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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接受移动支付?央行:拒收人民币现金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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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7年08月03日 上海证券报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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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刘飞 ○编辑 陈羽

当商家拒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方式时,到底有没有违法呢?随着无现金社会渐成气候,相关争论不绝于耳。

接近央行人士昨日向上证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该条例总则第三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针对外界认为的“拒收现金并不等于拒收人民币,移动支付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但移动支付的货币还是人民币,而不是用美元或者其他外币”针对这一说法,该人士表示,在任何一个场景里,如果只有一种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国家主权货币——人民币。

他解释称:“法定货币——人民币,就是我们钱包里的纸币,纸面上面写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的是国家主权,这是唯一的合法的法定货币。”相反,拒收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并不违法。

(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4/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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