发展的重大变革和必然趋势,是信息时代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助燃剂。云计算引发了软件开发部署模式的创新,成为承载各类应用的关键基础设施,并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撑。云计算能够有效整合各类设计、生产和市场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高效对接与协同创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基础平台,已成为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关键要素,是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驱动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等政策措施。在政府积极引导和企业战略布局等推动下,经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云计算已逐渐被市场认可和接受。“十二五”末期,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已达1500亿元,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应用范畴不断拓展,已成为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打造数字经济新动能的重要支撑。但也存在市场需求尚未完全释放、产业供给能力有待加强、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凸现、产业支撑条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云计算发展与应用水平,积极抢占信息技术发展的制高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为主要目标,以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应用为着力点,以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为主攻方向,夯实产业基础,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产业生态,健全标准体系,强化安全保障,推动我国云计算产业向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我国云计算产业实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打牢基础,优化环境。从技术研发、标准体系、产业组织等基础环节入手,根据产业、市场在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适时调整完善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地方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合理确定发展定位,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应用引导,统筹推进。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以工业云、政务云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为切入点,带动产业快速发展。推动云计算的普及推广与深入应用。支持以云计算平台为基础,灵活运用云模式,开展创业创新,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协同突破,完善生态。推动云计算企业整合资源,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持续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鼓励骨干企业构建开发测试平台,带动产业链上核心芯片、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关键设备、大数据平台等关键环节的发展,打造协作共赢的产业生态,实现产业整体突破。

提升能力,保障安全。高度重视云计算应用和服务发展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与挑战,结合云计算发展特点,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形成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开放包容,国际发展。支持云计算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充分吸收利用包括开源技术在内的国际化资源,支持企业加大在国际云计算产业、标准、开源组织中的参与力度。


(三)发展目标

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到4300亿元,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显著增强。云计算在制造、政务等领域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云计算数据中心布局得到优化,使用率和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绿色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新建数据中心PUE值普遍优于1.4。发布云计算相关标准超过20项,形成较为完整的云计算标准体系和第三方测评服务体系。云计算企业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涌现2-3家在全球云计算市场中具有较大份额的领军企业。云计算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云计算成为信息化建设主要形态和建设网络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技术增强行动

持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能力。支持大型专业云计算企业牵头,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云计算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创新工程,掌握云计算发展制高点。积极发展容器、微内核、超融合等新型虚拟化技术,提升虚拟机热迁移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和用户资源隔离水平。面向大规模数据处理、内存计算、科学计算等应用需求,持续提升超大规模分布式存储、计算资源的管理效率和能效管理水平。支持企业、研究机构、产业组织参与主流开源社区,利用开源社区技术和开发者资源,提升云计算软件技术水平和系统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云计算领域的核心专利布局,开展云计算知识产权分析和风险评估,发布分析预警研究成果,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水平。

加快完善云计算标准体系。落实《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推进完善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标准化机构加快制定云计算资源监控、服务计量计费、应用和数据迁移、工业云服务能力总体要求、云计算服务器技术要求等关键急需技术、服务和应用标准。积极开展标准的宣贯实施和应用示范工作,在应用中检验和完善标准。探索创新标准化工作形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指导和支持标准组织、产业联盟、核心企业等主体制定发布高质量的云计算标准成果。支持骨干企业及行业协会实质性参与云计算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国际标准的制定。

深入开展云服务能力测评。依托第三方测试机构和骨干企业力量,以相关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为依托,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围绕人员、技术、过程、资源等云计算服务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测评指标体系和工作流程,开展云计算服务能力、可信度测评工作,引导云计算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服务质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动与国际主流测评体系的结果互认。


(二)产业发展行动

支持软件企业向云计算转型。支持地方主管部门联合云计算骨干企业建立面向云计算开发测试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咨询、培训、研发、商务等公共服务。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于开发测试平台发展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加速向云计算转型,丰富完善办公、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企业级SaaS服务,发展面向个人信息存储、家居生活、学习娱乐的云服务,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

加快培育骨干龙头企业。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创新发展需求,加大资金、信贷、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有一定技术实力和业务规模、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前景好、影响力强的云计算企业及云计算平台。支持骨干龙头企业丰富服务种类,提高服务能力,创新商业模式,打造生态体系,推动形成云计算领域的产业梯队,不断增强我国在云计算领域的体系化发展实力。

推动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云计算领域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完善产业载体建设。依托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充分发挥骨干云计算企业的带动作用和技术溢出效应,加快云计算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引导芯片、基础软件、服务器、存储、网络等领域的企业,在软件定义网络、新型架构计算设备、超融合设备、绿色数据中心、模块化数据中心、存储设备、信息安全产品等方面实现技术与产品突破,带动信息产业发展,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大力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等服务。


(三)应用促进行动

积极发展工业云服务。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工业云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支持骨干制造业企业、云计算企业联合牵头搭建面向制造业特色领域的工业云平台,汇集工具库、模型库、知识库等资源,提供工业专用软件、工业数据分析、在线虚拟仿真、协同研发设计等类型的云服务,促进制造业企业加快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个性化定制等业务形态,培育“云制造”模式,提升制造业快捷化、服务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支持钢铁、汽车、轻工等制造业重点领域行业协会与专业机构、骨干云计算企业合作建设行业云平台,促进各类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丰富专业云服务内容,推进云计算在制造业细分行业的应用,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

协同推进政务云应用。推进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鼓励地方主管部门加大利用云计算服务的力度,应用云计算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提高政府运行效率。积极发展安全可靠云计算解决方案,在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探索利用云计算系统架构和模式弥补软硬件单品性能不足,推动实现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规模化应用。

支持基于云计算的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大企业“双创”,鼓励和支持利用云计算发展创业创新平台,通过建立开放平台、设立创投基金、提供创业指导等形式,推动线上线下资源聚集,带动中小企业的协同创新。通过举办创客大赛等形式,支持中小企业、个人开发者基于云计算平台,开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务的研发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基于云计算的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进一步拓宽云计算应用范畴。


(四)安全保障行动

完善云计算网络安全保障制度。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推动建立健全云计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云计算网络安全防护管理,落实公有云服务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完善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加大公有云服务定级备案、安全评估等工作力度,开展公有云服务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云服务企业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促进安全防护手段落实和能力提升。逐步建立云安全评估认证体系。

推动云计算网络安全技术发展。针对虚拟机逃逸、多租户数据保护等云计算环境下产生的新型安全问题,着力突破云计算平台的关键核心安全技术,强化云计算环境下的安全风险应对。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推动云计算环境下网络与边界类、终端与数字内容类、管理类等安全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及产业应用,加快云计算专业化安全服务队伍建设。

推动云计算安全服务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创新云安全服务模式,推动建设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平台,实现对各类安全事件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持续面向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安全企业开展云计算安全领域的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加大新兴领域的研发,促进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推广应用。


(五)环境优化行动

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升级。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引导建成一批全光网省、市,推动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实施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光纤宽带网络承载能力。推动互联网骨干网络建设,扩容骨干直联点带宽,持续优化网络结构。

完善云计算市场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云计算相关业务的监管要求,依法做好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等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快出台规范云服务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要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云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落实数据中心布局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在供给侧提升能力,通过开展示范等方式,树立高水平标杆,引导对标差距,提升数据中心利用率和建设应用水平;在需求侧引导对接,通过编制发展指引,对国内数据中心按照容量能力、服务覆盖地区、适宜业务类型等要素进行分类,指导用户按照需求合理选择使用数据中心资源,推动跨区域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投资融资环境

推动政策性银行、产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云计算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出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加大授信支持力度,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支持云计算企业发展。借鉴首台套保险模式,探索利用保险加快重要信息系统向云计算平台迁移。支持云计算企业进入资深圳市场融资,开展并购、拓展市场,加快做大做强步伐。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引进一批高端、复合型云计算人才。鼓励部属高校加强云计算相关学科建设,结合产业发展,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推广在校生实训制度,促进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匹配。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在职人员培训,建立一批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育成熟的云计算人才队伍。


(三)加强产业品牌打造

支持云计算领域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创新发展,组织开展云计算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展示体验活动、应用促进活动,打造国内外知名的产业发展平台。加大对优秀云计算企业、产品、服务、平台、应用案例的总结宣传力度,提高我国云计算品牌的知名度。加强对优秀云计算产业示范基地、行业组织的推广,激发各界推动云计算发展的积极性。


(四)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利用中德、中欧、中日韩等国际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云计算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逐步建立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导向的海外市场服务体系,支持骨干云计算企业在海外进行布局,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销售网络,拓宽海外市场渠道,开展跨国并购等业务,提高国际市场拓展能力。


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灵魂,“软件定义”是信息革命的新标志和新特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核心支撑。建设强大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我国构建全球竞争新优势、抢占新工业革命制高点的必然选择。“十二五”以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深入,国内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更大发展机遇。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国家战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部署,落实《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总体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质量、效益全面跃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由大变强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业务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4.3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27%,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16%提高到2015年的25%。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2015年达到2.2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的51%;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快速兴起和发展。软件企业数达到3.8万家,从业人数达到574万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突显,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业务收入合计占全国比重超过50%

创新能力大幅增强,部分领域实现突破。2015年,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研发强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9.6%。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29.24万件,是2010年的3.8倍。基础软件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产品质量和解决方案成熟度显著提升,已较好应用于党政机关,并在部分重要行业领域取得突破。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大型枢纽机场行李分拣系统、千万吨级炼油控制系统等重大应用跨入世界先进行列。新兴领域创新活跃,一批骨干企业转型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平台化、网络化、服务化的商业模式创新成效显著,涌现出社交网络、搜索引擎、位置服务等一批创新性产品和服务。

企业实力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出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国际化水平高的骨干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2015年,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合计收入占全行业的14%,入围门槛从2010年的3.96亿元提高到13.3亿元,企业研发创新和应用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已有2家进入全球最佳品牌百强行列,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一批创新型互联网企业加速发展,进入国际第一阵营,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前10强中,中国企业占4家。

应用推广持续深入,支撑作用显著增强。软件技术加速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领域渗透融合,有力支撑了电力、金融、税务等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和安全保障。持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61.1%,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45.4%,有效提高了制造企业精益管理、风险管控、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加速催生融合性新兴产业,促进了信息消费迅速扩大,移动出行、互联网金融等新兴开放平台不断涌现,网上政务、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型服务模式加速发展,2015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1.8万亿元。

公共服务体系加速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软件名城、园区基地等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创建了8个中国软件名城,建设了17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一批产业创新平台、应用体验展示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软件测试评估、质量保障、知识产权、投融资、人才服务、企业孵化和品牌推广等专业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在服务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依然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基础领域创新能力和动力明显不足,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亟待加强,基础软件、核心工业软件对外依存度大,安全可靠产品和系统应用推广难。二是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行业业务知识和数据积累不足,与工业实际业务和特定应用结合不紧密。三是资源整合、技术迭代和优化能力弱,缺乏创新引领能力强的大企业,生态构建能力亟待提升。四是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亟需进一步加强。五是产业国际影响力与整体规模不匹配,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弱,国际化发展步伐需要持续加快。六是行业管理和服务亟待创新,软件市场定价与软件价值不匹配问题有待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七是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领军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培养不能满足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二、发展形势

(一)以“技术+模式+生态”为核心的协同创新持续深化产业变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步入加速创新、快速迭代、群体突破的爆发期,加快向网络化、平台化、服务化、智能化、生态化演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快速发展和融合创新,先进计算、高端存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神经科学等新技术加速突破和应用,进一步重塑软件的技术架构、计算模式、开发模式、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日益成熟,加速步入质变期。开源、众包等群智化研发模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流方向,产业竞争由单一技术、单一产品、单一模式加快向多技术、集成化、融合化、平台系统、生态系统的竞争转变,生态体系竞争成为产业发展制高点。软件企业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平台,强化技术、产品、内容和服务等核心要素的整合创新,加速业务重构、流程优化和服务提升,实现转型发展。


(二)以“软件定义”为特征的融合应用开启信息经济新图景

以数据驱动的“软件定义”正在成为融合应用的显著特征。一方面,数据驱动信息技术产业变革,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跨界融合和创新发展,通过软件定义硬件、软件定义存储、软件定义网络、软件定义系统等,带来更多的新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催生新的业态和经济增长点,推动数据成为战略资产。另一方面,“软件定义”加速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创新和转型升级。软件定义制造激发了研发设计、仿真验证、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创新活力,加快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云制造等新模式的发展,推动生产型制造向生产服务型制造转变;软件定义服务深刻影响了金融、物流、交通、文化、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催生了一批新的产业主体、业务平台、融合性业态和新型消费,引发了居民消费、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多维度、深层次的变革,涌现出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算法经济等众多新型网络经济模式,培育壮大了发展新动能。


(三)全球产业竞争和国家战略实施对产业发展提出新任务新要求

世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围绕技术路线主导权、价值链分工、产业生态的竞争日益激烈,发达国家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加速战略布局,抢占未来发展主导权,给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跨越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实施,以及国家网络安全保障的战略需求,赋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的使命和任务;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等,对进一步激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提升产业层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产业由大变强和支撑国家战略为出发点,以创新发展和融合发展为主线,着力突破核心技术,积极培育新兴业态,持续深化融合应用,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生态体系,加速催生和释放创新红利、数据红利和模式红利,实现产业发展新跨越,全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发展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摆在产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和氛围,推动实现产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应用创新。

协同推进。强化跨部门协作和区域协同,完善政产学研用金合作机制,最大程度汇聚和优化配置各类要素资源。以大企业为主力军、中小企业为生力军,强化产业协同,加速形成技术、产业、标准、应用和安全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融合发展。以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军民融合发展等战略为契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催生新型信息消费,变革社会管理方式。

安全可控。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应用能力建设,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受制于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关键产品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发展信息安全技术及产业,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支撑能力。

开放共赢。统筹利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市场资源,加强技术、产业、人才、标准化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顺应开源开放的发展趋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生态圈,提高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三)发展目标

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产业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融合支撑效益进一步突显,培育壮大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

——产业规模。到2020年,业务收入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占信息产业比重超过30%,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5%。信息安全产品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软件出口超过680亿美元。软件从业人员达到900万人。

——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在重点领域形成创新引领能力和明显竞争优势。基础软件协同创新取得突破,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力的平台解决方案并实现规模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领域创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向更高层次跃升。重点领域标准化取得显著进展,国际标准话语权进一步提升。

——融合支撑。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水平大幅提升。工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的成熟度、可靠性、安全性全面提高,基本满足智能制造关键环节的系统集成应用、协同运行和综合服务需求。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在产业转型、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企业培育。培育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百亿级企业达20家以上,产生58家收入千亿级企业。扶持一批创新活跃、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名品名牌。

——产业集聚。中国软件名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产业集聚和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扩大,产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城市达20个以上。


四、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一)全面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强基础技术攻关,超前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和发展,构建核心技术体系,加快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应用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

加快共性基础技术突破。面向重大行业领域应用和信息安全保障需求,瞄准技术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大力度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基础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智能装备等的基础软件平台,以及面向各行业应用的重大集成应用平台。加快发展适应平台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趋势的软件工程方法、工具和环境,提升共性基础技术支撑能力。

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和发展。围绕大数据理论与方法、计算系统与分析、关键应用技术及模型等方面开展研究,布局云计算和大数据前沿技术发展。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重点突破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听觉、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无人驾驶、虚拟现实、3D打印、区块链、人机物融合计算等领域技术研究和创新。

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创新。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需求,进一步增强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能力,提升“互联网+”综合集成应用水平。形成面向新型系统架构及应用场景的工程化、平台化、网络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发展微服务、智能服务、开发运营一体化等新型服务模式,提升信息技术服务层级。加快发展面向移动智能终端、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等平台的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社交网络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以及智能应用、虚拟现实等新型在线运营服务。加快培育面向数字化营销、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游戏动漫、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服务平台和解决方案。大力发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端外包服务。

加强产业创新机制和载体建设。面向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加强产学研用对接,布局国家级创新中心建设,建立以快速应用为导向的创新成果持续改进提高机制,加快核心技术成果的转化。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互联网大企业进一步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开放提供优势平台资源和服务。加强产业联盟建设,探索完善共同参与、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强化协同创新攻关。发挥开源社区对创新的支撑促进作用,强化开源技术成果在创新中的应用,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开放式、协作化、国际化开源生态。


专栏1:软件“铸魂”工程

加快突破基础通用软件。围绕基础通用软件由跟跑到并跑发展战略目标,以安全可靠应用试点为抓手,实现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领域核心基础技术突破,建立安全可靠基础软件产品体系。建设安全可靠软硬件联合攻关平台,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通用技术创新和应用平台。发展需求分析与设计、编程语言与编译、软件测试验证、过程改进和成熟度评价度量、集成开发等软件工程方法、工具和环境,完善基础通用软件开发和应用生态。

