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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上调为2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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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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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改委11月7日发布消息,由于油价上涨,11月9日0时起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由现行1元/车次上调为2元/车次。这是今年第三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此前两次只对“红的”进行调整,而“红的”、“绿的”5月起实行统一的油价运价联动标准,因此两种的士燃油附加费此次统一上调。

深圳发改委和深圳交委11月7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深圳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7年11月2日24时起,92号(国Ⅴ)汽油零售价格由6.47元/升上调为6.59元/升。根据深圳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今年5月发布的《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自2017年11月9日0时起,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包括电动出租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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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9/1/2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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