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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礼辉:互联网金融必须纳入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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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静瑕 余歌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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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觉得,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银行业务带来的冲击,如果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技术脱媒。”5月18日, 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举行的“2014金融改革与创新高级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称。

        在李礼辉看来,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所以必须按照金融业、金融机构来执行统一的监管。“是金融业务就有它特定的风险,具体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也应该包括信任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必须要纳入有效的监管。”

        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上日程,并已经做好归口监管,相关部门也已开始调研工作。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李礼辉建议,首先要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如果属于存款类产品,经营机构就应该具备银行类金融机构资质和资格,就应该交存款准备金。

        其次,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坚持底线思维:一是不能够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二是避免市场资金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市场资金流动性,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三是要确保线上线下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商业银行产生鲶鱼效应。”李礼辉表示,互联网金融加速了利率市场化,它不可能颠覆传统的金融业,反而会迫使商业银行转型和进步,形成新的金融业生态。
        在李礼辉看来,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巨大冲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瓜分市场,包括客户和存款。数据显示,今年3月底,余额宝总规模为5413亿元,用户数已经达到8100万,为客户累计实现收益75亿元,其中一季度用户盈利57亿元。
        第二大影响,就是抬高融资成本,影响银行利差收入。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市场的直接介入,是对金融资源的重新分配。所以特别是在介入的初期,它会导致部分金融产品利率价格上升,这样必然会使融资成本和价格被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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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瑕 余歌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4/1/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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