强化网络化软件竞争优势。围绕网络化软件由并跑到领跑发展战略目标,突破虚拟资源调度、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等核心技术,引导骨干企业加快研发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新型中间件和办公套件。

抢先布局发展智能化软件。围绕抢占智能化软件领跑地位战略目标,突破虚拟资源调度、数据存储处理、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轻量级容器管理、可视化等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技术。支持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知识图谱、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智能控制与决策、类脑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深入应用和发展。

构筑开源开放的技术产品创新和应用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和主导国际开源项目,发挥开源社团、产业联盟、论坛会议等平台作用,汇集国内外优秀开源资源,提升对开源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通过联合建立开源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开源模式的公益性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开源技术、产品创新和人才培养,增强开源社区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专栏2: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跃升工程

强化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基础通用的信息技术服务方法论,鼓励企业建立网络化、智能化、多行业的知识库。支持企业研发网络化开发和集成平台、异构云环境资源调度管理、微服务管理等关键支撑工具。支持提升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方案设计、集成实施、远程运维等服务能力,鼓励相关企业建立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测试验证、集成适配等服务保障能力。

发展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创新软件定义服务新理念,鼓励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的信息技术服务新业态。整合资源,支持重点企业面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领域,提升容器、区块链、开发运营一体化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各类新型服务模式和业态,促进信息服务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及产业园区,组织开展面向“互联网+”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

促进企业服务化转型发展。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挥基础优势,加速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发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的新型服务业务。支持软件企业加快向网络化、服务化、平台化转型,研发综合性应用解决方案,并推动其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跨界联合,实现共赢。


(二)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业态

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和变革趋势,着力研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鼓励平台型企业、平台型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形成“平台、数据、应用、服务、安全”协同发展的格局。


1.创新云计算应用和服务

支持发展云计算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各行业领域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促进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支持大企业开放云平台资源,推动中小企业采用云服务,打造协同共赢的云平台服务环境。发展安全可信云计算外包服务,推动政府业务外包。引导建立面向个人信息存储、在线开发工具、学习娱乐的云服务平台,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完善推广云计算综合标准体系,加强云计算测评工具研发和测评体系建设,提高云计算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专栏3:云计算能力提升工程

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安全可信云计算。鼓励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资源和服务的可信云计算资源池建设,支撑智能制造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活动。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开展云计算应用示范。组织开展工业云服务创新试点,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测试验证等资源的开放共享,打造工业云生态系统。支持发展第三方专有云解决方案,在政务、金融、医疗健康等领域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核心业务系统向专有云迁移。

提高公共云服务能力。开展公共云服务企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研究完善云服务评价及计量计费标准,支持公共云服务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公共云计算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行业骨干企业利用公共云服务构建信息化解决方案。


2.加快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育大数据产品体系。发展大数据采集和资源建设、大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大数据成熟度评估等专业化数据服务新业态,推进大数据资源流通共享。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多层次、梯队化的产业创新主体。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建设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综合试验区。支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大数据标准验证、测评认证等服务,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发展工业大数据。支持研发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和平台,推动建立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分析平台,开展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和试点示范。依托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数据密集型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行业平台和服务示范基地,丰富工业大数据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

深化大数据应用服务。面向金融、能源、农业、物流、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发推广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大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助力重点行业转型发展。以服务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快大数据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就业、社保、环保、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建立面向政务、社会治理和网络安全领域的大数据平台,强化顶层设计、整合资源,推动大数据技术深入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专栏4: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开展新一代关系型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新型大数据处理引擎、一体化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及工具攻关,充分利用开源技术成果,推动构建大数据技术体系。发展大数据可扩展高质量的计算平台及相关软件系统,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知识发现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形成较为健全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大力发展与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布局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开展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大数据应用创新试点。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信息物理系统等的融合发展,支持建立面向不同工业行业、不同业务环节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选取重点工业行业、典型企业和重点地区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提升工业领域大数据应用服务水平。


3.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软件创新应用

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和服务,面向新兴媒体、医疗健康、文化教育、交通出行、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创新发展需求,鼓励建立分享经济平台,支持发展基于软件和移动互联网的移动化、社交化、个性化信息服务,积极培育新型网络经济模式。加强物联网运行支撑软件平台、应用开发环境等研发应用,进一步深化物联网软件技术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快发展车联网、北斗导航等新型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北斗导航软件技术及应用平台发展。


(三)深入推进应用创新和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软件的深度融合性、渗透性和耦合性作用,加速软件与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发展关键应用软件、行业解决方案和集成应用平台,强化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型制造水平,培育扩大信息消费,强化对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的支撑服务。


1.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重点支持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等研发和应用,发展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提高工业软件产品的供给能力,强化软件支撑和定义制造的基础性作用。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研发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试点示范,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进信息物理系统(CPS)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开展行业应用测试和试点示范。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融合互动发展,打造新型研发设计模式、生产制造方式和服务管理模式。


专栏5:工业技术软件化推进工程

工业软件及解决方案研发应用。面向智能制造关键环节应用需求,支持研发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一批应用效果好、技术创新强、市场认可度高的工业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进一步突破高端分布式控制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工业控制系统核心技术和产品,强化安全可靠程度和综合集成应用能力,推动在重点行业的深入应用。

工业信息物理系统验证测试平台和行业应用示范。支持工业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及系统解决方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建立工业信息物理系统验证测试平台和安全测试评估平台。面向航空、汽车、电子、石化、冶金等重点行业,开展信息物理系统应用示范。

工业软件平台及APP研发和应用试点示范。支持软件企业联合工业企业,面向重点行业建设基础共性软件平台和新型工业APP库,构建工业技术软件体系,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或行业建设工业APP共享交易平台,丰富工业技术软件生态。


专栏6:面向服务型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工程

支撑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加速转型。引导制造企业建立开放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充分对接用户需求,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按需、众包、众创等研发设计服务模式。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云制造、供应链管理的服务。支持重点工业行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产品监测追溯、远程诊断维护、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在线服务新模式,推动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跃升。鼓励企业基于产品智能化、供应链在线化的大数据分析挖掘开展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新业务。

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研发集成解决方案,提供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开展示范应用和推广。面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船舶等制造业重点领域,鼓励和支持信息技术服务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制造中的应用,促进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支撑面向制造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市场销售。

强化以供需对接为核心的服务支撑。探索建立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共性的研发测试、仿真模拟、人才培训、设备租赁等各项服务。强化供给端和需求端双驱动,搭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建立良性对接机制,推广先进经验,促进跨领域合作。加快研制和推广应用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


2.支撑重点行业转型发展

面向“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围绕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等环节,支持相关应用软件、智能控制系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以及农业大数据应用、涉农电子商务等发展。面向“互联网+”能源发展需求,支持发展能源行业关键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坚持鼓励创新和规范引导相结合,发展互联网金融相关软件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撑服务。支持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智能仓储体系建设,以及物流装备嵌入式软件等研发应用,提升物流智能化发展水平。支持面向交通的软件产品和系统研发,支撑智能交通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3.支撑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

围绕现代政府社会治理应用需求,鼓励和支持发展一批政府管理应用软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面向政府服务和社会治理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开展医疗、养老、教育、扶贫等领域民生服务类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研发及示范应用,推动基于软件平台的民生服务应用创新。

专栏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驱动信息消费工程

发展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支持软件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深入合作,搭建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的协同创新平台,研发大型管理软件、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提升融合发展能力。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发展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计算环境的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构建行业重大集成应用平台。

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的信息技术服务。面向农业、金融、交通、能源、物流、电信等重点行业,大力发展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数据分析等新型服务。面向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围绕餐饮、娱乐、出行、文化、旅游等居民生活服务领域消费需求,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新模式,发展基于软件与互联网的分享经济服务新业态,以及各类创新型的产品和服务。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发展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政务等领域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开展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推广扩大信息消费的典型经验和模式。


(四)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围绕信息安全发展新形势和安全保障需求,支持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安全测评与认证、咨询、预警响应等专业化服务,增强信息安全保障支撑能力。

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支持面向“云管端”环境下的基础类、网络与边界安全类、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类、安全管理类等信息安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安全咨询及集成、安全运维管理、安全测评和认证、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及新型信息安全服务发展。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发展若干专业能力强、特色鲜明的优势企业。推动电子认证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生物识别等新技术的融合,加快可靠电子签名应用推广,创新电子认证服务模式。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可信身份标识保护、身份管理和验证系统等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完善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统筹设计、集智攻关、信息共享和协同防护的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小核心、大协作”为原则,建设国家级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研究机构,开展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仿真测试、计算分析和大数据应用等技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安全防护、应急保障、风险预警、产业推进等保障能力。完善政策、标准、管理、技术、产业和服务体系,开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管理等政策及标准制定,加强工控安全检查评估,支持工业控制系统及其安全技术产品的研发,鼓励企业开展安全评估、风险验证、安全加固等服务。


专栏8: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发展关键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突破密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等信息安全核心技术,支持基础类安全产品、采用内容感知、智能沙箱、异常检测、虚拟化等新技术的网络与边界类安全产品、基于海量数据和智能分析的安全管理类产品,以及安全测评、WEB漏洞扫描、内网渗透扫描、网络安全防护、源代码安全检查等安全支撑工具的研发和应用。

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选取典型工业控制系统及其设备,开展工业防火墙、身份认证等重点网络安全防护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面向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等行业,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网络安全防护产品示范应用。支持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工具研发及其在重点企业的部署应用。建设一批工业信息系统安全实验室,优先支持工业控制产品与系统信息安全标准验证、仿真测试、通信协议安全测评、监测预警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大力加强产业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产业生态,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发展模式,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央与地方协同,打造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构建产业生态。面向重大应用需求,以构建基础软件平台为核心,逐步形成软件、硬件、应用和服务一体的安全可靠关键软硬件产业生态。以高端工业软件及系统为核心,建立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智能制造关键环节的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平台,形成软件驱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的生态体系。围绕新型消费和应用,以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等为核心,面向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构建相应的产业生态体系。

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重大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新型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新环境,重塑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创新研发模式、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加强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和示范引领,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细分领域优势企业。支持建设创客空间、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创业孵化、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优化改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面向工业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急需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实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完善和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开展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测试评估和认证体系。支持组建标准推进联盟,推动建立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协同推进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

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支持中国软件名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城市等加大建设力度,做强优势领域和主导产业,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加强软件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突出特色优势,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布局。发挥东北地区装备制造集群优势,发展面向制造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中西部地区结合国家相关战略实施,发展特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专栏9: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服务载体建设。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推动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建设,完善优化一批产业创新平台、应用体验展示平台等公共服务载体,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建设众扶、众筹等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中国软件名城及试点城市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开展公共服务创新试点。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企业、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和创客群体开放创业创新资源,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汇集数据信息,丰富平台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平台互联互通、服务共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投融资、产权交易、能力认证、产品测评、人才服务、企业孵化和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中介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对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服务支撑水平。以新兴领域软件产品标准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为重点,加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六)加快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坚持开放创新,把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机遇,统筹利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市场资源,加强技术、产业、人才、标准化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深度融入全球产业生态圈,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和层次。

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能力。支持龙头企业等建立完善海外运营机构、研发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境外合作园区,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外向型业务,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打造国际品牌。依托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强政企联动,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开展重大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联合,发挥产业链协同竞争优势,集群化“走出去”。加强原创技术引进渠道和机制建设,深化与技术原创能力强的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加快引进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优势创新资源,提高产业“引进来”的合作层次和利用水平。

强化国际化服务支撑。鼓励地方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支持和推进力度。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和标准化工作,提升国际话语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开源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海外人才培训等手段的作用,支持软件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和引进海外优秀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深入落实《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研究制定新形势下适应产业发展新特点的政策措施。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和机制,强化对软件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首购、订购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和鼓励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大对软件和信息安全的投入。支持制定推动软件技术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机制和措施手段。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产业政策创新试点。鼓励地方研究制定加快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强产业政策执行、评估和监管。推动完善产业相关法规体系。


(二)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鼓励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探索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预警预判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开展行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行业态势分析和预警预判,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鼓励企业联合建设软件专利池、知识产权联盟,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使用,开展软件价值评估和定价机制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软件价值评估体系。鼓励研究建立云服务、数据服务等新兴领域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加强产业收入计量标准的研究,完善产业统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智库建设,提升发展决策支撑能力。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资金资源,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探索建立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企业和投资机构设立产业专项资金或产业基金、创新创业基金、天使创投、股权和并购等各类基金。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企业境外并购、跨境结算等相关金融服务政策。深化产融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政策性银行在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自身职能定位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股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试点信用保险、科技保险,研究合同质押、资质抵押的法律地位和可行性。鼓励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公司信用债等新型融资方式。


(四)创新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强化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加强“高精尖缺”软件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金,重点培养技术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复合型人才。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在职培训为重点,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培养的市场化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方式。鼓励高校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鼓励企业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深入实施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中的作用,吸引和集聚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回国就业创业。建立完善以能力为核心、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五)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部门、行业、区域之间的协调推进机制,在协同创新、标准制定、行业管理、市场监管、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引导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合理布局重大应用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分工协作、有序推进。引导和鼓励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建立多层次合作创新机制,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安全保障、资源分配利用等方面实现协同发展。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确保规划实施质量。


十一、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信息通信业是构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提供网络和信息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快发展,信息通信业内涵不断丰富,从传统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延伸到物联网服务等新业态。

信息通信业是目前发展最快、最具创新活力的领域之一。“十二五”期间,信息通信业在支撑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国际上也产生较大影响。“十三五”时期,我国面对更加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信息通信业也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了《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本规划是指导信息通信业未来五年发展、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引导市场主体行为、配置政府公共资源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回顾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信息通信业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行业收入规模稳定增长,转型升级不断推进。2015年,信息通信服务收入达到1.7万亿元,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其中基础电信企业收入达到1.17万亿元,年均增长5.4%;增值电信企业收入达到5444亿元,年均增长34.8%。转型升级稳步推进,2015年,互联网服务业务收入超过1万亿元,占整体业务收入57.7%。用户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2015年,电话总数达到15.4亿户,其中移动电话达到13亿户、普及率达到95.5/百人,3G4G用户占比达到60%;网民总数达到6.88亿人;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57%,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40%。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地区90%以上家庭具备光纤接入能力,行政村通光缆比例超过75%。建成全球最大4G网络,4G基站规模达到177万个,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连续覆盖。新增7个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网架构得到显著优化。“十二五”期末,跨境陆地光缆连通11个陆上邻国和地区,国际海缆直接延伸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成8个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国际出入口业务带宽接近3.8Tbps。基础设施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光纤接入成为固定宽带主流接入技术。TD-LTE成为国际4G主流标准,形成完整产业链,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IPv6改造不断推进。节能技术普遍应用,新建大型数据中心PUE值普遍低于1.5,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下降39.7%。云计算与大数据关键技术和应用实现突破。物联网技术取得局部突破,在物联网架构、智能传感器、超高频RFID以及M2M增强技术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行业改革取得实质进展,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市场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三网融合、移动转售、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稳步推进,IPTV用户数达到4589万,42家民营企业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批文、发展用户2059万,61个试点城市138家(次)民营企业获得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批文。中国铁塔公司成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迈向新高度,通过共建共享减少新建铁塔数量19.8万个。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多项改革举措给行业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力。互联网企业国际影响力迅速增强,网络经济蓬勃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互联网第二大力量,10家企业进入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前30名,4家企业进入前10名。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各经济领域进一步深化应用,成为两化深度融合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0.8万亿元。大型企业纷纷建立开放平台,成为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渠道。物联网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及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创新空前活跃,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机器通信(M2M)市场,通过公众网络实现的M2M连接数突破1亿。行业管理不断完善,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行业管理重心逐步向互联网转移。部省及跨省协调机制逐步完善。电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网络环境治理工作体系逐步形成。用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完成多项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出台通信设施保护标准及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态势稳中向好。

我国信息通信业“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应用等方面的“数字鸿沟”依然存在,部分人均网络资源和应用水平指标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二是行业法制法规体系及监管机制体制不能完全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三是信息通信领域部分核心技术较为薄弱,关键产品的安全可控性尚待提升。四是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程度不够,互联网在应用水平方面的价值还有待进一步挖掘。这些不足和困难都需要在“十三五”期间补齐短板,努力突破。


(二)“十三五”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行业快速创新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但拓展服务范围和领域、推动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发展、管理、安全问题交织,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

国际竞争面临新局面。“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领域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并从技术竞争逐步演进到以互联网产业体系为核心,以网络治理、标准制订、规则主导、产业影响为重点的体系化竞争,表现形式更加复杂,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与应用的发展,国际规则、标准体系、资源分配面临调整变化。“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业应抓住重要技术迭代期和新兴业态启动窗口期的机遇,超前布局信息通信前沿技术,打造完备的产业链,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博弈,增强国际话语权。

