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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啸虎:中美互联网创业有三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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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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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方面,中国互联网的巨头作用比美国强大很多,“据我们统计分析,中国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的市值加上他们投资参股控股企业的市值,加在一起占中国互联网市值的90%以上,美国的谷歌亚马逊Facebook只占美国互联网企业市值70%左右。”朱啸虎举例到。


因此,朱啸虎认为,中国互联网巨头的作用相比美国同行更为巨大,“尤其在消费互联网这块,创业企业想要避免站队是非常困难的。”


第二方面的不同,体现在消费互联网与企业互联网的差异上。“中国过去十年大部分独角兽企业都是来自于消费互联网,而企业互联网市场给美国投资人赚的钱,要超过消费互联网公司。”朱啸虎说。


朱啸虎表示,正是基于这个差异,他判断在未来十年,中国的企业互联网市场大有可为,对于投资人而言,这也是一个比较明显的未来投资趋势。


第三方面的不同,是创新的变化。过去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创业模式大都参考于美国,“在五年前,中国互联网创业者看到美国市场什么商业模式比较成功,就会看能不能搬到中国来,再优化后拷贝到中国来。而现在,这样的创业模式就会很困难了。”


朱啸虎认为,现在,共享单车、移动直播、短视频等创新模式是中国市场独创起来的,在美国市场没有的,甚至很多美国创业者跟进,把中国模式拷贝到美国去。


“中美之间这样的转变,就更加考验创业者和投资人的创新能力。”朱啸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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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9/2/5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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