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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再次向售假者亮剑 判刑后还得赔偿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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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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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两个在网上销售假冒vans鞋的90后商家被法院判处缓刑。为“穷尽一切方式继续追杀假货分子”,日前,阿里巴巴将获刑商家和售假店铺注册人一并诉至法院,索赔53万余元并要求公开致歉。据了解,阿里曾多次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售假店铺告上法庭,但此案是首次以侵权为由对售假分子展开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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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阿里起诉售卖假冒vans鞋商家一案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卖假鞋“创业” 两90后小伙获缓刑


时间追溯到两年前,怀揣“创业”梦想的90后小伙张某和同岁老乡谢某打算开网店致富,但在利益驱使下二人走上了歪路,合谋从郑州一制假窝点购入假冒vans鞋,并在另一位同乡苏某注册的网店上销售。2016年4月12日,义乌市公安局在张、谢二人的经营场所查获假冒vans鞋203双价值5万余元,二人随后被依法逮捕。截止案发,二人依靠卖假货非法获利53万余元。


今年5月27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二人作出刑事判决。张、谢二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处罚金30万元。


虽然,刑罚对售假者已经是极大的震摄,但只有利益受损者都能站出来,让售假者感到“切肤之痛”,再也不想制假售假,假货问题才能得到根治。8月25日,淘宝网以侵权为由将张、谢二人诉至义乌法院,要求被告共同赔偿53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售假店铺的注册人苏某。

售假者想调解 原告阿里庭上说不!


11月16日下午,伴着一声法槌声响,阿里巴巴起诉售假商家一案正式开庭。


三个90后被告没有现身,被告席上唯有他们的委托代理律师。庭审一开始,原告代理律师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永强阐述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3万余元,连续一周在报纸、网站显著位置上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合理支出2万元。”


随后,围绕被判刑的被告是否还需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在庭上展开激烈的辩论。被告一方表示,张某和谢某已被判刑,不应该再接受民事赔偿并对赔偿金额提出质疑。


“刑事处罚不等同于民事赔偿,两者并不对立。”原告代理律师沈永强强调,被告的侵权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淘宝网的声誉,对淘宝网造成了经济和商誉上的负面影响。


庭审中,被告苏某的代理律师表示,苏某只是店铺注册人,她对其他两被告的售假行为并不清楚,也没有参与。但随后,原告出示一份交易记录表明,在店铺经营期间,苏某曾利用该账户在平台上购物,证明该账户为三被告公用,苏某对涉案店铺的经营行为是知情的。阿里仍坚持要起诉苏某的原因是因为治理售假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不是哪个个体可以凭一已之力完成的。


在庭审调解环节中,被告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原告淘宝网则表示不愿意调解。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此案将择日宣判。

阿里“追杀”售假者动作频频 力像抓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阿里巴巴“穷尽一切方式继续追杀假货分子”行动的背后是令人无奈的现实。


“当前打假就像个筛子,刑事判决处罚过低,不足以震慑利润丰厚的制假售假产业链。”据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介绍,2016年全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大于起刑点(5万元)的制售假线索,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0余例,且被判缓刑46名,缓刑比率高达82%。 所以,在今年两会期间,马云致信两会代表委员,呼吁“像抓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引起全社会强烈反响。


据了解,今年1月阿里启动“追杀三千里”项目,希望通过运用民事诉讼手段,“追杀”售假者,提高蓄意售假的成本,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人、商家及平台自身利益。


据阿里高级法律专家张译文介绍,不到一年的时间,阿里已连告5家售假店铺,目前两起已一审宣判,均以阿里胜诉收局。其中,被媒体称为“淘宝打假第一案”于今年7月在沪落槌,法院判处销售假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败诉并赔偿淘宝网损失12万元。“阿里对假货是‘零容忍’的,胜诉让我们在追杀假货分子的道路上更加自信,”张译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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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9/1/3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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