网络经济拓展行业发展新空间。“十三五”期间,国内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的趋势更加明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部署将激发出新的发展活力。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一系列战略、规划的提出为信息通信业拓展新领域、支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业应以更加开放务实的姿态主动加强与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壮大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着力在发挥基础性作用、挖掘基础设施应用潜力、补齐行业短板等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撑信息社会发展。

行业管理进入新阶段。“十三五”期间,基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将给行业管理带来新挑战。融合监管、协同共治成为新的管理趋势,引导市场良性竞争、促进融合创新业务健康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建立规范包容的管理环境成为行业管理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行业管理要主动纳入国家宏观政策框架中,把握行业技术、业务发展规律,创新管理方法,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

行业“走出去”迎来新契机。“走出去”是信息通信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我国信息通信业已经拥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群,成长潜力巨大,“走出去”的诉求日益迫切。“十三五”期间,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国家将推动建设多个合作平台,信息通信业应该把握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多种合作机制,在国家战略引导和行业发展需求的推动下,拓展合作领域和层次,由通信设备出口和建设施工为主向电信运营等全产业链拓展。

网络安全面临新挑战。随着新技术新业务发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并日益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防等领域传导渗透。特别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较大风险隐患,网络安全防控能力薄弱,难以有效应对国家级、有组织的高强度网络攻击,网络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十三五”期间,信息通信业要站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落实网络安全观,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创新理念方法,健全机制手段,提升全行业的安全风险防控和保障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网络强国建设为中心,以深入推进信息通信业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为主线,全面构建新一代国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有效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深入推进转型发展,持续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不断提升信息通信业技术和服务水平及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和网络民生服务新模式,支撑“四化”同步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提供支撑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信息网络环境和资源开放平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在信息通信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上,推动强强联合、协同攻关。创新监管思路和手段,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行业发展模式。

均衡协调。坚持系统推进行业全面协调发展。保持区域、城乡协调发展,逐步缩小东西部差距、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化应用协调发展,促进信息通信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开放合作。坚持以开放的姿态与相关行业深度融合发展,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务新业态发展需求,充分利用民资和外资等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拓展行业服务空间。

惠民共享。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通信权利,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行业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绿色环保。坚持绿色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助力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加强行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持采用绿色节能技术和设备。

安全可控。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与发展要同步推进,大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突破网络与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并加强安全管理,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发展目标

2020年,信息通信业整体规模进一步壮大,综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宽带中国”战略各项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兴业态和融合应用蓬勃发展,提速降费取得实效,信息通信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更为突出,为建设网络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到“十三五”期末:

——覆盖陆海空天的国家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光网和4G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宽带接入能力大幅提升,5G启动商用服务。形成容量大、网速高、管理灵活的新一代骨干传输网。建成较为完善的商业卫星通信服务体系。国际海、陆缆路由进一步丰富,网络通达性显著增强。

——互联网设施与资源能力大幅提升。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协调发展、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新格局。网络架构进一步优化,CDN网络延伸到所有地级市。国内主要商业网站、教育科研网站和政府网站支持IPv6。国际互联网布局更加完善。

——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产业引领能力的企业。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和部署、新业态培育实现良性互动,一批新业务新应用发展壮大,互联网普及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信息服务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良性协同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以互联网为核心的行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信息通信技术掌控力显著增强。成为5G标准和技术的全球引领者之一。未来网络、互联网新兴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面向车联网的无线接入技术、操作系统、智能感知、智能认知等关键技术突破。突破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瓶颈,关键技术基本实现安全可控。信息通信技术研发和应用在军民融合多领域、多方向实现深度发展。我国主导的国际标准领域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持续增强,网络数据保护体系构建完善,新技术新业务安全管理机制创新和实践进一步加强,有力带动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产业发展。

——达到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节能技术广泛应用,高耗能网络设备大规模减少,形成完善的绿色评价体系和机制,能耗持续下降。

——服务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用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互联互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名制深入推进,用户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信息通信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信息通信业发展主要指标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信息通信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基数

2020年目标

年均增速

[累计变化]

?  行业规模

1)信息通信业收入(万亿元)

1.7

3.5

15.5%

2)其中:互联网服务业务收入(万亿元)

1.0

3.0

24.6%

3)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累计投资(万亿元)

1.9(十二五)

2(十三五)

[0.1]

?  发展水平

4ICT发展指数(IDI)全球排名

82

72

[10]

5)互联网普及率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57

85

[28]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40

70

[30]

6)域名数(万个)

3102

5300

11.3%

7)国际出入口业务带宽(太比特每秒)

3.8

20

39.4%

8)国内市场活跃APP应用规模(万个)

600

900

[300]

9)网站数(万个)

423

620

[197]

10)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流量(兆)

389

3100

51.5%

11IPv6流量占比(%

<1

5

[>4]

12M2M连接数(亿)

1

17

75.9%

13)互联网行业发展景气指数

104.8

>115

[>10.2]

?  服务能力

14)大中城市家庭宽带接入服务能力(兆比特每秒)

20

>100

[>80]

15)半数以上农村家庭宽带接入服务能力(兆比特每秒)

4

>50

[>46]

16)行政村光纤通达率(%

75

98

[23]

?  绿色发展

17)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下降幅度(%

39.7(十二五)

10(十三五)

-

18)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的PUE

1.5

<1.4

[>0.1]

?  服务质量

19)用户申诉率(人次/百万用户)

<70

<70

-

注:1.[]内数值为5年累计变化数

2.IDI指标由国际电信联盟(ITU)计算并定期发布


三、发展重点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构建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跨越发展。基本完成老旧小区光网改造,实现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通达,有条件地区提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推进超高速、大容量光传输技术应用,升级骨干传输网,提升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

加快建设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的协调发展,实现4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完善城镇热点公共区域WLAN覆盖。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满足通信管线、机房、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统筹卫星通信系统建设,与地面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以需求为导向,灵活选取无线宽带接入技术,加快边远山区、牧区及岛礁等网络覆盖。

优化网络结构布局。以数据中心为核心,打破传统地域和行政区划组网模式,推动传统网络的转型升级,构建支撑互联网业务发展的新型网络。扩容骨干网互联带宽,提升网间互通质量。推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与骨干直联点协同发展。推进国际通信网络节点建设,合理设置海外IDCCDNPOP点。推进互联网国际访问性能监测平台建设,提升国际网络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夯实IPv6网络基础设施,完成国内互联网的IPv6升级改造和IPv6国际出入口建设。


专栏2:网络架构升级优化工程

工程目标:升级优化网络结构,满足互联网业务发展需要。

工程内容:加快NFVSDN等新技术应用。推进传统电信业务向云计算平台迁移。加大集群路由器部署,扩容骨干互联网带宽。提升数据中心节点层级,推进数据承载网络结构扁平化。大规模部署CDN,缓解网络承载压力。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布局骨干直联点,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完善互联网网络运行及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将数据中心节点需求纳入骨干传输网络统一承载,流量疏导由环网向网状网为主演进。增加数据中心所在区域的光缆连通度。


专栏3:国际通信网络部署工程

工程目标:完善国际海陆缆和海外POP点布局,实现与更多运营商的互联互通。

工程内容:一是国际海陆缆建设。建设我国通达北美、亚太、欧洲、非洲、拉美等方向的国际海缆项目,重点考虑中俄、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中国-中亚等方向的跨境陆缆建设,继续与周边国家开展跨境光缆建设,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与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直达跨境光缆,适时扩容、优化现有跨境系统,探索开展跨境转接。二是海外POP点建设。重点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以及欧洲、非洲、拉美国家部署海外POP点。


2.夯实互联网和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

加强数据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引导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优先在气候寒冷、能源充足、自然灾害较少的地区部署。引导中小型数据中心优先在靠近用户、能源获取便利地区,依市场需求灵活部署。鼓励已建数据中心企业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CDN建设和运营,扩展网络容量、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逐步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CDN网络。统筹推进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发展,支持政务、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鼓励骨干企业开放自有云平台资源,引导平台间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现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增强窄带物联网(NB-IoT)接入支撑能力。选取能源电力、城管交通、工业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应用领域,在电力传输线路节点、城市多功能信息杆柱、工业车间生产线、培植加工设施等关键部位,结合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同步部署视频采集终端、RFID标签、多类条码、复合传感器节点等多种物联网感知设施。


专栏4:窄带物联网工程

工程目标:建设完善窄带物联网基础设施,实现在城市运行管理和重点行业的规模应用。

工程内容:一是完善支持窄带物联网的全国性网络,升级改造无线、核心网络及配套网管运维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有效覆盖。二是实现窄带物联网在智慧城市、重点行业等规模应用,研究设立窄带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对典型应用与创新给予适当支持,探索业务模式,推动产业链成熟。


3.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水平

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的要求,注重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衔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源倾斜力度,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扩大光纤网、宽带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12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网络的易用性,重点解决中文域名、技术咨询、电商服务等问题。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商发展,支持第三方平台创新和拓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持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加快手机电子商务平台、手机在线支付等基于移动互联网创新应用的发展,重点向农村和偏远地区延伸信息通信服务。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信息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让更多困难群众用上互联网。瞄准农业现代化主攻方向,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让农产品通过互联网走出乡村,帮助广大农民增加收入。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覆盖90%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专栏5: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

工程目标:加强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实现98%行政村通光纤,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12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

工程内容: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承担市场主体责任,对未通宽带行政村进行光纤覆盖,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兆比特每秒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


4.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以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带动全社会节能。通过促进“互联网+”、共享经济发展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专业化能源管控系统在重点行业的应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社会总体能耗。积极推广安全可控的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在行业的应用。把低碳循环、绿色环保的理念贯穿于机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网络运维等各环节。实现电路交换机全部退网,加快高耗能基站等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的绿色改造。探索建立移动基站基于能耗PUE的标杆,推动移动基站整体能耗的管控,建立节能环保评测机制,推动建设节能环保评测技术和平台。


5.加大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应用力度

推动核心技术的超前部署和集中攻关,实现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的转变。加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技术研发和综合应用,提升安全可控水平,推进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5G标准研究和技术试验,推进5G频谱规划,启动5G商用。支持面向车联网的无线接入技术标准和试验验证环境建设,拓展在智能辅助和自动驾驶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强化面向服务的物联网传输体系架构、通信技术研究,加快窄带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SDNNFV技术商用化进程,基础网络中半数以上网络功能通过SDNNFV实现。加强超低损耗大有效面积光纤、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传输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IPv6应用服务建设,鼓励移动互联网应用基于IPv6进行开发和服务,实现国内主要网站均支持IPv6访问,手机应用排名前100的中文APP 80%支持IPv6。推进未来网络试验床建设,强化国内外节点部署和互联互通,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增强未来网络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建立物联网专用测试服务平台,强化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融合应用的相关测试设备和系统研发。推进信息技术的军民共同研发和使用,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促进科研基础平台军民共享。


专栏6: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工程目标:建立健全我国信息通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与运行机制及标准体系,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工程内容:一是完善5G、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等重点创新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标准研制机制,协调各级标准之间、信息通信业与其他行业标准之间的关系。三是统筹管理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我国标准走出去。四是优化标准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储备,促进人才培养,提高标准化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专栏75G研发和产业推进工程

工程目标:突破5G关键技术和产品,成为5G标准和技术的全球引领者之一。

工程内容:一是开展5G标准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成为主导者之一。二是支持开展5G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构建5G试商用网络,打造系统、芯片、终端、仪表等完整产业链。三是组织开展5G技术研发试验,搭建开放的研发试验平台,邀请国内外企业共同参与,促进5G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四是开展5G业务和应用试验验证,提升5G业务体验,推动5G支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应用融合创新发展,为5G启动商用服务奠定基础。


(二)创新服务应用

1.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

构建基于互联网能力开放的研发、应用聚合中心,整合上下游产业要素,推动从研发到应用的产业链深层次互动和协作,拓展信息服务范围,提升信息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布局,提升互联网在信息汇聚、信息分析和处理等方面的支撑能力。发挥互联网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带动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打印、量子通信等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推动产业协作,充分挖掘互联网在支撑智能制造、推动产业升级、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潜力,推动互联网产业逐步实现自主发展、创新发展和均衡发展。培育以企业为主体、行业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壮大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产业引领能力的企业。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结构,规范竞争秩序,积极营造创新活跃、规范高效、保障有力的市场发展环境。


2.深入推进互联网新业态发展

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和壮大互联网新业务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视频、泛娱乐、社交媒体、搜索等网站类和移动APP类互联网应用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开发理念及运营模式,挖掘新需求,支持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字、视频、音频内容创新创造。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全面深化对互联网数据资源的利用,提升数据资源整合与挖掘能力,培养和规范基于数据资源的新应用新市场。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互联网各细分领域横向整合,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等高效流动,实现企业盈利模式多样化。


3.推动物联网应用纵深发展

进一步发挥信息通信企业在物联网产业链中的整合和牵引作用,推动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物联网相关专业服务新业态,提升运营及应用服务水平。支持各类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交通、能源等行业领域的广泛覆盖和深度应用。深化工业信息物理系统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的创新应用。在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主要环节,积极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物联网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大力推广物联网在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管理、能源管理、内涝监控、危化品监管、环境监测等领域的成果经验。拓展物联网在智能家居、车联网等个人消费领域的应用。


4.推动工业互联网加速发展

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研究制定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总体方案,加快制定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在现有工厂网络和公众互联网基础上改造升级,打造高速率、低时延、安全可靠的工厂内和工厂外网络。构建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加快工业互联网关键软硬件设备与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

支持企业在工厂内、外网络技术和互联互通、标识解析、IPv6应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构建工业互联网实验验证平台,开展关键技术验证,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和网络数据流转管理平台。


专栏8: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工程

工程目标:夯实工业互联技术产业基础,构建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

工程内容:一是支持企业在工厂内、外网络技术和互联互通、标识解析、IPv6应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应用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二是在明确我国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路径的基础上,支持相关单位针对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构建实验验证平台,对关键技术进行测试、验证和评估。三是组织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四是对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构建面向工业互联网的IPv6地址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五是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流转数据管理平台,为工业互联网网络数据的开放、交易和管理提供公共支撑。


5.全面拓展“互联网+”服务

积极支持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实施,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及供应链、物流链等的各类创新,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鼓励业态创新,积极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各类新兴消费。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民生发展类建设项目,促进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鼓励电信企业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各类设备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和业务平台,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和中小创新企业建立合作协同的机制。营造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条件和氛围,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建立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实施“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栏9:“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工程目标:推动行业企业开放各类资源,提升“双创”服务水平。

工程内容: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大型企业主导的“双创”平台进一步开放资源、集成服务,实现对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业务平台有效利用,并面向小型、微型、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综合数据、创业孵化、在线测试、创新共享、创业咨询等支撑服务,满足创业创新需求。


6.加速信息通信业“走出去”步伐

围绕“一带一路”战略,统筹规划海底光缆和跨境陆缆的全球部署,建设网上丝绸之路,加强与欧洲、非洲、拉美及周边国家/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研发、制造、咨询、施工和运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合资、并购、参股、控股等不同海外合作模式,培植优势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通信设备制造、施工建设、运营服务和技术标准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营造行业“走出去”环境,加强规划引导和分类指导,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完善企业考核机制,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促进产业链整体走出去。完善行业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机制,鼓励各方力量广泛积极参与联合国、区域和国际组织的互联网管理等相关活动,增强国际话语权。


(三)加强行业管理

1.强化互联网为核心的行业管理

聚焦互联网业务应用,突出支持创新发展和强化基础管理。推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建立新业务备案和发展指引制度,进一步明确新业务分类和管理责任认定。完善互联网运行监测和统计分类体系,推动实现与国家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完善违法违规信息和网站处置联动管理机制,建立部省联动共享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时查询,提高违法违规信息和网站跨省联动处置效率,有效支撑国家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需求。建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管理机制,健全行政和司法相衔接的长效监管机制,增强互联网企业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行业治理,推进形成政府统筹下的多方治理格局,共同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放管结合,加快推进以信用体系为代表的覆盖全流程的监管支撑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现有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功能聚合,创新完善互联网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支持国内第三方在检测、评测、认证、取证等方面创建相关技术手段,加快互联网行业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监测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制要求,积极推进网站、域名、IP地址和电话实名制,加强移动转售企业相关管理,持续提升登记信息准确率,实现网络实名信息实时在线比对核验。


2.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落实加强用户权益保护有关规定,完善面向用户权益的互联网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建立报告、通报、满意度测评等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查处侵权违法事件。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推动建立个人数据共享与保护协同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推动出台即时通信、应用商店、电子商务等用户信息保护标准,督促企业落实用户信息分类、分级保护要求,规范采集、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用户信息等行为。深化网络不良信息治理,推动建立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不良APP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技术手段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畅通用户举报渠道。推动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引导企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用户关切,制定并落实提速降费措施,推动企业采取逐步取消手机漫游费等措施,并进一步优化资费结构,简化资费方案,增强资费透明度,有效提升用户“获得感”。


