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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无理由退货”害人也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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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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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近日,一名女士在淘宝商家处购买了18件衣服后,在无理由退货期限内要求退货,但商家意外发现该女士曾穿着所购衣服旅游拍照,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目前,经双方协商,商家同意9件衣服退货。(据5月12日环球网)

这件事中,更多网友批评这位买家,做事太不地道,钻规则空子,败人品。买衣服试穿没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商平台,之所以设置“七天无理由”的保护机制,就是因为网购产品容易出现货不对板、尺寸差异等问题。但是,穿出去旅游拍照,显然已经超出了“试穿”范畴。如此行为,肯定影响了商家利益。

严格来说,在此次交易纠纷中,卖家提供了衣服已被使用的证据,平台应依据规则公平处理,但电商平台起初依然判定买家赢,结果引发卖家不满。据网友反馈,不少电商平台为了避免消费者进一步投诉,增加协商成本,一般会倾向于让商家让步。但正是因为这样不尽公平的“过度保护”,给了一些消费者钻空子的机会。

从“网购是一场冒险”到“七天无理由退货”,体现了近年来法律和平台规范电商市场秩序的进步。但任何“保护机制”都应该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保护买家权益不应让卖家吃哑巴亏为前提。更何况,从常识而言,这种说谎占便宜的行为也实在有违道德。如果类似“七天无理由”这样广受好评的维权利器被滥用,破坏商业公平,扰乱市场秩序,消磨买卖双方的信任度,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从网友此次对于卖家的支持,也能看得出,大多数买卖双方,还是希望可以有平等、愉快、健康的交易环境,也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

溯及现实,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电商平台规则,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都有很详细的限制条款,其中就有“未使用过、未破坏原包装并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既然有规则,就应该严格按规则来执行判定,保证买卖公平,这也是平台存在的重要意义之一。唯有买卖双方都能以诚相待,彼此尊重,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电商行业才能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7/2/9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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