3.加强重要基础资源管理

做好码号资源统筹规划和科学分配,适时开展新业务码号分配和码号回收,促进码号资源的规范使用和有效利用。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统筹中长期用频需求,保障重点领域发展。开展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工作,促进频谱资源高效使用。加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卫星网络的申报、协调、登记和维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卫星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中频率轨道资源的可用性论证。强化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及国际协调,推动IPv6地址申请,合理规划使用IPv6地址,探索建立域名从业机构信用记录制度,鼓励域名创新应用,推动“.CN”、“.中国”等国家顶级域名和中文域名的推广和应用。


4.加强大数据资源应用和管理

加强大数据标准顶层设计,建立并完善涵盖基础、技术、产品、平台、应用、交易和管理的大数据标准体系。建立大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保障高效可信应用。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依法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提供数据资源与分析能力,支撑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社会管理,以及交通、旅游、医疗等民生服务领域跨界应用。


5.持续深化电信行业改革

探索和创新网络建设模式,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信息通信和能源、交通等领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铁塔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要作用,遵从市场规律,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和发展机制,提升共建共享水平。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在资源共享、网络共建以及业务协同等领域深化合作和创新。积极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推进三网融合进程。加大移动转售、宽带接入网等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的开放力度,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企业提升宽带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电信资费水平, 提高电信业务性价比。积极推动电信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有序引导电信市场协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息通信业投融资,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活力与创造力。积极推动优化对企业的考核机制,综合考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考核指标和经营效益的考核指标。总结推广上海自贸区开放试点经验,探索完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四)强化安全保障

1.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体系

适应互联网业务创新发展趋势,把安全监管作为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调整完善安全监管模式,强化安全责任考核、安全评估、监督检查、市场退出等事中事后管理,构建全周期安全管理链条。加强电信业务开放情况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加强移动转售、宽带接入网等向民资开放领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理顺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跨部门、跨省协同机制,推动建立流程清晰、高效顺畅的联动机制。突出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设备厂商、安全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形成覆盖信息通信行业全产业链条的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建立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责任主体负责制。


2.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建立健全分级保护、动态调整的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强化互联网企业的网络安全管理,加强针对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防护。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稳妥组织开展行业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持续面向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安全企业等开展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依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指导推动企业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强化政府、企业和行业力量安全监测数据共享联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关联分析,提升全局性、整体化态势感知能力。完善互联网安全监测与处置机制,加强日常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通报,建立健全钓鱼网站监测与处置机制,加强木马病毒样本库、移动恶意程序样本库、漏洞库等建设,提高及时发现和有效识别安全威胁的能力。构建政府、企业、用户等之间的安全威胁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移动恶意程序治理等网络威胁治理专项活动,构建可信网络环境。


专栏10: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工程目标:推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工程内容:建设基于骨干网的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处置平台,实现网络安全威胁监测、态势感知、应急处置、追踪溯源等能力。实施域名系统安全保障工程,提升公共递归域名解析系统的安全防护和数据备份能力。建设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平台,提高对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和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和行业内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3.强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

制定出台信息通信业数据安全指导性文件,实行网络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保障安全高效可信应用。加强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明确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利用和跨境流动场景下的安全保护策略。制定数据安全评估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敏感数据操作审计等工作机制,构建国家和地方、政府和企业相互配合的新型数据保护管理体系。加强企业数据安全监管,推进企业数据保护技术手段建设,规范企业数据合作。强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能力,通过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有效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损毁和非法利用,督促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切实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督促企业及时组织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公示处置情况,消除安全风险。


4.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应急机制、应急制度、应急标准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制度化响应、规范化处置和程序化水平。强化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政府统一指挥、企业和支撑单位等广泛参与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协同处置机制。加强行业内和跨行业的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全力做好网络反恐和重大活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5.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应急通信网络能力,统筹空间与地面、公网与共用应急通信专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满足公共安全体系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治安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对信息通信服务和保障的要求。统筹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基础电信企业等各方的应急通信指挥手段和系统建设,鼓励互联网企业发挥资源优势提供灾害预警等应急通信服务,推动指挥系统间互联互通,统筹应急物资、卫星资源、空中平台等相关资源的动态管理和有效配置。加强灾害多发省份装备的差异化配置,构建国家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实物与生产储备相结合的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的人员配备和布局,加强培训演练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应急通信科研支撑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制订,支持创新技术应用,推动应急通信产业发展。


专栏11:国家应急通信能力提升工程

工程目标:加强指挥调度、应急网络、装备储备等能力建设,推进试点支撑,全面提升国家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工程内容:一是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实现地方指挥系统与通信网指挥平台联通,完成灾害多发地区县、乡基层政府部门自主卫星移动终端配置,建设“互联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及服务云平台。二是完善应急网络建设,依托公网建设公共信息快速手机预警短信发布系统,推进抗灾超级基站、基础设施设备与防灾应急相关的安全防护建设,依托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和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构建应急专用卫星通信网络。三是加强装备储备建设,更新完善便携、车//机载各类应急通信装备、车辆,推进无人机等装备建设试点,构建层次化应急通信储备中心体系,实现重要物资装备的合理储备统一管理。四是推进试点支撑,开展应急宽带集群网络、机动便携装备和互联网应急信息通信技术建设试点,建设国家应急通信技术支撑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加快信息通信业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推动《电信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通信业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数据跨境流动、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和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鼓励地方通信管理局结合各地实际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并推动健全法制监管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执法各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提升信息通信业法制化水平。


(二)营造多方参与环境

加强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调动全社会力量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发展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在政策、标准制定和规划编制中广泛吸取各方意见,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鼓励各地加强互联网监测分析,加大对互联网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组建产学研用联盟,加强战略、技术、标准、市场等沟通协作,协同创新攻关。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与企业共同制订互联网行规,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形成诚信、透明、开放、公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财税、金融方面的行业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及创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培育中小型创新企业发展,鼓励具备实力的大企业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保障信息通信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大投入,完善面向宽带的普遍服务长效机制和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行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应用。继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推动新技术应用,加快高耗能老旧设备有序退网。加强安全相关建设投资政策牵引,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安全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加大在基础通信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方面的安全产品和服务投入。推动环评审批流程优化,多渠道宣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相关环保知识,形成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发展局面。壮大信息通信行业管理队伍,争取管理机构向地市一级延伸,多途径扩充队伍力量。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鼓励引导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完善信息通信业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引进各项配套制度,优化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和参与科研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加强教育学科配置的优化,推动建立多方联合培养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等联合培养通信、互联网、物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充分利用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快培育跨领域、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和服务团队。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和各国高精尖缺人才来中国发展,带动国内人才的培养,促进国内科研水平的提升和科研成果转化。


(五)做好规划落地实施

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宽带中国”专项行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通信、无线电管理等专项规划。各地方通信管理局负责的规划及企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充分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组织编制实施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与各地城市综合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实现有效衔接。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落实本规划中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的督导,负责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目标和任务,优化政策保障措施。


十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对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经济社会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我国物联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与发达国家保持同步,成为全球物联网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广泛应用,培育壮大新动能成为国家战略。当前,物联网正进入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为推动物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信息通信业“十三五”规划物联网分册。

本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编制而成,是指导物联网产业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回顾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推广、产业协调发展和政策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加强顶层设计,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物联网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等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示范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中央财政连续四年安排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被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支持范围。各地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地方物联网发展。

产业体系初步建成。已形成包括芯片、元器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运营、应用服务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201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7500亿元,“十二五”年复合增长率为25%。公众网络机器到机器(M2M)连接数突破1亿,占全球总量31%,成为全球最大市场。物联网产业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四大区域聚集发展的格局,无锡、重庆、杭州、福州等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初见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具备较强实力的物联网领军企业,互联网龙头企业成为物联网发展的重要新兴力量。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初步建成一批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投融资、标识解析、成果转化、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芯片、传感器、智能终端、中间件、架构、标准制定等领域取得一大批研究成果。光纤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超高频智能卡、微波无源无线射频识别(RFID)、北斗芯片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实现批量生产,物联网中间件平台、多功能便捷式智能终端研发取得突破。一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已经建成并发挥良好的支撑作用。物联网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已完成200多项物联网基础共性和重点应用国家标准立项。我国主导完成多项物联网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明显提升。

应用示范持续深化。在工业、农业、能源、物流等行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中作用明显,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融合推动家居、健康、养老、娱乐等民生应用创新空前活跃,在公共安全、城市交通、设施管理、管网监测等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物联网应用规模与水平不断提升,在智能交通、车联网、物流追溯、安全生产、医疗健康、能源管理等领域已形成一批成熟的运营服务平台和商业模式,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实现全国联网,部分物联网应用达到了千万级用户规模。

我国物联网产业已拥有一定规模,设备制造、网络和应用服务具备较高水平,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物联网与行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但仍要看到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和深层次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产业生态竞争力不强,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等核心基础能力依然薄弱,高端产品研发能力不强,原始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二是产业链协同性不强,缺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引领产业协调发展的龙头企业;三是标准体系仍不完善,一些重要标准研制进度较慢,跨行业应用标准制定难度较大;四是物联网与行业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成熟的商业模式仍然缺乏,部分行业存在管理分散、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发展新技术新业态面临跨行业体制机制障碍;五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设施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十三五”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物联网加速进入“跨界融合、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与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度交汇,面临广阔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我国物联网发展又面临国际竞争的巨大压力,核心产品全球化、应用需求本地化的趋势更加凸显,机遇与挑战并存。

万物互联时代开启。物联网将进入万物互联发展新阶段,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数以万亿计的新设备将接入网络,形成海量数据,应用呈现爆发性增长,促进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方式进一步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方向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智能、高效。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窄带物联网(NB-IoT)等新技术为万物互联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万物互联的泛在接入、高效传输、海量异构信息处理和设备智能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等,都对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用需求全面升级。物联网万亿级的垂直行业市场正在不断兴起。制造业成为物联网的重要应用领域,相关国家纷纷提出发展“工业互联网”和“工业4.0”,我国提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信息物理系统(CPS)为代表的物联网智能信息技术将在制造业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等转型升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车联网、健康、家居、智能硬件、可穿戴设备等消费市场需求更加活跃,驱动物联网和其它前沿技术不断融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全球热点,物联网是智慧城市构架中的基本要素和模块单元,已成为实现智慧城市“自动感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的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支撑。

产业生态竞争日趋激烈。物联网成为互联网之后又一个产业竞争制高点,生态构建和产业布局正在全球加速展开。国际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加快互联网服务、整机设备、核心芯片、操作系统、传感器件等产业链布局,操作系统与云平台一体化成为掌控生态主导权的重要手段,工业制造、车联网和智能家居成为产业竞争的重点领域。我国电信、互联网和制造企业也加大力度整合平台服务和产品制造等资源,积极构建产业生态体系。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形成发展新动能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把握物联网新一轮生态布局的战略机遇,大力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一)发展思路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促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开放协作为重点,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加快建设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健全标准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生态,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面向智能信息服务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加快打造智慧产业和智能化信息服务。

坚持应用牵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大应用示范为先导,统筹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物联网规模应用,带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社会管理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政策措施的协同,促进物联网与相关行业之间的深度融合。加强资源整合,突出区域特色,完善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

坚持安全可控。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关键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增强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个人信息安全,构建泛在安全的物联网。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包含感知制造、网络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在内的总体产业规模突破1.5万亿元,智能信息服务的比重大幅提升。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公众网络M2M连接数突破17亿。物联网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物联网规模应用不断拓展,泛在安全的物联网体系基本成型。

——技术创新。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物联网架构、感知技术、操作系统和安全技术取得明显突破,网络通信领域与信息处理领域的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核心专利授权数量明显增加。

——标准完善。研究制定200项以上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物联网规模应用和产业化需求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物联网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基本确立,我国在物联网国际标准领域话语权逐步提升。

——应用推广。在工业制造和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智能家居和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推广一批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一批规模化特色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形成跨领域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机制,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

——产业升级。打造10个具有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培育和发展200家左右产值超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以及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和创新载体,建设一批覆盖面广、支撑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安全保障。在物联网核心安全技术、专用安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制定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物联网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响应等机制基本建立,物联网基础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的安保能力大大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生态布局

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体系。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构建基础设施泛在安全、关键核心技术可控、产品服务先进、大中小企业梯次协同发展、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业态融合创新的生态体系,提升我国物联网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升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低功耗广域网技术的商用部署,支持5G技术研发和商用实验,促进5G与物联网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建立安全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构建泛在安全的物联网。突破操作系统、核心芯片、智能传感器、低功耗广域网、大数据等关键核心技术。在感知识别和网络通信设备制造、运营服务和信息处理等重要领域,发展先进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优势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商业模式探索,推广成熟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业态融合创新。支持互联网、电信运营、芯片制造、设备制造等领域龙头企业以互联网平台化服务模式整合感知制造、应用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完整解决方案并开展服务运营,推动相关技术、标准和产品加速迭代、解决方案不断成熟,成本不断下降,促进应用实现规模化发展。培育200家左右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产值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大力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构筑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体系,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加快物联网产业集聚。继续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提升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应用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无锡作为国家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物联网示范区。加快推动重庆、杭州、福州等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提升和规范发展,增强产业实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强统筹规划,支持各地区立足自身优势,推进差异化发展,加强物联网特色园区建设,加快形成物联网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物联网产业集聚区。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完善对产业集聚区的科学、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集聚区向规模化、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促进集聚区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推动物联网创业创新。完善物联网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与模式创新结合,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总结复制推广优秀的物联网商业模式和解决方案,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各类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科技园区等建设物联网创客空间,提升物联网创业创新孵化、支撑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第三方创业创新平台,建立基于开源软硬件的开发社区,设立产业创投基金,通过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和投融资等方式,推动各类线上、线下资源的聚集、开放和共享,提供创业指导、团队建设、技术交流、项目融资等服务,带动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协同创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物联网企业进行对接和合作,搭建产业新型融资平台,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开展物联网创客大赛,激发创新活力,拓宽创业渠道。引导各创业主体在设计、制造、检测、集成、服务等环节开展创意和创新实践,促进形成创新成果并加强推广,培养一批创新活力型企业快速发展。


(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统筹衔接物联网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制造、应用部署等环节工作,充分调动各类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面向行业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融合创新载体,加强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继续支持各类物联网产业和技术联盟发展,引导联盟加强合作和资源共享,加强以技术转移和扩散为目的的知识产权管理处置,推进产需对接,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建设一批物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室,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与高校、科技机构对接合作,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整合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兼并重组,与国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进行联合开发,引进高端人才,实现高水平高起点上的创新。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低功耗处理器技术和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开展面向重点领域的高性能、低成本、集成化、微型化、低功耗智能传感器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装与集成、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及可靠性领域技术水平。研究面向服务的物联网网络体系架构、通信技术及组网等智能传输技术,加快发展NB-IoT等低功耗广域网技术和网络虚拟化技术。研究物联网感知数据与知识表达、智能决策、跨平台和能力开放处理、开放式公共数据服务等智能信息处理技术,支持物联网操作系统、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研发和产业化,进一步完善基础功能组件、应用开发环境和外围模块。发展支持多应用、安全可控的标识管理体系。加强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集成创新,重点研发满足物联网服务需求的智能信息服务系统及其关键技术。强化各类知识产权的积累和布局。


专栏1:关键技术突破工程

1、传感器技术

核心敏感元件:试验生物材料、石墨烯、特种功能陶瓷等敏感材料,抢占前沿敏感材料领域先发优势;强化硅基类传感器敏感机理、结构、封装工艺的研究,加快各类敏感元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传感器集成化、微型化、低功耗:开展同类和不同类传感器、配套电路和敏感元件集成等技术和工艺研究。支持基于 MEMS 工艺、薄膜工艺技术形成不同类型的敏感芯片,开展各种不同结构形式的封装和封装工艺创新。支持具有外部能量自收集、掉电休眠自启动等能量贮存与功率控制的模块化器件研发。

重点应用领域:支持研发高性能惯性、压力、磁力、加速度、光线、图像、温湿度、距离等传感器产品和应用技术,积极攻关新型传感器产品。

2、体系架构共性技术

持续跟踪研究物联网体系架构演进趋势,积极推进现有不同物联网网络架构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标准化,重点支持可信任体系架构、体系架构在网络通信、数据共享等方面的互操作技术研究,加强资源抽象、资源访问、语义技术以及物联网关键实体、接口协议、通用能力的组件技术研究。

3、操作系统

用户交互型操作系统:推进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向物联网终端移植,重点支持面向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操作系统研发。

实时操作系统:重点支持面向工业控制、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操作系统研发,开展各类适应物联网特点的文件系统、网络协议栈等外围模块以及各类开发接口和工具研发,支持企业推出开源操作系统并开放内核开发文档,鼓励用户对操作系统的二次开发。

4、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融合关键技术

面向移动终端,重点支持适用于移动终端的人机交互、微型智能传感器、MEMS传感器集成、超高频或微波RFID、融合通信模组等技术研究。面向物联网融合应用,重点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等技术研究。突破数据采集交换关键技术,突破海量高频数据的压缩、索引、存储和多维查询关键技术,研发大数据流计算、实时内存计算等分布式基础软件平台。结合工业、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典型应用场景,突破物联网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关键技术,形成专业化的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


(三)构建完善标准体系

完善标准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物联网标准体系,发布物联网标准化建设指南。进一步促进物联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协调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标准制定,积极将创新成果纳入国际标准,加快建设技术标准试验验证环境,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加快制定传感器、仪器仪表、射频识别、多媒体采集、地理坐标定位等感知技术和设备标准。组织制定无线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网络虚拟化和异构网络融合等网络技术标准。制定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管理与交换、数据分析与挖掘、服务支撑等信息处理标准。制定物联网标识与解析、网络与信息安全、参考模型与评估测试等基础共性标准。

推动行业应用标准研制。大力开展车联网、健康服务、智能家居等产业急需应用标准的制定,持续推进工业、农业、公共安全、交通、环保等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标准制定、实验验证和应用推广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推动标准化组织联合制定跨行业标准,鼓励发展团体标准。支持联盟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行业应用标准。


(四)推动物联网规模应用

大力发展物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围绕重点行业制造单元、生产线、车间、工厂建设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深度感知、动态监控、数据汇聚和智能决策。通过对现场级工业数据的实时感知与高级建模分析,形成智能决策与控制。完善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提升工业大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实现工业体系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转型,加快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信息物理系统、工业互联网在离散与流程制造行业的广泛部署应用,初步形成跨界融合的制造业新生态。

加快物联网与行业领域的深度融合。面向农业、物流、能源、环保、医疗等重要领域,组织实施行业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支持物联网与行业深度融合。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深化物联网在仓储、运输、配送、港口等物流领域的规模应用,支撑多式联运,构建智能高效的物流体系。加大物联网在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推广应用,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水平。深化物联网在电力、油气、公共建筑节能等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应用,提升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物联网技术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病患看护、电子病历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积极推动远程医疗、临床数据应用示范等医疗应用。

推进物联网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创新。鼓励物联网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促进车联网、智能家居、健康服务等消费领域应用快速增长。加强车联网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发展车联网自动驾驶、安全节能、地理位置服务等应用。推动家庭安防、家电智能控制、家居环境管理等智能家居应用的规模化发展,打造繁荣的智能家居生态系统。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物联网应用,开展基于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健康管理、老人看护等健康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和服务发展。

深化物联网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结合市政设施、通信网络设施以及行业设施建设,同步部署视频采集终端、RFID标签、多类条码、复合传感器节点等多种物联网感知设施,深化物联网在地下管网监测、消防设施管理、城市用电平衡管理、水资源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电子政务、危化品管理和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建立数据开放机制,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开放和交易数据资源,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利用。支持建立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提供面向公众、行业和城市管理的智能信息服务。


专栏2: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

1、智能制造

面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发展信息物理系统和工业互联网,推动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变。通过RFID等技术对相关生产资料进行电子化标识,实现生产过程及供应链的智能化管理,利用传感器等技术加强生产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数据分析,提升效率和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通过在产品中预置传感、定位、标识等能力,实现产品的远程维护,促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2、智慧农业

面向农业生产智能化和农产品流通管理精细化需求,广泛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实施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设施农业和大田作物耕种精准化、园艺种植智能化、畜禽养殖高效化、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粮食与经济作物储运监管、农资服务等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形成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态,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

3、智能家居

面向公众对家居安全性、舒适性、功能多样性等需求,开展智能养老、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儿童看护、家庭安防、水、电、气智能计量、家庭空气净化、家电智能控制、家务机器人等应用,提升人民生活质量。通过示范对底层通信技术、设备互联及应用交互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不同厂家产品的互通性,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整体突破。

4、智能交通和车联网

推动交通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应用,开展智能航运服务、城市智能交通、汽车电子标识、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客运交通和智能公交系统等应用示范,提升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和信息服务能力。开展车联网新技术应用示范,包括自动驾驶、安全节能、紧急救援、防碰撞、非法车辆查缉、打击涉车犯罪等应用。

5、智慧医疗和健康养老

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现代医疗管理服务结合,开展物联网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病患看护、电子病历管理、远程诊断、远程医学教育、远程手术指导、电子健康档案等环节的应用示范。积极推广社区医疗+三甲医院的医疗模式。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医疗废物追溯,对问题药品快速跟踪和定位,降低监管成本。建立临床数据应用中心,开展基于物联网智能感知和大数据分析的精准医疗应用。开展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健康管理、老人看护等健康服务应用,推动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和服务发展。

6、智慧节能环保

推动物联网在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开展废物监管、综合性环保治理、水质监测、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治污设施工况监控、进境废物原料监控、林业资源安全监控等应用。推动物联网在电力、油气等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的应用,提升能源管理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建立城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和服务平台,对公共建筑和大型楼宇进行能耗监测,实现建筑用能的智能控制和精细管理。鼓励建立能源管理平台,针对大型产业园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打造物联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针对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区域、各行业已有的物联网相关产业公共服务资源,引导多种投资参与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依托现有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载体,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开源社区建设,促进资源流动与开放共享,提供物联网技术研发、标识解析、标准测试、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物联网各类联盟的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促进产需对接和成果转化。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产业生态布局,提供第三方开发能力和解决方案,带动物联网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继续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担保、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认定一批物联网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实现平台自我造血,促进公共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物联网统计监测和发展评估。建立物联网统计监测平台,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产业运行分析,把握产业发展规律,优化产业相关政策,指导和统筹全国物联网发展。建立物联网发展评估体系,对各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进行分析评估,为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关键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导信息安全企业与物联网技术研发与应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加强物联网架构安全、异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强化安全标准的研制、验证和实施,促进安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满足公共安全体系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对物联网技术和产品服务保障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物联网安全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安全评估和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防护制度,开展物联网产品和系统安全测评与评估。对工业、能源、电力、交通等涉及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物联网应用,强化对其系统解决方案、核心设备与运营服务的测试和评估,研究制定“早发现、能防御、快恢复”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重要系统的安全可控。对医疗、健康、养老、家居等物联网应用,加强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评估测评和监督管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好部门、行业、区域、军民之间的统筹协调,以及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的统筹协调,形成产业链配套和区域分工合作以及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库作用, 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二)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政策扶持

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物联网企业与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融资担保模式。鼓励对重大项目和工程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加强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鼓励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和融资担保力度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深圳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地方设立物联网专项资金和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健全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破解物联网与行业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车联网、健康服务等物联网应用创新发展。推动跨部门的物联网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协同,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法规研究。合理规划和分配频率、标识、码号等资源,促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物联网标准的宣贯、实施与推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四)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交流与合作。依托政府间对话机制,深化物联网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和应用示范的合作。支持国内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合作,联合建立国际产业技术联盟。支持我国物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五)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物联网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跨学科交叉整合,加强物联网学科建设,培养物联网复合型专业人才。支持物联网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高校和企业合作,发挥学会和协会作用,加强物联网技能和业务培训。依托国家科技计划、示范工程和国际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快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建立高端人才的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打造专业化的企业管理团队。


十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时期,是抢占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战略机遇期。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发展动能和生产体系转换,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率层次,对于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塑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两化融合顶层设计逐步加强,整体意识日益提高,发展成效不断显现,为制造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两化融合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中国制造2025》、《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系列文件,两化融合内涵思路不断丰富和创新,覆盖国家、行业、地区的两化融合协同工作机制正在形成。二是两化融合对传统产业提升作用显著。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渗透不断加深,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61.1%,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45.4%,制造企业在精益管理、风险管控、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扩大。三是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取得新进展。制造企业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步伐加快,综合集成水平持续提高,一批企业初步具备了探索智能制造的条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家电、智能汽车、可穿戴智能产品、移动智能终端等产业快速发展。四是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催生了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五是信息技术产业支撑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全球规模最大的宽带通信网络基本建成,自主研发的EPA实时以太网、WIAPA工业无线网络等被纳入工业控制网络国际标准;集成电路、高性能计算、网络通信、基础软件等领域取得突破,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在重点行业应用不断加深。同时,我国两化融合发展仍存在整体水平不高、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不足、核心技术薄弱、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尚不健全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国两化融合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发展条件和动力发生深刻变革,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国际产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围绕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愈演愈烈,两化融合发展迎来新空间。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以美国工业互联网、德国工业4.0为代表,发达国家纷纷实施以重振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对高端制造业进行再调整再布局,以打造国家制造业竞争新优势。二是产业结构升级和供给结构优化需求迫切,对两化融合发展提出新需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制造业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强化、要素成本上升、投资出口放缓等挑战,“十三五”时期亟须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经营效率,改善产品品种结构,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三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成为构建新型制造体系的重要力量,给两化融合发展带来新支撑。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向制造业加速渗透融合,工业云、工业互联网、智能设备逐步成为制造业发展新基础,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成为生产方式变革新趋势,融合创新、系统创新、迭代创新、大众创新等正在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力。四是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对两化融合发展提出新要求。随着两化融合发展进程不断深入,工业信息系统逐步从单机走向互联、从封闭走向开放,为网络安全威胁向其加速渗透提供了条件,工业领域面临的信息安全形势日益紧迫,急需加速完善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综合判断,我国两化融合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进入向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十三五”期间,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通过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重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制造强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以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大力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支撑制造业转型的创业创新平台,积极培育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构建支撑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构筑精细、柔性、智能、绿色的新型制造体系,不断提升中国制造全球竞争优势,推动制造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聚集、整合、优化要素资源的优势,应用互联网创新理念、创新要素和创新体系,带动制造业技术、产品、模式、机制创新,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激发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跨界融合,互动发展。推动制造业与信息产业在发展理念、技术产业、生产体系、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以两化融合带动信息产业加速发展,以信息产业支撑两化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军工和民用领域的两化融合,加强成果的相互转化和共享利用。

分类施策,协调发展。把握新技术在不同环节、行业、领域的扩散规律和应用模式,针对不同企业、行业、区域两化融合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差异,加快形成方法科学、机制灵活、政策精准的分类推进体系。

市场主导,循序发展。把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完善两化融合政策举措,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形成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保障循序发展的两化融合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2020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提升制造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双创”体系更加健全,支撑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和产业生态日趋完善,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催生新的增长点,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85,2015年提高约12,进入两化融合集成提升与创新突破阶段的企业比例达30%,比2015年提高约15个百分点。

——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体系不断完善。“双创”成为制造业转型发展的新引擎,“双创”服务平台体系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创新资源和服务在线化、平台化和共享水平显著提升。

——新型生产模式在重点行业广泛普及。生产方式精细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0%,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成为引领制造业高端化的重要模式,制造企业组织管理模式进一步趋向扁平开放。

——基于互联网的服务业态成为新增长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工业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

——智能装备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成套装备、智能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重大突破,新型智能硬件产品和服务市场规模突破万亿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显著提升。

——支撑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立。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工业软硬件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逐步成为智能制造关键应用基础设施,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更安全的网络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新体系,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推动大企业“双创”发展。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和投融资等“双创”平台,推动构建基于平台的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大企业面向社会开放平台资源,不断丰富创业孵化、专业咨询、人才培训、检验检测、投融资等服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发展。围绕打造产业链竞争新优势,推动大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协作,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产业创新集群。

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引导基地向平台化、智慧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智能制造、质量品牌等服务,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信息化应用服务。支持建设“创客中国”创业创新平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以及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培育形成低门槛、广覆盖、有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

发展新型研发创新服务。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共性和前沿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检验检测、测试认证、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专业研发服务的在线化和平台化,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拓展。加强产学研合作,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平台,发展虚拟在线、敏捷高效、按需供给的新型研发服务。


(二)推广网络化生产新模式,引领生产方式持续变革

大力发展智能工厂。加快机械、船舶、汽车、家电等离散行业生产装备智能化改造,推动全面感知、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促进生产过程的精准化、柔性化、敏捷化。加强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流程行业先进过程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的全面部署和优化升级,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现生产过程的集约高效、动态优化、安全可靠和绿色低碳。

推进网络协同制造。加快网络、控制系统、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的纵向集成,促进研发设计、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检验验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和综合集成,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企业间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等系统的横向集成,推进协同制造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设计、制造、商务和资源协同能力。

推广个性化定制。推动家电、家具、服装、家纺、建材家居等行业发展动态感知、实时响应消费需求的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鼓励飞机、船舶等行业提升高端产品和装备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设计、快速原型、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在线服务,培育“互联网+”新型手工作坊等小批量个性化定制模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推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面向产品、工艺和服务的自主创新设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引导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能源电力装备等行业拓展总集成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和租赁外包等新业务,提高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动制造企业开展信息技术、物流、金融等服务业务剥离重组,鼓励合同能源管理、产品回收和再制造、排污权交易、碳交易等专业服务网络化发展。


(三)培育平台化服务新业态,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跃升

培育基于互联网的产品服务。围绕提升智能产品在线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内容、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等业务资源整合,培育智慧家庭、智能家电、智能穿戴等领域的服务新业态。深化物联网标识解析、工业云服务、工业大数据分析等在重点行业应用,支持食品、药品、危险品、特种设备、绿色建材等行业发展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追溯监管、质量控制等服务新模式,构建智能监测监管体系,支持机械、汽车等行业发展产品在线维护、远程运维、智能供应链、协同研发等服务新业态。

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引导大型制造企业采购销售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提高企业供应链协同水平。引导第三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向网上交易、加工配送、技术服务、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分析等综合服务延伸,提升平台运营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跨境工业电子商务,完善通关、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分析、跟踪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物流平台,提高面向工业领域供应链协同需求的物流响应能力。


(四)营造跨界融合新生态,提高行业融合创新能力

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开展信息物理系统(CPS)架构、模型、数据和数据链等基础关键标准研究,突破物理仿真、实时传感、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系统自治等关键核心技术。构建信息物理系统(CPS)应用测试验证平台及具有综合验证能力的试验床,组织开展信息物理系统(CPS)行业应用试点示范。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培育本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加强适应重点行业特点和需求的优秀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普及。

创新跨界融合发展模式。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合作,构建智能汽车、智能家电、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等领域新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物流配送等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提升中小企业精准、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打造制造、商贸、物流、金融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

加快智慧集群建设。围绕制造业集聚区的集约化、网络化、品牌化提升改造,加快电网、管网、交通、安防和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改造,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集群建设和试点,推动产品研发设计工具、生产设备及零配件等资源共享,实现制造业产业集群制造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打造智慧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政策创新试点,探索行业监管、数据开放、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推进机制,形成制造业区域发展新模式。


(五)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创新企业组织管理模式

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普及推广。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基础标准,制定分类标准、组织管理变革工具和方法等新标准,研究制定引导企业互联网转型的新型能力框架体系和参考模型。组织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与推广,分行业、分领域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加快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组织管理新模式,打造基于标准引领、创新驱动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体系,建立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持续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结合智能制造和“互联网+”新趋势,优化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完善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等多层次的两化融合评估协同工作体系。建设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大数据平台,周期性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围绕两化融合现状识别、效益分析、问题诊断、趋势预测等,形成区域、行业、企业等两化融合数据地图,提高政府精准施策、机构精准服务、企业精准决策水平。


(六)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发展智能新产品。围绕构建支撑智能硬件产业化发展的技术体系,推动低功耗CPU、高精度传感器、新型显示器件、轻量级操作系统等智能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支持重点领域智能产品、集成开发平台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以及产品与应用创新。发展智能汽车、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能建材家居等新型智能产品的测试验证环境、示范运行场景和基础数据平台,提升检测认证公共服务能力。

做强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加快推动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系统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传统制造业生产设备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


(七)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夯实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基础。加强传感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提升传感器智能化、微型化和集成化水平。突破工业控制系统中核心芯片、伺服电机、驱动器、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等关键器件和技术的发展瓶颈,加快推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分布式控制系统、工控机系统以及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工艺过程控制、特殊控制模块等核心芯片产业化,推进相关领域嵌入式处理器的研发和规模应用。

发展核心工业软硬件。突破虚拟仿真、人机交互、系统自治等关键共性技术发展瓶颈,夯实核心驱动控制软件、实时数据库、嵌入式系统等产业基础。提升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加强软件定义和支撑制造业的基础性作用。支持信息物理系统(CPS)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推动工业软硬件与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系统和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

提升工业云与大数据服务能力。围绕智能装备接入工业云的数据采集、网络连接和调度管理等重点环节,突破通信协议、数据接口、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提升工业云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创新工业云服务内容与模式,推动工业设计模型、数字化模具、产品和装备维护知识库等制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鼓励培育基于工业云的新型生产组织模式。加快基于接口协议开放、数据全面集成、行业应用模型和开发工具共享的工业数据服务平台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大数据在工业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形成一批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构建以新型工业操作系统和工业APP架构为核心的智能服务生态。

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提升宽带网络能力,积极部署全光网,推进5G规模试验网建设和试商用进程。以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LTEv6工程为抓手,推动IPv6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中的应用。持续优化互联网骨干网,实现国内骨干直联点与交换中心协同发展,扩大内容分发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内容分发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开展工业互联网技术试验验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建设、工业互联网IPv6应用部署、工业互联网管理支撑平台等工作。加快推进工业以太网、短距离无线通信、4G/5G等新一代工业互联网设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标准,加强工业互联网网络侧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逐步完善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工控安全监管和企业工控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健全政策标准体系,研制工控安全审查、分级评估、智能产品关键信息安全标准及其验证平台。支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信息采集报送、在线监测以及测试、评估、验证等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工业信息安全信息采集、分析、评估和通报工作体系,建立工业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支持研发工业信息系统、产品检测技术和工具,开展社会化工业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提高智能工业产品的漏洞可发现、风险可防范能力,建立工业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机制。


四、重点工程

(一)制造业“双创”培育工程

依托重点行业优势企业,在研发创新、协同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开展“双创”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联合共建资源开放、数据共享、创业孵化、在线测试、创业咨询等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及个人开发者开展制造领域创新提供普惠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结合国家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实际,与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服务资源对接,建设各具特色、虚实结合的众创空间。建设若干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虚拟在线、敏捷高效、按需供给的专业化服务。


(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

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行业、企业,建设多功能、集成化的工业云平台,开展工业云服务创新应用,培育社会化、共享化、网络化服务新模式。聚焦能源精细化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等,开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开放服务平台等建设及应用,发展大数据智能服务新模式。推动具有行业知名度的大企业开放集采集销平台,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发展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建设行业性和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平台服务向多元化方向延伸,建立和完善工业电子商务运行形势监测分析体系。组织典型案例和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大力宣传各地区、各行业和典型企业在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工程

研制信息物理系统(CPS)综合标准体系,并进行行业推广应用。以提升系统架构设计、系统集成、综合服务能力为重点,建设信息物理系统(CPS)开发工具、知识库、组件库等通用平台。建设信息物理系统(CPS)测试验证平台和综合验证实验床,开展多元异构数据、网络、平台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以船舶、机械、汽车等行业为重点,研制精益研发解决方案,建立研发与制造一体化平台,推广虚拟环境中的系统研发设计和验证服务。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航空、汽车、船舶、家电等行业,研制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完善企业智能化生产体系。针对装备、消费品等行业,研制供应链协同管控解决方案,为企业构建系统化、柔性化、智能化供应链体系提供支撑。


(四)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总结提炼贯标成果和经验,鼓励和推动各地开展省市级贯标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宣贯和培训活动,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由试点推广向全面普及转变。推动企业以管理体系贯标为牵引实现管理模式创新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培育和提升精益管理、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精准营销等核心竞争能力。培育壮大贯标评定的市场服务队伍,推动完成贯标企业开展评定。健全面向互联网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两化融合评估体系,依托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建设两化融合大数据平台,每年推动各省级单位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周期性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与自对标。


(五)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程

围绕重大装备和产品智能化需求,搭建技术联合攻关平台,支持自动控制和智能感知设备及系统、核心芯片技术、以及新型显示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扶持安全可控的工业基础软硬件、高端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系统、新型工业APP应用平台、工业互联网网络设备、工控安全防护产品发展。支持企业探索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开展工厂内外网络技术及互联互通、无线工厂、标识解析、IPv6等方面的应用示范。支持信息技术服务在个性化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等领域的应用。


(六)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围绕提升智能装备和产品应用安全水平和智能工厂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支持搭建智能产品及装备信息安全测评平台。进一步推动工业防火墙、访问控制等工业信息安全产品在机械、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行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鼓励行业组织、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在重点行业联合开展工业信息安全应急和攻防演练试点,提升工业领域信息系统安全漏洞可发现和风险可防范能力。针对工业领域信息系统的高级可持续威胁,建设工业云、工业大数据信息安全检测和预警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两化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在两化融合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落实规划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建立两化融合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工作,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渠道,加大对两化融合共性技术开发、公共平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支持。完善和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的优势,加大对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中央企业创新投资基金、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成套装备、高端智能产品、工业软硬件、工业互联网等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并购重组。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整合工业、信息技术、通信领域的标准化资源,加快建立适应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动建立跨界融合标准化技术组织。按照急用先行、成熟先上、重点突破的原则,面向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制定行业应用规范和实施指南。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鼓励制定团体标准,协同推进标准研制。支持骨干企业主导或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


(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创造有利于两化融合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围绕两化融合急需短缺人才,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支持高校围绕两化融合人才培育设立相关学科,把两化融合人才培养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等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优先领域。加强中西部地区两化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广企业首席信息官制度,鼓励企业引入和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信息化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对接能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围绕两化融合相关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人才培养、行业应用等领域,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合作。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和鼓励制造企业联合互联网、信息通信、金融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共同推广两化融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服务,推动两化融合全链条“走出去”。


十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健康、养老资源供给不足,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养老日益增长的需求。智慧健康养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能够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水平。为加快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信息消费增长,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提质增效支撑作用,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坚持政企联动、开放融合,促进现有医疗、健康、养老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满足家庭和个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100个以上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制定50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三)推动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发展适用于智能健康养老终端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室内外高精度定位技术,大容量、微型化供能技术,低功耗、高性能微处理器和轻量操作系统。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突破适用于健康管理终端的健康生理检测、监测技术。支持大容量、多接口、多交互的健康管理平台集成设计。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

丰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专栏一: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工程

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重点发展健康手环、健康腕表、可穿戴监护设备等,对血压、血糖、血氧、心电等生理参数和健康状态信息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实现在线即时管理和预警。

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重点发展用于家庭、家庭医生、社区医疗机构的集成式、分立式智能健康监测应用工具包,便于个人、医护人员和机构在家庭和移动场景中实时监测各项生理指标,并能借助在线管理系统实现远程健康管理等功能。

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重点发展用于社区机构、公共场所的自助式智能健康检测设备,便于用户在不同社区、机构中随时、随地、自助地完成基础健康状态检测,提升用户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水平。

智能养老监护设备。重点发展用于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智能轮椅、监护床等智能监测、康复、看护设备,开发预防老年痴呆症患者走失的高精度室内外定位终端,实现自主自助的养老功能,提高用户自主养老、自主管理的能力,提升社会和家庭养老资源的使用效率。

家庭服务机器人。重点发展满足个人和家庭家居作业、情感陪护、娱乐休闲、残障辅助、安防监控等需求的智能服务型机器人,提供轻松愉快、舒适便利、健康安全的现代家庭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实现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智能判读、分析和处理,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


(四)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专栏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工程

慢性病管理。重点发展病情监测、档案管理、个性化评估、趋势分析、诊疗建议、异常预警、紧急救助、康复服务等。

居家健康养老。重点发展健康体检、居家环境监测、远程看护、亲情关怀、健康干预、健康评估反馈等。

个性化健康管理。重点发展信息采集、健康计划、健康教育、健康跟踪、病情诊断、风险筛查、健康信息查询等。

互联网健康咨询。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展在线咨询、预约挂号、诊前指导、诊后跟踪等。

生活照护。基于互联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家政配餐代买等智慧便民服务和关怀照料等养老互助服务。

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重点发展机构内老年人的无线定位求助、跌倒监测、夜间监测、老人行为智能分析、老年痴呆症患者防走失、视频智能联动、门禁系统联动、移动定位、消费娱乐等。

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基本、保障性服务由政府保底购买,高端、个性化需求由市场调配的运作机制,推动用户、终端企业、系统集成平台、健康养老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实现共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成熟商业模式。


(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创新中心,解决行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问题,不断创新产业生态体系。集聚产学研医等各方面资源,推动关键技术、核心器件、重点产品研发,完善产品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协同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健康信息、养老信息等信息平台,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健康养老信息共享系统,积极推动各类健康养老机构和服务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健康养老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

建设创新孵化平台。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鼓励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市场应用及推广等方面的扶持。


(六)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标准体系

制定智慧健康养老设备产品标准,建立统一的设备接口、数据格式、传输协议、检测计量等标准,实现不同设备间的数据信息开放共享。优先制定适用于个人、家庭和社区的血压、血糖、血氧、心律和心电五大类常用生理健康指标智能检测设备产品及数据服务标准。完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流程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安全标准以及隐私数据管理和使用规范。


(七)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落实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要求,提高防攻击、防病毒、防窃密能力。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规范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行为。落实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标准要求,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的数据管理和安全管控。


三、组织实施

(八)建立部际协同工作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共同研究解决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年度落实计划和分工方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九)强化组织落实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资源投入,形成合力,联合开展试点示范,科学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对各地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先进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十)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财政资金扶持作用,推动各部门资金集约化整合和精准投放,加大对智慧健康养老的扶持力度。探索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和放大作用,通过发起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与政府资金形成支持合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


(十一)培育和规范消费市场

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动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有关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中优先支持目录内产品。加强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补贴等形式支持家庭和个人购买使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


(十二)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建设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覆盖多级区域、多种类型的应用试点,培育1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建设5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创建100个具有区域特色、产业联动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引导医院、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企业机构参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保障。


十五、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推动“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新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经济以其开放性、全球化、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广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及民生等领域,在培育新业态、创造新需求、拓展新市场、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日渐凸显,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动力,孕育全球经济合作新机遇。

本规划遵循中央建设网络强国目标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我国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专项行动与保障措施,以指导我国电子商务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经过近 20年积极推进和创新发展, “十二五 ”期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 2011年的 6万亿元增至 2015年的 21.8万亿元,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电子商务市场。

电子商务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一是网购成为消费增长新力量。“十二五”期间,网络零售额从 7500亿元猛增至 3.88

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为 3.24万亿元,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达 10.8%。二是电子商务成为投资与创业新热点。 “十二五 ”末,以实物商品、在线服务及数字产品交易为代表的互联网创业年投资额达 153.62亿美元,占全国创业投资总额的 28.5%。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电子商务园区数量超过1000个,全国电子商务仓储超过 4000万平方米。线上线下互动(O2O)、跨境电子商务、医疗健康、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B2B)等成为投资与创业热点。三是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外贸增长新动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业务模式不断创新,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

电子商务“双创”催生规模化就业新领域。“十二五”末,全国开展在线销售的企业比例增至 32.6%,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 1.98万亿元,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相关从业者达 2690万人。电子商务已成为各类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培养了大量电子商务创业及经理人才,创造了许多新兴工作岗位,成为全面促进就业的有力支撑。

“电商扶贫”开辟“脱贫攻坚”新途径。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 “电商扶贫 ”正式纳入了精准扶贫工程,提出加大 “互联网+ ”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2014-2015年,财政部、商务部在 256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县 103个,占比 40.2%。电子商务企业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村、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等“电商扶贫”方式。


(二)面临形势。

全球电子商务进入全面发展和联动发展叠加的新时期,世界各国电子商务均表现出积极增长势头,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与资本合作加速,我国电子商务进入规模发展和引领发展的双重机遇期。

国家重大战略为电子商务带来新机遇。围绕“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 ”“大数据”等国家重大战略举措,电子商务立足自身发展规律与优势,在构建“网上丝绸之路”、促进创新创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将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新一轮科技革命为电子商务创造新场景。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将持续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创造精准匹配、交互式购物等用户体验,构建新的商业模式。以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将持续为电子商务扩展创新空间,大容量数字产品、三维位置服务、全息商品展示等应用领域酝酿新的突破。

经济与社会结构变革为电子商务拓展新空间。城乡二元结构调整为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提供广阔市场,电子商务将持续在平衡城乡消费差距、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助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制造业转型升级为电子商务在工业领域发展提供创新载体,孕育形成互联网工厂、网络定制、创客平台等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流通方式创新和消费升级为电子商务提供融合发展机遇,电子商务进一步融入生活服务、医疗健康、交通旅游等领域;B2B交易服务正在优化重构产业链,整合提供交易撮合、物流加工、融资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新经济快速发展对政府治理提出新挑战。电子商务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渐显现,迫切需要探索协调、共享发展途径。电子商务新市场主体之间及新旧市场主体间资源争夺日趋激烈,电子商务市场创新和现行法规之间碰撞日趋频繁,跨平台、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日趋隐蔽,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规则、诚信体系建设、网络交易安全及隐私保护工作日趋艰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我国有望引领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壮大电子商务新动能、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创新电子商务民生事业为主线,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政策环境创新和信息基础建设步伐,充分释放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电子商务竞争水平和服务品质,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林业、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及时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市场,引导电子商务全面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发展和规范并举。坚持以新理念引领发展,激发电子商务市场活力,不断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积极营造宽松的电子商务创业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坚持通过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发展,加快建立开放、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竞争和协调并行。坚持推动市场公平竞争,防范和制止垄断行为及恶性竞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的行政干预。坚持协调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线上与线下、城市与农村之间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

——开放和安全并重。坚持开放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形成物流便捷、标准互认、产能互补、市场共享的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局面。坚持安全发展,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妥善处理数据开放和信息共享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空间主权。


(三)发展目标。

电子商务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发展壮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形成全球协作的国际电子商务大市场。电子商务经济进入规模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动力。电子商务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带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

预计 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 “十二五 ”末翻一番,超过 4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 10万亿元左右,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500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电子商务提质升级。

以“创新和开放”引领发展,全方位提升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竞争层次,加快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科技水平及市场组织方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阶段。

大力提升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对于社会资源的协同利用作用,以平台经济为核心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提升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发展新经济。鼓励生产制造、流通消费、民生服务等各行业、领域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下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注重内涵式发展,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丰富品种、提升品质,培育品牌,全面提升竞争水平。

加快提升电子商务内外市场一体化水平。对内形成公平有序的统一市场,有效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市场竞争,预防和制止电子商务行业垄断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外形成规则相通的开放市场,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及区域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交流合作,建立与国际组织及主要贸易伙伴的交流合作机制,扩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双向开放。

着力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相关的科学基础理论、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鼓励大数据、众智科学、区块链等现代服务科学与工程理论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创新应用,构建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加强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开发与集成应用,构建技术优势,有机整合市场、产业、产品和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走出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品牌创立之路。


(二)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以“协调和创新”引领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融入传统经济领域,开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协调发展局面,加快形成网络化产业,全面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电子商务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完善基础设施,打通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林产品、农林地区加工品进城,方便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形成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加快农林产品商品化、品牌化进程,探索订单农业,加速发展精准农业,形成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积极开发农林生态、乡土文化资源价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电子商务拉动制造业提档升级。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全面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支持鼓励物流企业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探索生产及服务资源的平台化,积极培育工业电子商务新业态。发挥网络消费及采购需求的拉动作用,促进产品质量与设计水平提升,发展基于柔性制造的网络化定制服务。

电子商务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创新流通企业经营模式,拓展供应链综合服务增值空间,开创以交易为核心、多种交付服务为支撑的 B2B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局面。利用新技术加快形成多种消费场景,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流通业进入数字化、智慧型发展阶段。


(三)发展电子商务要素市场。

以“创新、协调和共享”引领发展,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人才、技术、资本、土地等要素资源产业化,形成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与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全新态势。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和信息服务市场。开展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人才市场,形成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产业化发展局面。通过电子商务提升市场信息采集效率,依托大数据提升信息分析及利用能力,形成丰富的信息及智库产品,壮大面向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市场。围绕电子商务大生态体系建设发展的技术应用需求,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各类新技术为重点,加大对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创新、应用支持,发挥电子商务技术应用需求引导作用,打造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及物流服务市场。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地优化发展电子商务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海外园区及海外仓等产业服务载体,建立电子商务特征明显的专业载体平台。加快打通航空、铁路、水运等交通服务资源,优化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布局和物流配送网点,统筹利用相关信息资源,创新仓储、运输及配送模式,加强智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幅提高配送效率。解决“快递止于乡镇”“配送最后一公里”“大件及国际物流不通畅”等问题,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产业体系,增强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市场。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协作,盘活各类资本,依法合规开展融资服务创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与上下游企业对接,促进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协同、规范有序发展。促进互联网支付合规发展,以满足多样化电子商务支付场景需求为核心,鼓励各类支付服务机构创新安全便捷的电子支付工具,形成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B2B等各类需求的支付服务体系。


(四)完善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

以“共享和创新”引领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于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开展“电商扶贫”和“便民服务”,使全体人民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建立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的带动机制,探索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调动全社会扶贫力量,实现产品或项目资源的精准对接,带动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政府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联合开展电商扶贫就业行动,重点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收购产品或提供就业机会,精准解决贫困人群就业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依托移动电子商务、地理位置技术,形成服务各年龄层人群,覆盖居民“衣食住行娱”等生活服务所需的 O2O便民服务体系。探索社区人力及服务资源的整合应用,创新资源组织模式,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就业方式。

积极培育在线医疗健康及教育服务。通过合理开放医疗健康、教育服务资源,积极稳妥地发展面向医疗健康、教育服务资源的电子商务新兴服务业态,推动医院、学校等发展在线服务,拓展服务覆盖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健康及教育服务需求。


(五)优化电子商务治理环境。

以“绿色、创新和协调”引领发展,积极开展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应对电子商务自身面临的环境保护挑战。

健全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制。以推动制定和颁布《电子商务法》为中心工作,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现有法规体系中涉及电子商务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形成保障电子商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推动完善电子商务规制建设及调整修订,促进国际电子商务规则与标准协同。

建立新型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市场的网络化治理机制与技术保障体系,健全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完善政府与社会联动的电子商务平台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掌控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规律的治理机制与监管体系。

推动绿色电子商务发展。探索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电子商务法规、标准、制度和模式。促进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发展,降低车辆排放与能源消耗,全面提升节能环保示范的深度和广度,宣传倡导绿色包装、运输、仓储、快递理念。改善城市网购交付环境,鼓励发展绿色网购模式,化解网络消费新增的环保问题。依托电子商务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发挥电子商务对“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促进作用。


四、专项行动

围绕基础设施、新兴产业、要素市场、新秩序等 4方面工作,部署17项重点行动。

(一)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电子商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行动。

优化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统筹推进电子商务相关政务管理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技术支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有效监管,提高电子商务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加快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平台建设。完善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形成电子发票信息库,建设国家及地方电子发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实现各级平台互联共享,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面向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发挥电子会计档案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推动建立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形成一体化、传统印章和电子印章合二为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电子合同在线签署、保障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支撑。建立电子合同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合同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电子合同相关服务。

建设单一窗口平台。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结算、税收等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形成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建设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带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管理与服务。

建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监测平台。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名制制度和规范,形成贯穿线上销售产品与线下生产企业的可追溯机制,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网络失信举报平台。加快建立全国 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加强 12312123151234812301等平台电子商务失信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送,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网络失信举报中心,畅通群众举报途径。


2.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行动。

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济宏观统计监测平台建设。多渠道整合电子商务相关信息,探索对接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数据资源,建设电子商务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研究提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定期发布电子商务发展形势报告,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客体信息库和共享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公示,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加强信息资源利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征信服务。


3.电子商务商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行动。

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研发数据产品。支持企业依托大数据及统一编码技术,创新电子档案收集和利用方式,盘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海量交易数据信息,提供合法合规的数据信息产品,提高电子商务经营效率与水平。

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信息服务。鼓励信息服务机构采集和分析电子商务相关产业领域市场信息,形成多种类型的在线智库产品,服务政府及企业电子商务决策。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农技和市场信息服务。


(二)新模式与新业态培育工作。

4.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行动。

支持制造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商业数据在产供销全流程的打通、共享使用,支持制造企业发展数据化、柔性化的生产方式,探索建立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流程数据化和电子商务四层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制造模式。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发挥源头产品数据的优势,建立电子商务经销渠道,促进产品服务创新,积极探索网络化定制等生产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品质电商、品牌电商,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引导生产、引领消费的积极作用。

支持商贸流通业与电子商务互动创新。鼓励 B2B电子商务平台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综合服务,开辟流通服务增量空间。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分享经济、协同经济等新模式,建立由线上线下全渠道、体验式消费场景、供应链服务平台等构成的创新经营模式,促进专业市场和商贸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探索培育区域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独立发展或合作发展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差异化推动一线城市、制造业基地及农产品主产区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区域内生产与流通衔接效率,提高消费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均衡发展。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民生。支持面向城乡居民提供社区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教育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文体、休闲类企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数字内容产品,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


5.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监管和数据标准等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设立海外仓储和展示中心,推进 B2B业务创新发展。总结评估并复制推广各综合试验区经验,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电子商务合作。

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深入参与或发起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交流和谈判,积极发挥建设性推动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及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标准、规范和规则体系建设。通过多双边对话,与各经济体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多双边及区域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及时化解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引发的贸易摩擦和纠纷。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支持各地引导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公共服务平台、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知名度较高的交易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围绕技术、物流、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等模式融入国外零售体系,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标准化和监管科学化。


6.社交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行动。

积极鼓励社交网络电子商务模式。鼓励社交网络发挥内容、创意及用户关系优势,建立链接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支持健康规范的微商发展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电子商务服务,刺激网络消费持续增长。

鼓励和规范社交网络营销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托新兴的视频、流媒体、直播等多样化营销方式,开展粉丝互动,如实传递商品信息,建立健康和谐的社交网络营销方式。


7.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行动。

建立完善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引导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资源,积极培育多种类型、多种功能的县域电子商务经营合作主体,提供商品交易、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等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形成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带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局面。

提高城乡电子商务品牌及企业化经营意识。加大流通标准、安全追溯体系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依托电子商务助推“三品一标”建设、加速农林产品的商品化、品牌化和电商化进程,形成一批质量好、信誉佳的品牌商品,培育一批县域电子商务企业家。

支持连接城乡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之间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等和农林地区物流服务站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创新发展双向畅通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推动城市金融机构下乡,为村民提供便捷的网银服务。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探索费率优惠政策,加强县域地区 4G无线网络覆盖。

推动农资、休闲农业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邮政、供销社等渠道,开展农资网上销售,建立农资电商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大城市郊区休闲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以接待服务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管体系。


8.“电商扶贫”专项行动。

支持贫困地区依托电子商务对接大市场。加强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企业与贫困户利用电子商务联动经营,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旅游,助力精准扶贫。

支持扶贫项目依托电子商务对接扶贫力量。通过电子商务扶贫公益平台、社交网络及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广贫困地区产品或项目,积极组织消费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扶贫力量的积极作用。

支持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就业创业实现就地脱贫。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提供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各级政府部门对贫困者的帮扶力度,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性,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条件。


(三)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发展工作。

9.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行动。

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融资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商户提供多样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规范开展消费信贷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及上市。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审批流程,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深圳市场和风险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在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等市场挂牌上市。

支持电子支付场景创新。鼓励非银行支付机构线上线下融合,依法合规扩大商户合作类型,推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零售等场景的电子支付应用。加强与海外支付机构合作,在保证真实贸易前提下,加快拓宽跨境电子支付服务的区域和范围。


10.电子商务科技创新行动。

支持利用技术创新交易场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利用虚拟现实、自动识别等技术,创造沉浸式购物体验,提供更为智能、便捷和安全的网购方式,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支持利用技术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捕捉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改善企业运营效率和营销水平。支持建设各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基础技术应用服务。


11.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行动。

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发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培养模式,共建实用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电子商务专业特色化,结合学科优势和当地电子商务特色,加快完善教材体系和内容更新,建立外部师资库,因地制宜办好电子商务学历教育。

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研究与培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各行业人员电子商务管理和应用能力,打造一批创新意识高,执行能力强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等为依托,在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中,开展电子商务理论、实践学习与培训,培养一批把握趋势、懂业务、重实践的干部。


12.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发展行动。

科学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网商、服务商等经营主体入驻,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鼓励园区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纵深发展,形成资源集约、共享合作的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

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创客空间。以双创孵化器、创客空间为依托,加快电商服务业主导产业的聚集,带动电商行业高端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打造电子商务服务业新的增长极。

发展跨境及海外电子商务园区、海外仓设施。完善跨境电商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和生态系统,鼓励电商行业建设跨境及海外电子商务园区或加入境外经贸产业园区,支持海外仓建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打造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形成覆盖全球、开放统一的电子商务大市场。


13.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

支持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及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整合社会存量资源,大力发展分布式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探索城市共同配送、众包物流、社区自提等电子商务物流新模式。鼓励骨干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健全仓储、冷链、运输、供应链管理等能力,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支持应用新技术,实现库存前置、供应链协同,探索智能化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围绕跨境电子商务对物流服务的迫切需求,加强国际港口、公路、铁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及物流资源的互联互通,打造国际电子商务物流协作体系。

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实现物流公共数据平台供应链数据的标准化处理,探索物流数据开发、管理,推动建立统一标准机制。促进仓储、车辆、托盘、包装等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衔接。推广电子商务物流标准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贯标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水平。


(四)电子商务新秩序创建工作。

14.电子商务规制创新行动。

持续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积极促进《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修订,加快电子商务监管的法制化进程,保障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部门联合、地方联动,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规制度,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15.电子商务市场治理行动。

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国境的协同执法机制建设,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各类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电子商务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充分竞争,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持续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遏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惩处恶性竞争,保障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6.网络交易安全保障行动。

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遵循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标准,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同步规划、同步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和灾备体系,推动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服务体系,加强跨境网络交易数据安全评估与监管。引导电子商务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防范与化解网络交易安全风险,加强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黑名单”共享机制,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监管格局。加强保护用户隐私及合法权益,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17.绿色电子商务行动。

鼓励社区及机关单位设置包裹领取场所,建立快递配送车辆标准,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创新物流运输及交通出行方式,依托大数据及分享经济模式,减少车辆在途时间。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开展环保消费活动,推动包装绿色化。支持电子商务包装标准化和分类回收利用,提高循环利用率。鼓励再生资源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开展面向工业废品废料、家庭可回收废旧物品的在线服务,支持形成区域性或全国性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部际综合协调工作组的统筹下,协调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政策资源和引导发展方向。在电子商务扶贫、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市场治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部际协调机制,针对不同领域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加强政策资源协同。


(二)完善顶层设计。

推动电子商务列入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出台本行业、本区域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做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与协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发展趋势和主要问题,将电子商务统计作为相关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成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来自产学研及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媒体等长期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研究的专业人士,深入电子商务一线,研判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咨询参考。


(三)推进试点示范。

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试点工作,多层次、多领域组织试点示范,破解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和横向交流,切实发挥试点示范的引导和带动效用。


(四)优化资金投入。

创新机制,优化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提升、创新创业、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在政府采购中逐步加大电子商务采购比重,积极采购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创新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投入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成立电子商务专项发展基金,探索政府股权投资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监督机制。

加强政策执行工作监督,充分利用各级政府机构现有督办、审计、考核机制,加快简政放权步伐,加强电子商务监督考核工作。加强行业及市场自律,支持鼓励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及联盟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电子商务协会、商会及联盟组织的政策沟通。建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行业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倡导良性的市场氛围。


(六)增进国际合作。

积极利用现有多双边及区域国际交流机制,发挥主动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国际电子商务规则谈判和政策协同,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环境。务实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等重点范围积极搭建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体系,推进“网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倡导各方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推广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参与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合作与交流,支持设立国际性电子商务合作机构。


十六、三网融合推广方案解读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迅速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全球信息技术竞争,抢占未来信息技术制高点,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有利于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促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三网融合推进工作,将三网融合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三网融合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推广阶段。自2010年试点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确定了两批54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将全国各省会城市和符合条件的地区均纳入试点范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网络升级改造,开展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互联网接入、国内IP电话等双向进入业务,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试点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积累了有益经验。

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发布《三网融合推广方案》(以下简称《推广方案》),标志着我国三网融合工作正式进入推广阶段。

《推广方案》提出了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的六项工作目标:一是三网融合全面推进。二是网络承载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融合业务和网络产业加快发展。四是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五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六是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为落实推广阶段主要目标,《推广方案》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在全国范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二是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三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四是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一)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该项任务明确提出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范围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各省(区、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双向进入业务范围并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业务开展地区确定后,广电、电信企业可依据《推广方案》确定的双向进入业务范围,向所在省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双向进入许可申请,获颁许可证后依法开展双向进入业务。广电、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尽快颁发相关许可,加快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IPTV传输系统对接,对开展广电业务的电信企业、开展电信业务的广电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二)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该项任务明确广播电视网、电信网的升级改造及共建共享要求。其中,广播电视网侧重于加快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宽带化等升级改造,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加快全国网络的互联互通建设,尽快实现全国一张网,全面提升网络服务能力;电信网侧重于光纤化、农村地区网络覆盖范围扩大等升级改造,以及业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业务承载能力。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鼓励共享。加强农村地区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缩小“数字鸿沟”。


(三)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该项任务在管理体系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动态管理三个方面明确了安全管理要求。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管理部门和企业均要建立健全相应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确保时政新闻类等网络信息的内容安全和传输安全;二是确保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域名信息登记等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是确保对黑客攻击、信息篡改等恶意网络行为的防护能力。在管理系统建设方面,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系统,提高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在动态管理方面,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控、定期安全评估,对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及时、客观、准确的予以报告,并协调解决。


(四)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该项任务分别就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制造、市场竞争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在推进新兴业务发展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二是推动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消费,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方面,围绕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领域,一是鼓励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布局和标准制定工作。二是鼓励关键技术、系统和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三是鼓励广电、电信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一是建立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之间的良性合作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二是推动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凝聚相关产业及上下游资源共同推动产业链成熟与发展。

在建立适应三网融合标准体系方面,按照“急用先行、基础先立”的原则尽快形成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三网融合标准体系,为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标准依据,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行业发展、保障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五)保障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保障三网融合工作的全面推进,《推广方案》确立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营造有利政策环境。三是提高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为加强基础网络能力提供必要支持。四是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夯实能力基础。


十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做好制造业稳预期、稳信心、稳投资、稳增长工作,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工业化进程,显著增强了综合国力。但是,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弱、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转型升级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组织实施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

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制造2025》,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创新组织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着力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重大工程包实施周期为3年(2016-2018年)。


二、重大工程实施安排

(一)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重大工程包,力争通过3年努力,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升,先进产能比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方式

进一步创新项目组织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优势,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分别依托产业联盟、企业联合体、行业骨干企业组织实施。对具有较强外部性、公益性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等政策性方式支持;对具有营利性、竞争性的项目,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注资等市场化方式支持。


(三)重大工程

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聚焦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组织实施10大重点工程。


1.智能化改造工程

1)数字化车间建设工程。基于安全可控关键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工艺规划等仿真技术,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制造执行系统(MES),提升研发制造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水平。

2)智能工厂示范工程。利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应用,建立制造资源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3)验证体验中心建设工程。依托系统设计集成企业,联合制造、软件、互联网等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围绕设计制造全过程建立智能制造技术验证体验中心,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验证体验环境,促进智能化系统的推广与普及。建设信息物理系统测试验证平台,推进基础共性标准、关键共性技术及行业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

4)传感器及仪器仪表智能化升级工程。重点发展流程工业用温度、压力、流量、物位以及成分分析等高端传感器、变送器、智能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离散工业用磁、光、电以及多参数复合传感器和质量检测系统。加快开发生产经营与制造资源数字化管控平台,并开展示范应用。着力突破科学仪器的微型化、稳定性、可靠性瓶颈,提升科学仪器质量和水平。


2.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1)重点领域升级工程。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重点装备与重大工程需求,着力突破国防和社会经济安全的瓶颈制约,遴选一批标志性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作为升级突破点。

2)重点产品示范应用工程。根据整机、主机升级改造需求,制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研发生产计划,形成上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开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提高整机、主机自主化率。

3)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建设工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依托现有技术基础服务机构,培育和建设一批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检测、标准检验与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平台。

4)“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完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实施重点领域“一揽子”突破行动及重点产品“一条龙”应用计划,重点扶持一批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专精特优企业,培育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隐形冠军”。

5)军民融合发展工程。调动军民各方面资源,开展联合攻关,破解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制约瓶颈。建设军民结合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军民技术相互有效利用,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


3.绿色制造推广工程

1)生产过程清洁化工程。发展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开展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升级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氨氮等污染物。推动有色金属、化工、制浆造纸、皮革、铅酸蓄电池、发酵、印染、电镀等行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工艺技术改造,削减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非常规污染物。

2)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工程。实施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提升工业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运行能效。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

3)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工程。采用水系统平衡优化整体解决方案等节水技术,对化工、钢铁、造纸、印染、食品、医药等行业实施改造。采用电吸附、膜处理、海水淡化等技术,利用好城市中水、矿井水、高浓度盐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4)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工程。加快应用清洁铸造、锻压、焊接、表面处理、切削等加工工艺,推动传统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发展,降低能耗,节约原辅材料,减少废弃物排放。重点开发生物转化、高产低耗菌种、高效提取纯化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发酵类大宗原料药污染防治。采用基因工程、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等现代生物技术,改造原料药传统生产工艺。

5)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强化低品位难处理矿产资源、冶炼渣及尘泥、化工废渣、尾矿、煤电固废等综合利用。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提高废旧材料、废旧机电产品等资源利用率。

6)产业绿色协同发展工程。加强煤电、冶金、化工、建材等流程工业间的横向耦合生态链接,促进行业融合;推进工业余热用于城镇供暖制冷、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污泥和飞灰等,促进产城融合;利用工业余热发展设施农业、生态旅游业,推进工业适用生物质能示范项目,促进产业融合。


4.高端装备发展工程

1)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工程。重点开展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海洋调查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等主力装备的系列化设计研发,着力攻克关键技术,加强技术标准制定;开发立柱式平台、张力腿平台等装备,逐步提升研发设计建造能力。着力推进绿色智能运输船舶、高技术船舶、高端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应用,提升骨干船厂智能制造水平。重点发展船用动力、通讯导航以及钻井、动力定位、单点系泊、自动化控制、水下生产等系统,提升重大产品研发及试验检测能力。

2)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重点开展高速动车组、城际动车组、城市轨道车辆整车技术平台和检验验证能力建设。推动轨道交通列车网络控制系统、牵引传动系统、施工专业装备等关键部件研制及工程化应用。

3)机器人提升工程。利用感知识别、环境建模、人工智能、人机协作等技术对机器人整机产品进行集成改造,提升机器人任务重构、偏差自适应调整的能力,满足柔性制造、生活服务等非结构化环境应用需求。

4)高性能医疗器械工程。推动高端彩色超声、数字化X射线机(DR)、核医学影像设备PET-CTPET-MRI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高通量基因检测仪、全自动生化检测设备、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等体外诊断仪器与设备,以及新型药物冠脉支架、介入心脏瓣膜、新型骨科植入物等植介入产品产业化。建设高性能医疗器械应用示范中心,以及产学研医协同创新示范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高端自主品牌。

5)高档数控机床工程。重点发展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动的高档数控机床,突破高档数控装置、高性能功能部件瓶颈制约,加强应用技术研究,推进高档数控机床在航空航天、汽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6)现代农机装备工程。重点发展大马力动力换挡拖拉机、大喂入量谷物联合收割机等粮食作物装备,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和田间管理机械,突破先进农用发动机、驱动桥、变速箱等关键部件瓶颈制约,提升农机行业和骨干企业研发试验检测能力。

7)先进化工成套装备工程。支持芳烃联合生产装置,加压、连续热解和煤焦油分离技术装备,水煤浆气化、固定床加压气化和熔渣气化等技术装备,大型低温甲醇洗、低压甲醇合成、甲烷化反应器等技术装备,密闭式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制浆等技术装备生产应用。

8)新材料专用装备自主化工程。组织新材料装备生产企业与材料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发展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人工晶体及器件等四大类材料加工制备,提升核心装备配套保障能力。

9)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重点开发节能环保发动机、高效动力传动系统、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插电式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高性能纯电驱动系统,推动新能源汽车车身和结构轻量化、先进动力电池及系统集成等。

10)轻纺高端装备制造工程。重点发展大型高效制浆造纸机械、智能化塑料加工机械、智能化缝制机械、液态食品高速灌装设备、绿色高效洗涤装备、多工位高精度笔头加工装备、生物基纤维生产装备、高效智能型纺织装备、高速智能型非织造布装备制造等。


5.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

1)先进金属材料发展工程。钢铁材料重点发展汽车用超高强钢,超超临界火电用钢,高端装备制造用模具钢,高性能船舶和海洋工程用钢,第三代核电关键装备用钢,高铁用大型高速齿轮钢、车辆轮对用钢,超高强大规格不锈钢棒材,高端取向硅钢等产品。有色金属材料重点发展大规格7000系铝合金加工材,大卷重钛带与高品质卷焊管,大规格高耐蚀钛合金管材,飞机发动机涡轮盘材料、飞机刹车系统模锻件,高性能高温合金棒材,高性能耐蚀铜管,超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产品。

2)先进有机材料发展工程。重点推动聚碳酸酯、己二腈、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丁烯-1等高性能树脂,异戊橡胶及单体、丙烯酸酯橡胶、聚酯型热塑性弹性体等特种橡胶,光学级聚酯膜等功能性膜材料,高纯试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生物基材料等产业化。

3)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发展工程。重点发展结构功能一体化绿色建材,矿物功能材料,耐烧蚀绝热保温材料,精细陶瓷粉体及高性能陶瓷材料,高性能玻璃基板、石英玻璃、光纤预制棒等玻璃材料。

4)先进复合材料发展工程。重点发展自修复、快速修补水泥基材料,海水伴养混凝土材料和极端环境用水泥基材料,纤维增强陶瓷基复合材料,高性能玻璃纤维、碳化硅纤维、芳纶、T800级碳纤维及其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无石棉复合密封摩擦材料,产业用纺织材料、纸基新材料等。

5)前沿材料发展工程。围绕新材料技术与信息技术、纳米技术、智能技术等融合趋势,重点发展3D打印材料、石墨烯、超材料等前沿材料,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

6)新材料支撑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国家新材料性能测试评价中心、材料基因技术研究平台等,加快建立产业共性技术支撑体系。


6.航天航空能力建设工程

1)重大支线飞机关键能力提升工程。以提升ARJ-21和“新舟”系列重大国产支线飞机研制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围绕试验验证和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开展智能部装/总装生产线、批生产条件建设、铁鸟试验台架、综合航电模拟试验平台、驾驶舱模拟平台、全球客户服务体系、飞行模拟机、维修设施等设施建设和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2)先进通用飞机能力建设工程。瞄准市场需求旺盛产品的升级换代,重点推动运-12AG600AG300、小鹰500、直-15AC313等一批通用飞机重点型号及发动机和综合航电、机电系统研制、试验验证和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和完善协同设计、航空螺旋桨研发、航电/铁鸟试验室、水上飞机试飞、传动系统地面联合试验等设施平台,加强批生产条件和全球客服及培训网络建设等。

3)民用飞机产业化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围绕航空企业国际合作的提质增效,重点开展A350A330B737B747-8C系列及民用发动机和机载系统、生产线合作、大部件、结构件和分系统转包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复合材料、机载系统等研发平台;建立和完善制造创新中心,加强有关产品预生产工艺制造和验证设备配置,优化产品工艺验证体系等,提高自主发展和配套水平。

4)导航基准站升级改造工程。开展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升级改造,推动政府涉及精密定位应用的基准站逐步过渡到北斗或北斗兼容系统,采用基于国产核心芯片的接收机和国产软件系统,并针对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数据存储、信息传输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实施安全防护改造,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5)商业航天产品发展工程。重点发展商业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及运载火箭的研制生产线,大幅提高商业航天的生产制造能力,促进航天产业的市场化。重点推动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地面系统的生产研制,突破大型遥感接收天线、移动通信地面天线和国产数据处理软件的制造瓶颈,促进航天产业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6)卫星应用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空间基础设施卫星数据资源,构建卫星综合应用体系和卫星数据产品生产线,形成支撑多层次应用的空间信息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和应用服务中心网络体系。基于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和卫星通信以及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及国际化综合应用示范,加强跨领域资源共享与信息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可持续发展。


7.电子信息升级工程

1)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工程。重点发展12英寸先进制造代工生产线和12英寸存储芯片生产线,大幅提升制造能力。大力发展特色制造工艺和化合物半导体器件,重点支持12英寸、8英寸特色工艺生产线,以及6英寸、8英寸化合物半导体器件生产线。提升集成电路设计业规模和水平,增加有效供给;配套发展封测业、关键装备和材料,完善产业链和生态链。

2)新型平板显示工程。重点发展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AMOLED)等新一代显示量产技术,建设高世代生产线;发展玻璃基板、增亮膜、光刻胶、OLED蒸镀工艺单元设备部件、蒸镀设备自动化移载系统等关键材料和设备领域,增强自主配套能力;推动关键共性技术联合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布局量子点、柔性显示等前瞻技术领域。

3)智能硬件工程。推动面向医疗健康、生产制造、汽车驾驶、信息消费等多种需求的新型智能硬件产品产业化,发展智能家居、数字电视、虚拟现实、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无人驾驶汽车等产品。

4)信息与网络设备工程。推进核心信息网络设备的产业化,发展高性能路由器和交换机、高端服务器、海量信息存储、SDN设备、云计算数据中心设备以及关键配套部件等。加快互联网(含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产品发展。

5)电子基础产品工程。推动光纤预制棒、超低损耗光纤、高压直流继电器、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等产品产业化;发展超小型片式元件、柔性印制电路板等产品,提高核心元器件保障能力;突破CMOSMEMS传感器、智能光电传感器等瓶颈制约,提升智能化复合型高端传感器技术水平;加快新型汽车电子、电力电子等产品产业化进程;配套发展关键材料、电子装备、测试仪器,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6)软件及信息服务创新工程(含物联网、云计算)。推动工业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研发设计软件、管理软件、工业控制软件及行业解决方案的产业化及应用;开展公共云计算服务基础平台和重点行业云应用服务能力建设,以及云计算关键产品产业化;发展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技术集成应用服务,建设物联网试点区域的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面向重点行业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

7)信息领域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围绕通信与网络、数字家电、新一代移动通信、高端服务器等重点领域,组织10家骨干企业自主选择未来3-5年内重点发展的方向(项目),瞄准关键领域,加大技术研发攻关力度,加强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提升内生增长动力,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8.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1)消费品品种丰富工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企业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要。加快家电、家具、制鞋、五金、纺织、食品等领域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依托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

2)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战略性新材料与药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新材料和药品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开展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加快推动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建设,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瞄准国际标杆企业,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

3)品牌创建基础建设工程。推进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建设,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制约瓶颈,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加强品牌企业智能仓储系统建设,提高仓储物流配送系统效率,满足市场及品牌发展需求。完善重点企业大数据平台,增强品牌创建支撑能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企业影响力。


9.服务型制造转型工程

1)工业云服务提升工程。深化众包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在企业的应用,聚焦设计环节,加强创新设计,推广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建立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信息和制造资源共享的工业云服务平台,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

2)网络化协同制造工程。推动基于互联网的企业间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等系统的横向集成,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设计、制造、商务和资源协同,实现产品开发的深度协同和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

3)制造业服务化增值工程。推动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时在线服务平台,开展远程终端设备数据信息实时回传、监控中心大数据智能分析,提升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服务功能。建立面向客户的全天候实时在线智能信息服务能力,实现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动态升级和实时信息互动。


10.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1)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上海漕泾、广东惠州、宁波镇海(舟山)、大连长兴岛(西中岛)、河北曹妃甸、江苏连云港、福建古雷等石化产业基地,推动炼化一体化、乙烯、芳烃(对二甲苯)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端化工新材料供给能力,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安全高效发展。

2)化工园区(基地)建设工程。加快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基地)产业承接能力,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蒙西、蒙东、准东、伊犁、榆林、宁东、晋北等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前期工作,有序建设煤制烯烃、芳烃(对二甲苯)、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

3)钢铁基地建设工程。结合城市钢厂环保搬迁,进一步优化钢铁产业布局,在减量置换前提下,加快推进沿海重大精品钢铁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重大技术装备、重大工程所需的高端钢材产品。

4)船舶基地提升工程。结合城市船厂搬迁改造,调整提升环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地区三大造船基地,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5)产业转移承接工程。推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建材、家电、纺织等行业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转移,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提升转移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承接能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和优势突出、产业链协同高效、核心竞争力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三、工作要求

根据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建立促进制造业升级改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体系,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实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树立“政府买国货”的理念,通过政府首购、订购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国内创新产品。切实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保险补偿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


(二)强化技术标准引领

完善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工业产品安全、能效、环保和可靠性达标等改造行动,健全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激励机制。尽快修订建筑标准,扩大优质钢材、铝材消费。发挥强制性能效标准作用,加快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


(三)优化政府投资方式

加大国家资金支持力度,扩大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规模,转变资金使用方式,采取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针对不同领域、采取不同模式,统筹采用补助、贴息、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四)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排污权质押、信用放款等创新产品,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银行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募集资金。


(五)完善投资项目管理

围绕制造业升级改造的要求,加强导向指引,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项目储备和滚动计划,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资源等要素的投向。统筹协调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事项,简化前期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推广对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制度。


十八、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实现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创新创业主体日益多元,各类支撑平台不断丰富,创新创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创新创业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还存在创新创业生态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尚不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还不充分、创新创业国际合作不够深入以及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力,有利于创造优质供给和扩大有效需求,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台更加完善,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功能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能力显著提升,创业投资持续增长并更加关注早中期科技型企业,新兴创新创业服务业态日趋成熟。

——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直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关联产业就业岗位增加,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实现创新、创业、就业的良性循环。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型创业加快发展,产学研用更加协同,科技创新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更加紧密,形成多层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主体,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高质量创新创业集聚区不断涌现。“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扎实推进,一批可复制的制度性成果加快推广。有效发挥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各类功能区优势,打造一批创新创业新高地。

——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一批高端科技人才、优秀企业家、专业投资人成为创新创业主力军,大企业、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之间创新资源要素自由畅通流动,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国际国内创新创业资源深度融汇。拓展创新创业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推动形成一批国际化创新创业集聚地,将“双创”打造成为我国与包括“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合作的亮丽名片。


二、着力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三)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积极推广“区域评估”,由政府组织力量对一定区域内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进行统一评估。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化建设,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快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信用联合奖惩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修订生物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审查参考标准,激发高技术领域创新活力。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监管机制,严守安全质量和社会稳定底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典型案例经验复制推广。在市县一级建立农村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窗口。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聚焦减税降费,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完善支持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众创研发指引,制定首台(套)评定办法。依托大型科技企业集团、重点研发机构,设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联盟。加快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发展和推广应用。发挥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创新创业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众创成果与市场有效对接。(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创新主体加强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形成一批战略性高价值专利组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雷霆”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整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互联网+”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局、财政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对科教类事业单位实施差异化分类指导,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在全国高校推广创业导师制,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引入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推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提供金融服务。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大退役军人培训力度,依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中心等机构,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个体特点引导退役军人向科技服务业等新业态转移。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平台不断完善,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创新创业大会和比赛。(退役军人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深入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一批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项目。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在签证、出入境、社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落户、永久居留、子女入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移民局、知识产权局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制定完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便利性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在内地创新创业。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积极引导侨资侨智参与创新创业,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和华侨大数据中心。探索国际柔性引才机制,持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启动少数民族地区创新创业专项行动,支持西藏、新疆等地区创新创业加快发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全国妇联、港澳办、台办、侨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升级

(十六)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建设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创新平台资源集聚优势。建设由大中型科技企业牵头,中小企业、科技社团、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科技联合体。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壮大制造业创新集群。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创新创业政策制定机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国科协、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概念验证、孵化育成等面向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科技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纵深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给予奖补。(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十九)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继续推进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鼓励生产制造类企业建立工匠工作室,通过技术攻关、破解生产难题、固化创新成果等塑造工匠品牌。加快发展孵化机构联盟,加强与国外孵化机构对接合作,吸引海外人才到国内创新创业。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人才激励政策,落实孵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国资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大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制造业“双创”技术转移中心和制造业“双创”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供应链体系。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内部创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鼓励企业参股、投资内部创业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更好发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有机结合、互促共进。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财税政策导向作用,持续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形成多层次、系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生态。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建立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加强专业人才支撑,公布一批工业互联网相关二级学科,鼓励搭建工业互联网学科引智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创新创业政策信息服务网”建设,及时发布创新创业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降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政策信息获取门槛和时间成本。鼓励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支持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本、技术对接的门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继续扎实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办好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拓展“创响中国”系列活动范围,充分发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妇女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对各类赛事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二十四)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加快城市商业银行转型,回归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的本源,提高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运用科技化等手段,为本地创新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充实资本、完善治理的改革,重点服务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落实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高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进一步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差异化监管体制,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引导基金的作用,支持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天使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开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税务总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拓宽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方式推进地方有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全国统一的担保行业体系。支持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完善定向降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信息合作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财政部、银保监会、科技部、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

(二十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进一步夯实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基础,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世界一流学科集群。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合作新机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二十九)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鼓励国家级新区探索通用航空、体育休闲、养老服务、安全等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推进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重要平台。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园区配套及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集群效应。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建设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依托中心城市和都市圈,探索打造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相关改革举措在“双创”示范基地推广,为示范基地内的项目或企业开通总体规划环评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长三角示范基地联盟作用,推动建立京津冀、西部等区域示范基地联盟,促进各类基地融通发展。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十强百佳工程,鼓励示范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等国际化平台作用,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创新创业合作。推动建立政府间创新创业多双边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国际合作论坛等重要载体,推动创新创业领域民间务实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基金,促进务实国际合作项目有效落地。(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十二)强化创新创业政策统筹。完善创新创业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联动。发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鼓励各地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做好创新创业统计监测工作。(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细化关键政策落实措施。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定期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堵点问题,开展创新创业痛点堵点疏解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限期解决。对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人才引进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做好创新创业经验推广。建立定期发布创新创业政策信息的制度,做好政策宣讲和落实工作。支持各地积极举办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等,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和经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本意见各项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督查,及时总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